路加福音24章13-49節

從死裡復活

1 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 2 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 3 她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 4 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 5 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她們說:「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6 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 7 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8 她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 9 便從墳墓那裡回去,把這一切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 10 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她們在一處的婦女。 11 她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 12 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裡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裡稀奇所成的事。

耶穌與兩個行路的談論

13 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裡。 14 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 15 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 16 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 17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什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18 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出的事嗎?」 19 耶穌說:「什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 20 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他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 21 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 22 再者,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她們清早到了墳墓那裡, 23 不見他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看見了天使顯現,說他活了。 24 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裡去,所遇見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他。」 25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26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27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顯現在以馬忤斯

28 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 29 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30 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掰開,遞給他們。 31 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 32 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 33 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 34 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35 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掰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

顯現在耶路撒冷

36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37 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 38 耶穌說:「你們為什麼愁煩?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 39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4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 41 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稀奇,耶穌就說:「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 42 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 a, 43 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

等候主的應許

44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45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46 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 47 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48 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49 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耶穌的復活是指根據《新約聖經》中的《四福音書》及《使徒行傳》的記載,耶穌在被釘死在十字架後,三天後從死裡復活的事件。根據《聖經》的記載,在第三天時,墳墓裡沒有骸骨、遺體,只留下當時纏裹耶穌身體的布。當時是安息日馬利亞在天未亮時去到埋葬耶穌的墳墓前,突然間聽到聲音說你要找的耶穌已經不在這了,他已經復活了,他看見墳墓中沒有耶穌的身體。之後,復活的耶穌向婦女和門徒顯現四十天之久,不單向他們講解聖經,更讓門徒觸摸他手上的釘痕和肋旁的傷口,並在門徒面前吃喝,證明耶穌是肉身復活。根據聖經記載,曾有超過500人同時目睹復活的耶穌基督。

參考資料[編輯]

《馬太福音》第28章第8節至第20節參
《馬可福音》第16章第9節至第20節參
《路加福音》第24章第13節至第49節參
《約翰福音》第20章第11節參到《約翰福音》第21章第25節參
《使徒行傳》第1章第1節至第11節參
《哥林多前書》第15章第3節至第9節

 

 

 

 

主耶穌復活後,共有十次向門徒顯現:

 

第一次是清晨在空墓旁向馬利亞顯現,
第二次是早晨在路上向愛主的婦女們顯現,
第三次是下午五點鐘前後在路上向去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
第四次是傍晚向使徒彼得顯現,
第五次是當天夜晚向眾門徒顯現,多馬不在場,
第六次是過了八天向多馬在內的眾門徒顯現,
第七次是在加利利海邊向船上打魚的七個門徒顯現,
第八次是在加利利約定的山上,向五百多弟兄顯現,
第九次是向主的兄弟雅各顯現,
第十次是在臨升天時在橄欖山上向眾門徒顯現顯現(林前15:3-7.徒1:1-11)。

 

這十次顯現,每一次的情景都是感人至深的。主耶穌第八次在加利利的一座
預先約定的山上,向五百多弟兄顯現的情況。正如保羅所提到的:
『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
(林前15:6)。在這一次顯現中,主耶穌向眾門徒和眾信徒,首先宣告了大喜的
信息,接著委託了傳道救靈的偉大使命,隨後又賜下特別同在的寶貴的應許。

 

正如經上一開始所記:『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
他們見了耶穌就拜祂。然而還有人疑惑。』(馬太28:16-17)。
這裏所說『還有人疑惑』,肯定不是指十一個門徒,因耶穌已多次向他們顯現
。就連十一個門徒中好疑的多馬,在耶穌第二次向門徒顯現,叫多馬用手摸主手上
的釘痕和肋旁的槍傷,並叫他『不要懷疑,總要信』時,多馬也立即表示信服說
:『我的主,我的上帝。』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
,有福了。』(約20:26-29)。因此這裏所說『還有人疑惑』,必是指其他來見耶
穌的人,也就是指五百多弟兄中的個別人。
  於是,『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http://www.godsword7.net/L013Matt28-19Mission.htm

 

 

 


480期 2014.04 耶穌的復活之路
耶穌的復活之路◎編輯室

兩千多年前,耶穌向門徒說:「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

門徒不懂,更不希望這事發生。

兩千多年前,耶穌問抹大拉的馬利亞:「婦人,為什麼哭?你找誰呢?」

馬利亞不懂,直到耶穌叫她的名字,馬利亞才認出復活的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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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是基督教的信仰根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最後一句話:「成了!」包含受難與復活,二者缺一,都成不了!

即使是基督徒,一般人熟悉的是耶穌的受難,例如兩千年來在聖地一直都有十四站「苦路之旅」,相對而言,耶穌的「復活之路」顯然就被忽略了。

復活的重要性無可言喻,有史以來,耶路撒冷教會第一篇信息就是見證耶穌的復活,因為復活,才有教會;因為復活,才有聖經;因為復活,才有福音;因為復活,才有聖靈;因為復活,人類的生命才有了改變;因為復活,才有了重生的恩典。

復活節是基督教節慶中最偉大、最奇妙的權能與奧祕,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突破。為此,我們特別推出復活節專刊,在這本專刊中,我們製作了「耶穌的復活之路」這個專欄。整個專欄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與台灣耶路撒冷國際基督徒協會共同合作,將耶穌基督復活之後四十天之內,十二次顯現的地點、對象、實景等,以折頁形式表達,這也是第一次將耶穌基督復活之路如此完整地表現出來,使讀者得到全貌觀;第二部分邀請台灣耶路撒冷國際基督徒協會陸沛珩撰寫〈耶穌復活,萬國與萬民的盼望〉,探討復活對現代人的意義。

2014年的復活節,誠摯邀請你與我們一起踏上「耶穌的復活之路」。

耶穌復活的記載

耶穌的復活是人類最重要的大事,這不僅是歷史事件,更是基督信仰的確據。記載耶穌復活最清晰詳實的證據,就是聖經的相關記錄,我們特別將所有記載摘錄出來,讓讀者可以據此索引,更希望這些文字不只是文字,更是讀者經歷生命更新、進入復活奧祕的鑰匙。

耶穌復活後第1次顯現──約翰福音二十章15~16節
地點 / 耶路撒冷,耶穌的墳墓
對象 / 抹大拉的馬利亞
記載 / 耶穌問她說:「婦人,為什麼哭?你找誰呢?」

耶穌復活後第2次顯現──馬太福音二十八章8~10節
地點 / 耶路撒冷,耶穌的墳墓
對象 / 眾婦女
記載 / 忽然,耶穌遇見她們,說:「願你們平安!」

耶穌復活後第3次顯現──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3~34節
地點 / 耶路撒冷
對象 / 同日顯現給彼得
記載 /「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耶穌復活後第4次顯現──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3~15節
地點 / 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
對象 / 兩門徒
記載 / 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

耶穌復活後第5次顯現──路加福音二十章24~25節
地點 / 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
對象 / 馬可樓上的十使徒,當時多馬不在內
記載 / 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

耶穌復活後第6次顯現──路加福音二十章26~29節
地點 / 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
對象 / 再向十一使徒顯現,似乎特別是為多馬而顯現
記載 /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耶穌復活後第7次顯現──約翰福音二十一章4~14節
地點 / 加利利海邊
對象 / 七門徒
記載 / 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

耶穌復活後第8次顯現──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6~20節
地點:他泊山
對象:十一使徒
記載: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耶穌復活後第9次顯現──路加福音二十四章50~52節
地點 / 橄欖山
對象 / 眾門徒
記載 / 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的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

耶穌復活後第10次顯現──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8節
地點 / 耶路撒冷
對象 / 他的兄弟雅各
記載 / 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耶穌復活後第11次顯現──使徒行傳九章3~5節
地點 / 大馬色路上
對象 / 保羅
記載 / 他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耶穌復活後第12 次顯現──啟示錄一章9~13節
地點 / 拔摩海島
對象 / 使徒約翰
記載 / 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

……(文未完,請見2014年4月雜誌)
http://www.cosmiccare.org/Magazine/2014/201404_road.asp

 

 

 

 

 

 

 

耶穌复活,神话或事实?

 

發佈時間:2012年4月5日

 

基督教所传的耶穌基督从死里复活是个神话,还是有根据的事实?我们用邏辑思维,

以一个­陪审团的角色来一同判断。

 

 

 

 

 

 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

談到信仰,人們(尤其是知識分子)通常認為,科學家的信仰立足於觀察和數據,是客觀、真實的,而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信仰則源於人的主觀臆念,因而是不可靠的。我過去也這樣認為,所以對基督教不屑一顧。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基督教信仰有別於其他宗教的根本點在於,基督徒的信仰是建立在客觀事實上的真實信仰。這一客觀事實就是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歷史事實。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一個歷史事實,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4, 19)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出他是神的兒子,要拯救一切相信他的人。如基督死後乃不能復活,那麼信他的人哪裡還有永生的盼望呢?可見,耶穌基督的復活確為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和核心。對這樣一件在兩千年前發生的重大事情,我們怎樣鑒別其真偽呢?

對一般人而言,「歷史性」意即在歷史上真實發生過的事,即使是一件空前絕後、令人費解的事。但許多歷史學家則認為,只有在我們的時空及因果關係中發生的事,才能稱之為「歷史性事件」,因而把死裡復活這類事件排除於「歷史」的範疇之外。有趣的是,新約《聖經》中關於耶穌復活的記載,完全符合這些史學家的要求。福音書完全沒有描述耶穌從死裡復活的實際過程,更未嘗試去探討其中所包含的生理或其它因素,他們所記載的全是一些實實在在的事(即符合我們時空觀和因果關係的事),就是耶穌被安葬後的第三日,屍體不見了,以及那些看見耶穌顯現的人的種種經歷。我很贊同一些學者的看法,即,耶穌復活的過程及意義是神學的範疇,而耶穌復活這一件事本身卻屬於歷史的範疇,可以用考察一般歷史史事的方法加以考察。

比如,我們雖未目睹辛亥革命,但推翻帝制、建立民國的事實,及許多當事人的回憶錄及史學家的考證,我們確信1911年中國發生了這場偉大革命。現在,讓我們用同樣的方法,即事實本身的證據、歷史的考證、《聖經》的預言、事件對後世的影響等幾個方面來考察耶穌復活的證據。


一、事件本身的證據 
事件本身的證據包括屍體不見了、耶穌復活後的多次顯現和門徒的改變三個方面,現在逐一加以討論。屍體不見了。

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氣絕後,他的門徒向羅馬巡撫彼拉多求情,取下耶穌的遺體裹好後,安葬在耶穌的門徒約瑟新鑿好的一個石墓裡。墓由可滾動的巨石封好後,由一隊兵士看守,第三日(即週日)幾個婦女來到耶穌墓地時,發現封墓的石頭已被挪開,裹屍布完好地留在原處,但耶穌的屍體不見了,僅是一座空墓。對耶穌的屍體不見了這一事實,耶穌的門徒與反對耶穌的人沒有分歧,但屍體到哪裡去了呢?近兩千年來眾說紛紜。但歸納起來不外這幾種看法:耶穌的門徒偷走了屍體。猶太人或羅馬人偷走了屍體。婦女們看錯了墳墓;耶穌在十字架上沒有死、安葬後醒過來逃走了;耶穌從死裡復活了。

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當幾位目睹耶穌復活的守墓士兵進城把經過告訴猶太祭司長後,「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走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兵上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太二十八11~15)門徒偷走屍體、製造耶穌復活的神話這一說法最具蠱惑力。但只要冷靜分析,此說是站不住腳的。

第一,此說的邏輯是自相矛盾的。守墓的兵丁若醒著,絕不會讓門徒把屍體偷走;若兵丁們都睡了,他們怎麼知道是門徒把屍體偷走了呢?

第二,門徒不具備勇氣和能力。耶穌的門徒雖追隨耶穌三年之久,耶穌也一再告訴他們他死後第三日要復活,但門徒們似乎仍不明白。所以當耶穌被抓後,門徒即四處逃散。耶穌釘十字架時,門徒中僅約翰在場。耶穌被安葬後,門徒們失去了依靠,悲痛、膽顫,閉門不敢出屋,各人準備重操舊業,賴以為生。在這種狀況下,門徒沒有勇氣冒著與全副武裝的士兵正面衝突的危險去偷屍體:即使他們有這樣的勇氣,並巧妙地避開了兵士的視線,進入了墳墓,他們也絕無那種從容,細心地把裹屍布層層解開、放好,然後只把屍體偷走。

第三,門徒沒有偷屍體的動機。若真是門徒偷走屍體。捏造復活的謊言,這恐怕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欺騙了。門徒們也當是千古罪人。但耶穌的門徒(賣主的猶大除外)都是正直、誠實、品德高尚的人,決不至出此下策。許多正統的猶太教徒,他們雖不贊同基督徒的信仰,但均不同意門徒盜屍的說法。他們認為耶穌門徒的品格清高,不可能作出這種卑鄙的事來。

退一步說,如果真是門徒偷了屍體,造了謊言,他們的動機又何在呢?謊言背後總隱藏著一己或一個小集團的私利,或名或利。但門徒盜屍無任何私利可圖,相反他們宣揚主耶穌的復活得到的只是譏笑、謾罵、毆打、入獄和處死。耶穌的門徒中,除約翰外,全部為主殉了道。歷史上,為了自己的信仰赴湯蹈火、笑對屠刀的可歌可泣的事例不勝枚舉。但為自己捏造的謊言、明白無誤的虛假信仰去受苦、受死,恐怕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所以,門徒偷走屍體一說,既不符合門徒的主、客觀條件,又與情、理相悖。

懷疑羅馬人偷走了屍體是缺乏理由的。當時巴勒斯坦在羅馬人統治之下,猶太人一直盼望舊約《聖經》中預言的彌賽亞(救主)早日來到,以便領導他們反抗羅馬政府,重新獨立。如果耶穌從死裡復活,證明他就是彌賽亞,這將加速該地區的動盪,這是羅馬政府所顧慮的。因此,羅馬人為維護自己的統治,決不會假造耶穌復活的騙局。至於說是猶太人偷了屍體,則更不合理了。當時擔任祭司職務的撒都該人和充當文士的法利賽人雖熟讀舊約《聖經》,但他們拒絕承認耶穌就是舊約中預言的那位彌賽亞,進而以褻瀆神的罪名迫使羅馬巡撫彼拉多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不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也深恐耶穌是彌賽亞,因為他們無法擔當釘死耶穌的重罪。

所以,在耶穌被釘死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屍體偷走了,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太二十七62~65)可見,反對耶穌的猶太人唯恐使他的門徒把屍體偷走,而絕無自己把屍體藏起來,助長耶穌復活的神話之理。即使他們一時打錯了主意,將耶穌的屍體收藏起來了;當門徒四處宣傳耶穌從死裡復活時,他們可以立即把屍體拿出來,一舉打垮門徒的宣稱。但事實上,當門徒宣耶穌復活時,你們除了滿心憤怒、恐懼、對門徒們訴諸武力外,一籌莫展。當權者的沉默成了復活的見證,與門徒的見證一樣有力。

有人猜想,婦女們發現空墓時,是否是她們找錯了墳地?儘管第三日早是婦女去看耶穌的墓時,可能是黎明時分(約十四1;太二十八1;路二十四1),但找錯墳地的可能性很小。因為,至少有兩名婦女親眼看見約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穌身體的情形(可十五47;路二十三55),她們甚至「對著墳墓坐著,」(太二十七61)看見安葬的全過程,所以不易錯認墳墓。即使婦女認錯了,不可能門徒和法利賽人全都找不到葬耶穌的墓。更主要的是,耶穌並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約瑟的私人墓地,約瑟當然不可能認錯。(太二十七57~60)

再一種企圖解釋空墓的成因的是所謂「耶穌昏蹶論」,即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只是昏蹶過去但被誤認為死了,於是在空基中得以喘息而醒過來逃走了。這種理論現已基本為人所廢。因為一切早期的資料都強調耶穌已死。直到十八世紀法國的理性主義者范德瑞尼(Venturini)才提出這個理論,要用理性可以接受的方法來解釋耶穌復活的偉大神跡。但此理論經不起查調和推敲。

持此種觀點的人,對十字架酷刑的極其殘忍性缺乏瞭解。即使在最樂觀的情況下,被釘的人也難還生,何況耶穌的死是由羅馬士兵、百夫長、約瑟等檢查後所公認的。一個羅馬士兵在耶穌肋旁紮了一刀後,就有血和水流出來。最怕耶穌復活的精明的猶太人也對耶穌的死肯定無疑,只是擔心他的門徒盜屍而已。退一步說,假若耶穌被從十架放下來後沒有死,只是昏蹶過去,怎麼可能想像他不吃不喝,在冰冷的石墓中躺一天兩夜(身上緊緊地被布裹住,還有百十斤香料)後,竟可能奇跡般地醒過來,推開封墓的巨石、躲過兵土的嚴密防守而逃脫了?如果這一切真地都發生了,耶穌也只是在死亡線上殘喘而已,按理也應遠走他鄉暫時隱蔽才是,為何反而多次顯現(下面要談到),而讓門徒四處去宣揚他的復活呢?他這樣做不僅有悖常理,而且與他無瑕疵的品格(見第三章)是格格不入的。耶穌是世上唯一一位無罪的人,他絕不會撒謊、欺騙。

再說,這樣一位從昏蹶中醒過來、衰弱不堪的人怎能給門徒那樣大的激勵以至為宣告主的復活而不惜殉道呢?這種解釋這樣不合情理,以至不相信耶穌復活的懷疑論者史特勞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也不敢苟同:「一個從墳墓裡偷溜出來的半死之人,又弱又病,需要藥物的治療,需要包紮傷口,需要力量與休息,卻還能讓他的門徒覺得他已經勝過死亡與墳墓,使他們覺得他是賜生命的主,使他的門徒憑著這樣的印象進入世界,達成他所托付他們的任務,這是不可能的事。在這種情況下甦醒過來的耶穌,只會削弱他們對他的印象,最多只能為他自己帶來一片哀悼聲,但絕不可能將他們的悲傷轉變為狂熱,將他們對他的尊敬提升到敬拜的地步。」很多人都難以相信十八世紀的理性主義者竟會用昏蹶這種理論來解釋耶穌的復活。

上述人們所提出的各種對耶穌屍體不見了的解釋都站不住腳,唯一的解釋只能是,耶穌確是戰勝了死亡,從死裡復活了。有人會想,用這種排除法,從屍體不見了推論耶穌的復活不十分準確,可靠。這種考慮有一定道理,因為人們也許不能列舉出屍體不見了的所有可能性。但我們也不應該忽視,以上列舉出的關於屍體不見了的各種可能性是人們兩千年來所能推測出的,較能成立的幾種可能性。所以,用這種排除法論證耶穌的復活何仍有很重的份量。另外出還須指出,屍體不見了只是耶穌復活的證據之一;耶穌復活還有一系列的證據。綜合考慮這些證據,才不會落入「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的試探之中。

耶穌復活後的顯現

福音書記載耶穌在復活後的四十天內顯現了十次,後來又在大光中向掃羅(即保羅)顯現一次,一共十一次。有時是向個人顯現(如抹大拉的馬利亞、彼得、雅各),有時向一小群人顯現(如以馬忤斯路上的二人,十一位使徒等)最多一次是同時向五百多人顯現。耶穌的顯現有兩個特點。一是耶穌可以隨時隨地地顯現,出現和消失都相當突然和神秘,已不再受時、空的限制。另一特點是,復活的耶穌絕對不是一個靈魂而已,他常在光天化日下顯示自己,並參與日常生活(如旅行、用餐、捕魚等)。他能同門徒們一起吃東西,又可邀請心中疑狐的多馬伸手去摸他手上及肋旁的傷痕。這些表明復活後的耶穌不再是像一般人的血肉之體,乃是一個再不會朽壞的靈體。這個靈體不僅是個靈或魂而已,而是有靈、有體的實體。雖然人有限的頭腦無法瞭解耶穌復活的實際過程,也不能測透復活後的耶穌的身體的特質,但耶穌殉難後的多次顯現,是耶穌復活的直接證據。

有人曾試圖用幻覺來解釋耶穌的顯現,認為人們看到的耶穌只是一個非真實存在的幻影而已。這種解釋是缺乏生理學和心理學的依據的。

首先,人產生幻覺是變態心理所致,需要一定的主、客觀條件。比如,一位在戰爭中失去獨子的母親,常常思念自己的兒子,傷心落淚。當她坐在兒子的臥室裡或昔日與他共餐的廚房裡,觸景生情,思慮過度,有可能產生看見兒子的幻覺。但耶穌的門徒的情況則完全不同。雖然他們跟隨耶穌三年,但對主耶穌的認識、瞭解卻仍相當不夠和膚淺。雖然主耶穌曾一再告訴他們,他受難後第三日必將復活,但他們仍無法理解和相信。在耶穌被抓後,門旋即四處逃散。耶穌受難後,門徒個個驚恐、害怕,情緒低沉,有的甚至重操舊業,下河捕魚。不用說他們沒有切切盼望耶穌從死裡復活的心態,即使當婦女們告訴他們耶穌復活後,他們卻是不信,以為是胡言。當主親自在他們中間顯現時,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見的是魂,以致主耶穌責備他們不信,心裡剛硬。門徒們的這種心態,很難產生看見耶穌的幻覺。從客觀環境看,耶穌不僅在門徒藏身的那間小樓上顯現,而且在各種時間、場合向不同人顯現,有時在屋裡,有時在路上,在湖邊,在山上,有時在清晨,有時在上午、在下午。此等顯現的各種環境不能用幻覺來解釋。

第二,幻覺往往是個人和主觀的,但看見耶穌顯現的不僅是一、兩個人,有時是一群人,最多一次是五百多人同時看見。雖然也曾有多人同時經歷相同幻覺的事例(如我從前看過一篇關於一群在野外露營的人在夜裡同時發生夢遊的報導),但這些人往往在精神生活及肉體狀況上同時經歷一種變態的亢奮狀態,如過度緊張、恐懼的情緒等。但同時看見耶穌顯現的人的身體狀況、情緒、性格都不相同,多數人無變態心理,他們同時看見復活的耶穌,無法用幻覺來解釋。

第三,與幻覺完全不同的是,復活的耶穌的顯現均非驚鴻一瞥就消失了。門徒們不但看見耶穌,而且在不同場合中與他有過長時間的交談。最後,耶穌復活後,在四十天以內頻頻向人們顯現,但四十天以後,耶穌的顯現突然停止了(只有一次在大馬色的路上再次顯現給掃羅看)這也很難用幻覺來解釋。因此,人們看見的不是幻影,而是復活耶穌的實體。

門徒改變了

讀新約《聖經》時,人們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四福音書中靈性遲鈍的門徒們,因耶穌的受難而陷絕望之中;但一翻開<使徒行傳>,門徒們一掃怯懦、頹廢之氣,充滿了信心、勇氣和愛心,拚死為耶穌基督做見證。門徒突然地煥然一新,原因是五旬節聖靈的降臨和澆灌。但聖靈的降臨正是耶穌復活、升天的結果。耶穌的復活釋放出偉大的道德和屬靈的力量。門徒的改變可視為耶穌復活最偉大的見證。

在十二門徒中為首的西門彼得性格十分鮮明。他心直口快、熱情衝動,但又常常顯出軟弱、愚頑。他深愛耶穌並對耶穌有超然的認識,然而當主耶穌告訴門徒他將要受害時,彼得馬上出面阻攔,完全體貼肉體,不明白基督降世的目的。耶穌快被捉時,彼得在客西馬尼園和其他門徒一樣沉睡,讓主耶穌獨自禱告;當猶太人來捉耶穌時,他又冒失地拔刀削掉一來者的耳朵,不能體會主的旨意。耶穌被捉前,特別警告他要堅固信心,但彼得自恃剛強,以為即便眾人都跌倒,他卻永不跌倒。耶穌被捉後,多數門徒們都跑散了,但彼得卻遠遠尾隨,想看個究竟。不想被人認出門徒身份。為了保全自己,在慌亂之中,他三次當眾矢口否認是耶穌的門徒。當他第三次否認主後,雞就叫了,他立即想起主耶穌事前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的話,於是痛哭悔改。(太二十六34)這樣一介莽夫,在主耶穌復活顯現後,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五旬節後在耶城放膽證道,一次使三千人悔改、信主。他滿有屬靈的力量和智慧,奉主的名能叫死人復活、瘸子行走,能識破虛假,審判罪人。最後彼得為主殉道,相傳他在羅馬被倒釘十架,因為他覺得自己不配與主同釘十字架。

耶穌另外一個門徒叫多馬。《聖經》中記錄了他的三次發言,都顯出疑惑、不信。第一次是馬大、馬利亞的弟弟拉撒路死後,耶穌要讓拉撒路復活,叫門徒一起到耶路撒冷附近的拉撒路所在的村子裡去。當時,耶城的猶太人正準備殺害耶穌,門徒們有些顧慮,但多馬則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約十一1~16)第二次是在最後的晚餐上,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兒去。多馬則說:「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裡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約十四5)第三次是,耶穌復活的當天晚上,在門徒所住地方向門徒顯現,當時多馬不在場。事後十位門徒同作見證,多馬仍不相信耶穌的復活,並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二十25)多馬的多疑心態可見一斑。過了八日,耶穌再次向門徒見現,當時多馬也在場。主耶穌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手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在看透他的心思意念的復活的耶穌面前徹底地降服了。虔誠地呼叫說:「我的主,我的神。」從此以後,多馬再沒有疑惑過,勇敢、堅定地傳揚福音。傳說他後來到裡海一帶傳道,遍及阿富汗、印度,尋找失喪的猶太人,領他們歸主。現在印度仍有歷史悠久的多馬教會。相傳他最後在東印度為主殉道。

雅各也為馬利亞所生,從血緣或肉身講,他是耶穌的親弟弟。耶穌受難以前,雅各並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復活後曾向雅各顯現一次。這使雅各由疑惑到確信,做了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後來以身殉道,被石頭打死。使徒保羅原名掃羅,曾竭力殘害基督徒。一次去大馬色的路上,主耶穌在大光中向他顯現,質問掃羅為什麼要逼迫他。掃羅的眼瞎了三天,也不吃,也不喝,懇切禱告,徹底悔改、歸主,大有能力地為耶穌作見證,成為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偉大使徒。在新約《聖經》中,保羅的書信占使徒書信的三分之二,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基督徒。如今每天有千萬人讀他寫的書,引用他不朽的名句。保羅兩次被監禁在羅馬獄中,最後亦為主殉道。

門徒們的改變是耶穌復活的極強有力的證據。前面已談到,門徒們(除賣主的猶大外)個個品德高尚,不會編造耶穌復活的謊言。編造謊言者總有搜取名利的個人動機。但門徒宣揚耶穌的復活所面對的是慘害和死亡。事實上,忠於耶穌的十一個門徒中,除約翰一人活到上百歲,在拔摩島上見到異象,寫成《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啟示錄》的作者一般認為是使徒約翰)外,其餘十位全部為傳揚主耶穌的復活、勸人悔改信主而殉道。他們能如此勇敢地犧牲自己,必定是得到了耶穌復活、以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的確據。古往今來,很多人為了自己的信仰而獻身。儘管他們的信仰有正確、謬誤之分,有真實與虛假之別。但是,當他們在臨死時,肯定毫不懷疑自己為之捐軀的信仰是神聖、高尚、真實的。還未見過任何人為自己編造的、或明明知道虛假的一種信仰去受死的。何況,紙包不住火,謊言總有一天會被揭穿的。但耶穌復活之事,兩千年來無人可以推翻(下面還要討論)。

查理﹒寇爾森( Charles Colson)1968年至 1973年任美國總統尼克松的特別顧問,被稱為尼克松的刀斧手,後因水門事件入獄。在獄中悔改信主。出獄後創辦了監獄團契,專門向獄中的犯人傳福音,並著有《重生》、《愛主你的上帝》、《當代基督教與政治)等書,內涵豐富、深刻,可讀性很高,是我喜愛的作者之一。他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為耶穌的復活作見證。根據他的回憶,水門事件剛被揭露出來時,尼克松本人和他的智囊團並不在意。但尼克松終於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於是把最忠於他的十名親信召在一起,統一口徑,企圖把事情掩蓋過去。當時,全國人聲鼎沸,他們受到很大的壓力,但絕無生命危險。

為了保全自己,「立功贖罪」,他們都紛紛背叛其主。從尼克松知道事件的全部真相、訂立攻守同盟到親信們到檢查官處全盤托出,前後不過三個星期!寇爾森說:「水門事件叫我看見,以謊言為本的密謀很快便會被揭穿,不論行騙的人是多麼有權、有勢、有頭腦。……然而,基督的門徒,一批無權無勢的軟弱小卒,竟然能夠堅定不移見證他們親眼看見基督從死裡復活,最後甚至以身殉道在所不辭。除非基督的復活確有其事才有可能,否則為一個謊言作一點暫時的犧牲已經絕無僅有,更妄論捐軀了。」

二、歷史考證

當事人的見證

耶穌復活的史實最詳盡地被記錄在<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四卷福音書中。馬太和約翰是耶穌的親自選召的十二個門徒中的兩位。路加是一位醫生,但與使徒保羅的關係極為密切;馬可則長期追隨使徒彼得。在第二章裡我們已詳細論證過整本新、舊約《聖經》的歷史性、可靠性和無誤性。所以,四福音書是當事人見證的最重要文獻。

福音書中關於空墓的記錄,雖在細節上有些差異或衝突,但基本情節卻是彼此相符的。這說明福音書的作者被耶穌復活這件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事件所深深震撼和激勵。他們集中注意力在復活的基本事實上,而不是在一些細枝末節上。即使今天,對一件在公開場合中發生的事件,如車禍、銀行被劫等,目擊者的筆錄都很難互相一致。四福音書中的這些小差異說明作者並沒有刻意去統一每一個細節。相反,如果這四部獨立著作的描述完全一致,那才令人生疑呢?

福音書描述耶穌復活的筆觸是非常樸實無華的,他們忠實地記下了當時發生的事情,毫無誇張、喧染。第二世紀曾出現一卷《彼得福音》(Gospel of Peter),談到在耶穌復活時,天上有大聲音,有天使下降,封墓石自己挪開,一個會說話的十字架跟著頭高達雲霄的耶穌走出墳墓等等。四福音書中卻完全沒有這種編造的宗教傳奇色彩,顯得更為真切。可親、可信。另外,四福音書一致地記載說,是婦女們首先看到了空墓。在當時,婦女的見證在猶太律法上是不被接受的,沒有人會相信。連門徒們最初也拒絕相信婦女的見證,認為是胡言亂語。所以,儘管婦女首先見證空墓於傳揚耶穌復活不利,但福音書中仍如此記載。唯一的理由只能是,事實原本如此,四福音書的作者們完全忠於事實。

除福音書外,新約《聖經》中的<使徒行傳>中詳盡地記錄了復活後的耶穌在大光中向保羅顯現,使保羅悔改認主的始末。使徒保羅本人則在(哥林多前書)中為主耶穌的復活提出強有力的見證。此卷書是保羅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期間寫給位於希臘半島南部的哥林多城的教會的,成書期間約在公元五十五年。如果主耶穌是在公元30年左右受難的話,保羅寫此信時,距耶穌的受難、復活僅20多年之久。他在信中寫道:「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如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個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3~8)保羅在見證復活的主顯現時,特別提到耶穌曾在加利利一次顯給五百多弟兄看;而且在他寫這書信時,五百多弟兄中的多半還健在。這是何等有力的見證!如果保羅在此信中所談稍有不實,早就被人揭露了,此信不可能留傳至今,膾炙人口。試想,如果有人公開發表文章編造說在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去世的某知名人物死後又復活了,他的文章一定會受到猛烈的抨擊和令人嗤之以鼻。〈哥林多前書〉被收入新約《聖經》正典,至今廣為人們所頌讀、喜愛,是見證耶穌復活的巍然挺立的歷史豐碑。

史學家的記載

在第三章討論耶穌的歷史真實性時我們談到,儘管非基督徒史學家留下的記載不多,但僅有的記載是十分肯定、可靠的。關於耶穌復活的史料亦是如此。一個猶太人在羅馬的邊陲省分巴勒斯坦被釘死,在羅馬新聞界是微不足道的,恐怕連見報的資格都沒有。直到幾百年後,當基督教如火如荼地席捲全世界時,文學家才猛然驚醒、回首。所以,除了當事人的見證外,史學家關於復活的記錄不多,但已有的記載卻相當確鑿。

著名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在《猶太古史》記載道,「耶穌是一位聰明人,假如我們能稱他是人,……這個人是彌賽亞,第三天他活過來,顯現給許多人看。這件事以及許多其他的奇事都說明聖先知所提到有關他的事都是準確的。」

他勒(Thallus)是生於撒瑪利亞的史學家,是外邦人中最早提到基督的,其作品多在主後50年左右寫成。可惜已失傳,只能從他人的作品中窺測一、二。公元221對年左右,基督徒作家猶非利加納斯( Julias Africanu s)在評論他勒的作品時說:「他勒在其所著的史書第三卷中,把耶穌受難時,遍地都黑了的情況解釋為日蝕,照我看來似乎不合理。」這個評論是十分中肯和重要的。第一,耶穌受難正值猶太人的逾越節當天或除夕。猶太人的曆法也是一年有12個月,像中國的農曆一樣,是依月圓月缺計算的,叫陰曆。陰曆以月亮繞、地球轉一圈為一個月,月亮繞地球轉 12次便為一年。陽曆則以地球繞太陽轉一次為一年。陰曆一年與陽曆一年差11天,須用閏月來補足。世界通用的公歷是陽曆。有資料認為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期間可能用陽曆,但離開埃及後,便改用陰曆。出埃及那一個月定為正月(相當於陽曆三、四月),逾越節在正月14日。那天晚上,是一年的第一個圓月之夜(這是猶太人的宗教曆法)。

此外,他們還有一種方便農作、以宗教歷的第七月(相當於陽曆的九、十月)為正月的民事曆法。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聖經》啟導本第 178頁的「以色列人古代宗教。民事歷、節期與陽曆對照表」)。圓月時,地球應位於太陽和月亮之間並在太陽與月亮的連線上,故我們可以看到反光的全月。日食的發生是因為月亮恰好位於太陽和地球之間、並在前兩者的連線上,此時月亮是以背光面對著地球,我們看不到月亮(所謂「新月期」)。當月亮開始通往太陽時,我們就看到太陽出現一個弧形的缺,像是被咬了一口,當月亮全部遮住太陽射到我們眼中的光線時,就是日全食。耶穌受難時正逢滿月之日,把他斷氣時遍地變黑歸結於口食是不符合天文學常識的。

其次,福音書中詳細記載了耶穌受難時遍地變黑之事,「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於從當中裂為兩半。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二十三44~46;另見太二十七45~50;可十五33~41)從猶非利加納斯的這一段評論可以看出,當耶穌被釘十字架時,黑暗降臨大地之事在當時是家喻戶曉的,以致不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人必須要想方設法用自然現象來解釋黑暗發生的原因,企圖抹掉這一神跡。不信者的這種解釋雖與科學知識相悖,但卻成了耶穌受難、從死裡復活的史實的極佳註腳。

三、《聖經》預言的應驗

耶穌降世為人,傳講天國道理、受死和復活這一事件,是神預訂的救贖計劃。在《聖經》中,神藉著眾先知多次曉喻人們。據學者估計,僅預表耶穌基督的死,舊約《聖經》至少提到333次,新約提到175次以上。主耶穌自己也多次對門徒說,他將在耶路撒冷受難、並第三日復活。除了詩篇第二十二篇外,對主耶穌將遭受的苦難述寫得最詳細的是以賽亞書五二13~五三12節這段預言。麥道衛(Josh McDowell)在《鐵證待判》(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列舉出舊約中論及主耶穌之被賣、受審、死亡及埋葬的29項預言,如「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賽五三7)「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三5)「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詩二十二18)「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詩二十二16)「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三12)「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五三12)「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詩二十九21)「主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使回頭在午間落下,使地在白晝黑暗。」(摩八9)「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詩二十二1)「又保全我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詩卅四22)「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五三9)等等。這些預言由不同的作者寫成於公元前1000年到500年之間。詩篇第22篇是以色列君王大衛的詩,成於公元前 1000年左右,而<以賽亞書>則是先知以賽亞於公元前七、八世紀寫成。讀新約後就知道,這29項預言在一天二十四小時中完全無誤地應驗在耶穌一人身上。

有人認為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也許出於巧合,因為有些預言也應驗在甘迺迪、馬丁路德﹒金等人身上。的確,在其 他人身上,我們也可以找到一、兩件應驗的預言。但是,幾十項預言全部應驗在一個人身上,除耶穌以外,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做到。美國丹佛市的基督教維克多出版社(Victory Publishing Co.)曾公開「懸賞」:如果誰能在耶穌以外,在全世界古今人物中找到一個所有關於彌賽亞預言中的一半(不是全部)均已應驗在其身上的,該社樂意奉送一千元美金做獎金。從概率學看,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絕非巧合。所以,至今無人能領取這份獎金。

有關主耶穌的這些預言的描寫之細膩、生動、應驗之準確無誤簡直到了令人瞪目的程度,以致於許多虔誠的基督徒也極為驚歎地說,在讀這些預言時,人們幾乎要以為先知以賽亞就站在十字架底下,看到了整個事件的經過。因此,有人又從另一個角度對這些預言在耶穌身上的應驗提出質疑。

一種看法是,耶穌及其追隨著正是以舊約的預言為藍本,刻意導演耶穌受難的劇情,以表明其預言的準確。這種觀點顯然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即使耶穌及其信徒們想這樣做,沒有羅馬人、祭司、法利賽人的配合,這台戲是無法出籠的;而羅馬人、猶太人決無配合之可能。再一種觀點是懷疑這些預言本身的真實性。也就是說,會不會有人在耶穌受難以後,按他受難的情節假冒以賽亞先知的名義寫出這些「預言」呢?或者說,舊約《聖經》中的這些預言是否真的寫於耶穌受難以前呢?對這一質疑,長期以來找不到有力的 反證。

在死海古捲髮現前,我們擁有的最古老的舊約希伯來文手抄本——馬樹禮經卷( Massoretic Text)是公元後十世紀抄寫的(詳見第二章),因而無法肯定這些經卷中有關耶穌的預言確寫成於公元之前。但死海古卷的發現把問題澄清了。死海古卷中有一卷希伯來文的以賽亞書。專家們把其中的53章,(即集中預言主耶穌受難的一章)與馬樹禮經卷仔細對照,發現兩者完全沒有差別。該章的 166個字中,只有17個字是有疑問的:在這17個字中有10個字是拼法有別,對書中意思並無影響;餘下7個字中,有4個字是文體的改變,如連接詞的增減等;其餘的3個字可並成「光」字,被加在11節中,但對全文意義亦無甚影響。死海古卷各經卷寫於公元前200年至公元後68年各不等。但其中<以賽亞書>被確定寫於公元前125年左右。這不僅證明從死海古捲到馬樹禮經卷,歷經千年不左,抄經家的精確程度令人肅然起敬,而且雄辯地證明,關於主耶穌受難、復活的預言確實寫於公元前而不是耶穌受難之後,是真正的預言。預言在耶穌身上的完全應驗,是耶穌按上帝的計劃受死、復活的強有力證據。

四、耶穌復活的歷史印痕

紀念主日

在耶穌受難、復活前,猶太人及耶穌的門徒皆守安息日(一週的第七天,即星期六),這是神在西乃山所立的十誡之一:「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二十8~11)

以色列人歷盡艱辛,出埃及,最後進入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後,再次重申守安息日,除了重申上述誡命外,還說:「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五13~15)。以色列人被擄回歸後又立約守安息日,「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尼五31)

到耶穌時代,猶太人已守安息日一千多年之久。他們對在安息日不可作的事有極詳盡的規定。如果一個人在安息日在衣服上帶一枚針都是犯罪,可見猶太人對守安息日的嚴格和一絲不苟。但耶穌受難後,他的門徒和信他的猶太人就突然改守安息日為守主日(一週的第一日,即星期日)。必有一件重大事件發生了才可能改變猶太人的傳統習慣。這個重大事件就是耶穌的復活,因為耶穌是在星期日復活的。人們守主日就是紀念耶穌的復活、升天。這一習俗一直持續到現在。

聖餐和洗禮

聖餐和洗禮是基督教的兩項重要儀式,它們都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使徒保羅談到聖餐的意義時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十一23~26)洗禮是耶穌復活後在加利利向門徒顯現時頒布的大使命。「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耶穌近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6~20)

洗禮是表徵與基督同死、同復活。「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天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3,4)如果耶穌沒有從死裡復活,聖餐和洗禮就毫無意義。這兩項儀式堅持近兩千年,沿襲至今,正是耶穌復活在歷史上留下的印記之一。

十字架的榮耀

從十一世紀歐洲基督徒數次揮師東進,要奪回被回教徒佔領的聖地巴勒斯坦。這些軍隊以十字架命名,即有名的十字軍東征。直到現在,有些國家以十字架作為國旗的標誌,有名的國際衛生組織紅十字會亦是以十字架命名的。十字架被高高地樹立在教堂之上,甚至被人掛在胸前。若是耶穌被釘死後沒有復活,十字架只意味著黑暗、死亡、悲哀。正是主耶穌的受死、復活,完成了神救贖人類的計劃,耶穌極大地被榮耀,十字架才會代代相傳,被人們當作榮耀、勝利和神聖的象徵。

教會的興起

基督教會的興起是耶穌復活的直接結果。早期教會所宣揚的,主要是耶穌從死裡復活。基督教不是從一套教義開始的,乃是從傳揚耶穌的復活開始的。沒有耶穌的復活,也就沒有基督教。基督教是植根於耶穌復活這一歷史事實的客觀信仰,這是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根本區別。有人說,耶穌的空墓是基督教的發祥地。據說,曾有一個謠傳流遍亞洲某地,宣稱佛祖釋迦牟尼的一根遺骨被發現了。於是這遺骨被供奉起來,並舉行盛大遊行,成千上萬的善男信女充塞條條街道,向遊行的隊伍致敬。一位基督宣教士目睹那些虔誠佛教徒俯伏在地向遺骨膜拜,感慨萬分地說:「如果耶穌基督有一根枯骨被發現,會怎麼樣呢?基督教就立刻崩潰了!」此話精闢深刻,入木三分。基督徒知道自己的主已復活了升天了,因此少有去敬拜耶穌的遺物或空墓的。不久前傳說有人發現了耶穌埋葬時的裹屍布,一時成為熱點,各路專家紛踏而至,作了各種精細的考查、分析,莫衷一是。我個人認為,不管那是不是耶穌的裹屍布,都無關宏旨,在歷史和神學上也不會有多大意義。因為,最重要的是,我們的主從死裡復活了,升天了,別的都顯得微不足道了。

五、學者、專家的證詞

也許有人會認為,像耶穌復活這樣的事,在兩千年前科學不發達時可能人們容易相信,在社會高度文明的今天,恐怕就沒有什麼人會真正相信了。事實並非如此。兩千年前,保羅第一次到希臘的雅典布道,宣揚主的復活,立刻受到人們的譏笑。其實,何止是雅典人、猶太人呢,正如前面講到的,連耶穌的門徒一開始也不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事呢!今天,不僅成千上萬的基督徒相信耶穌的復活,其中包括各個領域的一批傑出的科學家、諾貝爾獎金獲得者。而且,不少著名的、嚴謹的史學家、法學家也完全接受耶穌復活的史事。麥道衛(Josh McDowell)在《鐵證待判》中,史托特( John R.W.Stott)在《真理的尋索》中列舉了很多例子,現我僅引用幾例。

亞諾(Thomas Arnold)教授是英國著名學者、牛津大學的現代史教授,曾著有十三冊羅馬史。他在一本著作中寫道:「有關我們的主耶穌其生、其死及其復活之事,我們所見之證據是十分可靠的,我們用平日決定好壞的標準,來評論這些證據的好壞。世間有成千上萬的人都將這些證據仔細研究過,他們從事審查時態度慎重,如同法官面臨重大的審判案件一樣。我個人也曾如此做過,不為說服別人,而是為要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我借用研究其他時期的歷史時所用的考證法,來考查、衡量耶穌的門徒及後人所寫的記錄。我相信在人類歷史當中,沒有一件史跡的每一個細節,曾象神所賜的大神跡,也就是耶穌死後由死裡復活一樣地,這樣被一個公正的學者所徹底研究過。」

達林公爵(Lord Darling)曾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在一次私人宴會中,當客人談論到一本論及耶穌復活之事的著作時,他一本法官之態度,莊重地發言道:「我們基督徒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信心,比方說,要能相信耶穌的教訓和他所行的神跡。但在全然相信之前,我們也當先有所懷疑。我們應對一些問題的關鍵重加思考,如耶穌是否就是他所宣稱的那一位?這必須決定於他有沒有復活一事上。對耶穌復活一事我們不但要有信心,也要能找出證據來印證我們的信心。這些證據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可以是直接的證據,也可以是間接的證據。我們把這些證據放在世人面前,好叫世上一切有智慧的人都能在觀察之後,才很肯定地下判斷說:耶穌的復活故事實在是真的。」

哈佛大學醫學院教授尼克裡(Armand Nicholi)曾在1968年著文介紹安德生博士(J.N.D.Anderson),說安氏是「國際有名的大學者尤以善用歷史證據聞名」,曾任英國倫敦大學高等法律研究所所長,也是當今國際法理學權威。安氏說過,「這些證據乃是基督教信仰的歷史根基,能被用來引證新約《聖經》中一切有關耶穌其人、其訓的可靠性;它不但可以用來證明耶穌的死這件事實及其意義,也能證明歷史上的那座墳確實是空的,使徒們確實見過耶穌復活。這種證據實在為我們行走信心旅途時,打下最穩固的一座根基。」

著名的生理學家艾偉博士(Dr.A.C.Ivy)曾任依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化學系主任、美國生理學協會會長。他的證詞是:「我相信耶穌肉身復活一事,也許你們認為這是私人的事,但我卻不以為恥,要讓世界知道我信這事,且能用理智為自己的信仰辯護。……一百多年前許多與耶穌復活一樣難解的事實,如今在我的圖書館內都有科學資料可以證明,但對耶穌的復活,我不能以同樣的方法來求證,然而根據現今已有的生物學知識和歷史證據來看,一個真正相信科學哲理的人,他可以懷疑耶穌肉身復活這件事,他們卻無法否認這件事曾經發生過。若需要否認,他們則首先要能證明這件事未曾發生過。我只能說現代的生物學還不能使一個已埋過三天的屍體,重新復活起來。按照我個人研究科學的態度來衡量,若根據現今生物學的知識來否認耶穌復活一事,實在是缺乏科學態度的一種表現。」

付來明教授(Ambrose Fleming)曾被選為英國最傑出的科學家、法拉第獎章獲得者,他在其著作《神跡與科學一論耶穌之復活》(Miracles and Science,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一書中肯定地指出,福音書中所記的神跡,沒有一處是科學家無法接受的。他向知識分子們挑戰,要求他們誠實審查,如果「……經過誠心的追尋之後,他們必能發現基督教並非建立在虛構的小說或幻覺上,也不是如彼得所說,『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建立在有歷史根據,有事實可考的事件上,不論這些事看來多麼神奇,它們實在都是在世界歷史上所發生過的、最偉大的幾件事跡。」

克拉克爵士(Sir Edward Clarke)在致梅克西(E.L.Macassey)牧師的信中說:「我以律師的眼光對第一個復活節早上發生的事作過深入的研究,所找出的證據十分完備。我過去在高等法院判案時,我們能根據一些比耶穌復活的證據微弱許多的證據來定案。只要看證據我們就能定案,一個誠實的見證人是不用精心雕飾或費心裝飾其供詞的。福音書中所提供的證據就是這類的證據。作為一個律師,我自然是無保留地相信,它們是由一群可靠的人對見到的事實所作的見證。」

葛林尼夫( Simon Green leaf, 1783-1853)曾任哈佛大學法律系教授,並在大法官史陀瑞(Joseph Story)去世後接續成為同校的榮譽教授。諾特(H.W.Knott)在美國《名人字典》( 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Vol.vll,New York,1937年出版)第七卷中稱,「由於史陀瑞和葛林尼夫兩位教授,哈佛大學法學院才能成為美國法律系中的佼佼者。」

葛氏從使徒們的言行及當時所面臨的險惡環境來論證耶穌復活的真實性,精闢入理:「使徒們所傳揚的最偉大的真理,就是耶穌已經由死裡復活,唯有人在認罪、悔改,相信他後,人類才有獲得救恩的希望。他們會在四處異口同聲地傳揚此一教義實在有些令人不可思議,因為他們當時身受逼迫,且面臨人心所能面臨的最大恐懼。他們的主在不久之前,被民眾法庭以罪犯嫌疑處死,他們的宗教被世人認為是來推翻世界的,世間每個國家的法律均下令阻止其門徒傳揚福音。全世界的領袖均起來攻擊他們,世界不肯容納他們。即使他們想以最善良、最和平的方法來傳揚福音,他們仍不免要招人的蔑視、受欺壓、遭毀謗;人們迫害他們,鞭打他們,將他們下在監裡,施予酷刑甚至遭受慘死。但他們依然熱心傳揚此一信仰,面對苦難,他們卻不驚慌,反倒喜樂。當他們一個又一個地倒下去時,卻有更多持此信仰的人站出來以最大的毅力與決心繼續完成未完之責。在世界的戰爭史中我們找不出有這種以英勇、忍耐與不死之決心編成的軍隊。他們經常有外來的動力向他們挑戰,使他們必須重估自己信仰的根基,並需證實自己所信的真理與事實。如果耶穌不曾由死裡復活,他們不可能會再確定自己所信的是真的:如果他們不能肯定這些事件,他們不會持久擁有這樣的信心。如果人有辦法在這件事上如此欺騙他們,世間必然也有其他的動力能使他們回轉發現自己的錯誤。若他們所信的是錯誤的,卻不肯返回,那麼他們終生所遭遇的不但是人在外表所能承擔下的最大不幸,他們的內心也要承受極大的苦悶與罪惡感。他們對未來的和平將無法再存希望,沒有良心平安的見證,沒有榮耀的盼望,也得不到人的尊重。在今生沒有喜樂,來世也無福樂。……但使徒的行為證明他們並不是這樣的。若使徒們必須隱瞞以上的種種行為,這顯然與他們的本性有所不合,因為他們從生活上顯出與常人無異,與我們一樣,他們也被同樣的動機所左右,會因同樣的希望而生出活力來,會為同樣的喜樂所感,也會為同樣的愁苦所困。會因懼怕而心情紊亂,也會被類似的感情所騷擾:他們更與我們一樣為試探、疾病所困。但他們的作為卻表現出他們對人類具有深刻的瞭解,如果他們的見證不實,世界再沒有理由要促使他們作這些虛偽的事。」

六、復活之事至今無法推翻

柯伯裡(John Singleton Copley)是十九世紀英國最有名的律法權威,曾任英國首席檢察司、上議院議長、劍橋大學校長,被英皇賜名為林賀思公爵(Lord Lyndhurst)。他去世後,他的親屬在一些文件中找到了他談及自己基督教信仰的詳盡記載,其中有這麼一句話:「我清楚明白那證據是什麼,有關復活的證據至今尚未被人所攻破。」信仰和反對基督教的人都知道,耶穌的復活是基督教的基石。所以,復活的真實與否,一直是雙方交鋒的核心所在。但耶穌復活的史實一直迄然聳立,無人能夠推翻,兩千年前如此,中世紀亦然,上個世紀是這樣,如今仍也未變。柯伯裡的話,同樣切合今天的實際。

律師莫理遜(Frank Morison)認為耶穌是一位偉大的人物,但不是神。他認為用復活這樣喜劇性的童話來結束耶穌的一生是破壞了耶穌的形象。他立志要將耶穌在世的最後幾天中的事完全追記下來,以正視聽,還耶穌英雄本色。他本打算盡可能刪去有關神跡的一切記錄,並準備對耶穌復活一事絕口不提。他認為自己是個律師,有足夠的判斷力,能把耶穌復活這個騙局和迷信揭穿,以便一勞永逸地推倒基督教信仰。可是,他詳盡研究的結果,與他的初衷相悖,他不得不改變自己的觀點,接受了耶穌復活的事實。他的著作《歷史性的大審判》(Who Moved the Stone ?)是一本暢銷書,第一章的題目是「不願意被寫成的一部書。」

利特爾敦(Lord Lyttslton)是文人兼政治家,曾任英國國會議員和財政部長,他曾追述他與他一個做法官的朋友韋斯特(Gilbert West)一段往事。他倆年輕時都深信《聖經》是一本欺騙人的書,並決意要揭發其中的虛偽。利特爾敦立志找出大數人掃羅從未變成使徒保羅的證據,韋氏則從事印證耶穌不曾復活。他們分頭研究了相當長的時期。結果,二人均因竭力找尋證據想推翻基督教信仰,反而在證據面前放棄了偏見,悔改歸信了基督。當他們碰面時,都覺得有些靦腆。他們沒能按預想的計劃因揭發了虛偽而歡呼,卻彼此由衷地慶賀認識了神所啟示的《聖經》。後來韋氏寫了一本書《由歷史及考證資料看耶穌基督之復活》(Observations on the History and Evidences of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在該書的扉頁上,韋氏引用了一句古語:「對真理未曾下過研究工夫者,實不宜信口隨意批評。」

孟沃偉(John Warwick Montgomery)1931年出生於紐約州,1952年以優異的成績畢業千康奈爾大學,繼而先後在加州大學柏克利分校、韋登堡大學、芝加哥大學及法國Strasbourg大學獲碩士、神學士、哲學博士學位。歷任文學、神學和法學教授,著作甚豐。他在《歷史與基督教》( History and Christianity)第一章中寫道,「在這本書內,筆者準備不厭其煩地再提出這些問題:耶穌是誰?他自稱是誰?有何根據?本章與第三章將討論耶穌的生平、身份及其使命的歷史實錄,以作為第三、四兩章的背景,因為在後兩章內,我們將要討論耶穌基督的神性,他如何從死裡復活,以證明他實在是他所自稱的那一位。這些討論的題目難免會引起面紅耳赤的爭論,因為這關係到人生哲學的檢討與批判。雖然如此,我們樂於與大家一起來思想這些問題,因為筆者在康乃爾大學攻讀哲學時,就曾面對這些難題,結果變成了基督徒。誠如劍橋大學教授魯益師(C.S.Lewis)所說,我是在『拳打腳踢』滿不情願的情況下,被歷史的證據硬拖入主的國度裡。從那時起,我對基督教的認識越深,就越覺得其宇宙觀實在是完美無瑕,叫人經歷越多,就越滿足。因此我如今樂於向各位鄭重推薦。」

孟沃偉提及的魯益師於 1898年生於愛爾蘭,在一個學院讀了一年書以後,全靠自學,在牛津大學首次獲得三重學位, 1954年出任劍橋大學教授。他是一個擁有獨特恩賜和邏輯頭腦的基督徒作家,其作品暢銷全球,享譽世界。年輕時,他是一個無神論者。但後來神將他「團團圍困」,《聖經》的歷史可靠性使他不得不降服在神的面前。他在描述他自己如何拋棄無神論、皈依基督時,有如下自白:「1926年初,我所認得的無神論者中之最頑強者,在我房間內和我對坐烤火。他對我說,福音書的歷史性看來十分可靠。『奇怪得很』,他接著說:『弗銳瑟(Frazer)筆下那位受死的神,好像真正曾發生過似的。』讀者必須先認識我這位朋友(自那次以後,他沒有再對基督教表示任何興趣),才能想像他這句話給我何等非同小可的當頭棒喝。我悚然大驚:「倘若這位犬儒中的犬儒,剛硬者中的剛硬者,尚且不能覺得『安全』,我還有何地可站,難道真的沒有逃脫的餘地了嗎?」「我所最不期望的,是他的無情步伐。可是,它卻偏偏臨近我。我最驚怕的東西,最後也來臨了。就在1929年三月一主日,我在神前跪下禱告,承認他是真神。也許那天夜裡,全英倫最勉強不過的悔改,就是我的悔改了。我當時並不覺得這是最光榮重要的事,現在我卻認為是了。聖靈居然謙遜地接納一位像我這樣的人。浪子終於腳踏著地回家去了。這個浪子,一個遊蕩、掙扎、憤恨,還游視每個方向、想逃之夭夭的人,究竟是誰願意大方地接納他呢?所以,『強迫人入教實在被不法之徒濫用得太多了,這使一般人對入教產生誤解和拒絕。事實上,這恰好顯示神的恩典是多麼長闊高深。』」

七、小結——選擇

傑出的劍橋大學學者魏思科(Canon Westcott)的話可以作為這一章的小結:「實際上,把所有的證據集合起來,我們大可以說,歷史上沒有任何一件事比基督復活有更充分、又更多樣的證據。除非你先存成見,認為這一定是假的,不然,沒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們認為復活缺乏證據。」

復活的證據是如此充分、確鑿,但有的人們不信耶穌的復活,原因何在呢?我個人以為,那些對耶穌復活的事經過深入、詳盡的研究、瞭解後仍不相信復活的人,並不是證據不足使他們不能相信,而是由於理性、意志和道德的原因,他們不願意相信。(道德層面將在以後的章節裡論及)這裡只探討一下有關理性和意志的原因。

有人認為耶穌從死裡復活不符合科學,純屬無稽之談,因而根本不重視復活的證據。這種態度本身恰恰是不合科學的。 R. T. France在《認識主基督》(Jesus the Radical)中指出:「如果你認為,任何憑我們已有的知識,至少在原則上不能用自然科學解釋的事情,都不可能發生的話,那麼你已經採取了一條不合科學的思想途徑,就是在沒有任何其他可能的解釋的時候,拒絕證據所清楚指出的結論。」

我們搞自然科學的人都有很多事與願違的經歷。在研究前我們有一套假說、設想,但實驗的結果與我們的設想不合,於是我們懷疑結果是否有誤。可如果反覆實驗都得到同樣的結果時,我們只好接受這些結果,開始考慮如何修正、甚至推翻我們原先的假設,以合理地解釋實驗數據。如果僅僅因為不喜歡數據可能引導的結論而置實驗數據於不顧,依舊堅持自己的假想,那麼,我們就失去了作為一個自然科學家的起碼品格。對耶穌的復活一事所應持的態度也是一樣的。再說,耶穌死而復活的真偽是無法用自然科學邏輯來驗證的。我在第一章已談到一些關於科學與神的關係(在第五章<現代科學和基督教信仰>中還將詳細討論=。自然科學是研究宇宙的自然規律的,所有的受造之物(包括人類)都須伏在自然律之下。但作為自然律的制定者、維護者的神當然是超越其上的,他可以按他所造的律辦事,也可以不按其律行事,這是完全順理成章的。如果耶穌也受限於死人不能復活的自然律之下,他就不是神而是與我們無異的人了。神自己宣稱,『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創十八14)耶穌也明確地對門徒說過:「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可十27)道成肉身的耶穌是人也是神,他有超然的來蹤去跡是理所當然的。他的出生順乎自然,他的成胎卻是超然的;他的死是自然的,他的復活卻是超然的。正是超自然的童女生子、死而復活充分顯明耶穌是神的兒子。

R.T.France還指出,「從雅典的哲學家到今日的世俗思想家,一直有許許多多的人拒絕相信耶穌的確從死裡復活。不是因為證據不夠(它們已經夠明確了),只是對有些人而言,再多再好的證據都無法讓他們願意照著耶穌所要求的,重新調整他們的世界觀。」是的,你如果接受了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事實,你就可以接受《聖經》中的一切神跡。你就必能放棄無神論,把神引入這個世界。那麼,宇宙就變得有目的、有意義。人從哪裡來、將到哪裡去也就有了明確的答案。這樣,你就必須徹底地重估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道德觀。這豈止僅是「調整」而已,簡直是大破大立、脫胎換骨!而這正是許多人不能面對的事。認識自己進而否定自己,是十分困難和痛苦的。然而只有修正錯誤才能把握真理。我們應該有在事實面前降服,在真理面前低頭的勇氣,應該有按認定的真理重新塑造自己的決心和毅力。無論是科學的追求者還是信仰的探索者,誠實、公允、執著、堅韌都是必備的品格。

一談及基督教信仰,不少人總是習慣地說:「拿出證據來!」現在看得很清楚,關鍵並不是基督教信仰缺乏證據,而是我們願意採用一條比較符合科學的途徑,順著已有的證據去找答案呢,還是固守先入為主的意念,拒絕順著證據去找答案呢?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又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我們是願意自覺地經歷痛苦、磨煉而踏上永生之道呢,還是甘心昏昏然、舒舒服服地墜入永遠沉淪呢?這是一個將靈性與世俗分開來的基本選擇。耶穌一直將這項選擇放在我們面前,無人能迴避,他一生的所作所為是如此,他的復活尤其如此。

http://b5.ctestimony.org/gb108/yzy/yzy4.htm

 

 

 

 

基督復活的七大證據

何衛中

 

  歷代以來,基督的仇敵一直在播散主耶穌沒有復活的信息,說主耶穌的復活乃是祂的門徒製造出來的,基督的屍體沒有找到乃是給門徒偷去了;但這可能嗎?有幾點反證:
 1.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老早就預防門徒會來偷屍,故特別要求彼拉多要派兵嚴加把守(太二七:62-66)。
 2. 門徒最初根本不相信耶穌會復活(可一六:9-11;路二四:11)。不相信耶穌會復活的人,會製造耶穌復活的事實嗎?
 3. 門徒當時根本傷心難過,而且非常懼怕(可一六:10;約二○:19)。非常懼怕的人,敢在夜間去墳墓偷屍嗎?
 4. 說耶穌的身體被門徒偷去乃是祭司長教兵丁說的謊言(太二八:11-15)。即使兵丁真的睡覺,他們也絕不敢承認,因為會受到嚴厲的處分;就算兵丁真的睡了,門徒也沒有這個膽敢跑去偷屍。所以,說耶穌的身體被門徒偷去,根本不可能成立。
  現在我們來看耶穌基督復活正面的七大證據:

 

一.耶穌基督的墳墓是空的(路二四:5-6)

  耶穌基督的身體不見了,沒有人能找到祂。筆者在1984年去聖地旅遊,就到花園公墓去參觀,見到埋葬耶穌的墳墓,是一個大約八尺乘八尺的空墳墓,上面有一個牌子寫着:“祂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路二四:6)。基督教的信仰,就是建立在這個空墳墓上面。

 

二.多人親眼見到祂的復活(林前一五:3-8)

  門徒和信徒多人親眼見到耶穌基督的復活。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用了很長的篇幅來描述基督復活的事實,而他自己就是一個親眼見到復活的主的人。

 

三.門徒的轉變(約一六:20)

  門徒由軟弱變為剛強,由悲哀變為喜樂。如果不是因為基督已經復活,門徒怎會有如此的改變。

 

四.初期教會門徒所傳的信息

  初期教會門徒所傳的信息,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傳揚基督復活的信息。在使徒行傳裏面,最少有八次是門徒見證基督復活的事實(徒二:24,32,三:15,四:10,五:30,七:55-56,一○:40等)。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門徒是不會不約而同的見證。因此,初期教會門徒在傳揚主耶穌的時候,就集中在主復活的事上,他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徒三:15)。

 

五.信徒甘心為主受逼迫甚至殉道

  若基督沒有復活,又有誰願意去為一個已經死了的人受罪?不單是初期教會眾使徒和信徒甘心樂意為主受苦,為道受逼迫(徒五:41,七:60,八:1-4,一二:1);就是在往後的歷史裏面,也有不少的基督徒甘心樂意為主受苦,甚至殉道。若基督沒有復活,又有誰願意為一個已經死去了多年的人受苦呢?

 

六.教會繼續存在及興旺(太一六:18)

  當基督在世時,祂石破驚天地宣告祂要建立教會在地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太一六:18)。歷世歷代以來,魔鬼不斷要消滅基督的教會,它藉着無神主義,物質主義等,不斷地摧毀教會。但教會不但沒有被摧毀,反而更加興旺。自古至今不少政權要把教會關門,不錯,教堂是被關了,被用作貨倉,被用作學校,但那只不過是教堂,教會從來就沒有被關過,教會照常存在,存在監獄中,存在家庭中,存在信徒的心中,而且越來越強大,越來越興盛;福音也照樣繼續廣傳。

 

七.聖經流傳深廣(約五:39)

  世上再沒有一本書好像聖經這麼奇妙。它是一本最古老的書,通常古老的書都會被時代淘汰,但聖經卻是歷久常新,越來越多讀者,翻譯也多達一千八百多種文字,是普天之下最奇妙的書。當基督在世時,祂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聖經是見證基督復活的書。如果基督沒有復活,聖經也不存在了。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glb.php?GLID=14001

 

 

 

 

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

 

很多人對宗教信仰有偏見,覺得宗教信仰都是迷信。因為世界上大多數的宗教信仰,確實是迷信。都是從人本能對神的期望,在沒有根據的時候,用人的想像建立起來的。然而基督教信仰與其他的宗教根本不同。因為基督徒的信仰是建立在客觀事實上的真實信仰。

而基督信仰最重要的根據,就是耶穌復活。耶穌復活是一個歷史事實,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礎。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14, 19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衆人更可憐,」保羅這樣說,把耶穌復活這件事,抬高有必須存在的地步。如果耶穌沒有復活,兩千年來基督徒為這個信仰,犧牲、奉獻,就都白白浪費了。

但發生在兩千年前的事,我們要怎樣去證明呢?

讓我們用從幾方面來看:

1.  事實本身的證據、

2.  歷史的考證、

3.  聖經的預言、

4.  事件對後世的影響

1.  事件本身的證據

耶穌復活這件事,有幾個事實必須討論:就是耶穌的屍體不見了、耶穌的多次顯現、和門徒在耶穌復活後的改變。

首先來思想「尸體不見」的事實。

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他的門徒取下耶穌的遺體裹好後,安葬在一塊大石頭鑿出來的墓穴裡。墓門是由一塊圓形滾動的巨石,由整塊石頭鑿出來,下面鑿出軌道。只要把最後一小塊連接的石頭敲碎,巨石就滾到定位,把墓穴封嚴。

後來猶太人怕門徒來偷屍體,派了一隊士兵看守。想不到第三天早晨,幾個姊妹來看墳墓,發現封墓的石頭已被推倒,裹尸布完好地留在原處,但耶穌的尸體不見了!耶穌的門徒與反對耶穌的人都一致承認屍體不見了。但屍體到哪里去了呢?兩千多年來不外這幾種說法:耶穌的門徒偷走了尸體。猶太人或羅馬人偷走了尸體。婦女們看錯了墳墓;耶穌在十字架上沒有死、安葬後醒過來逃走了;耶穌從死裏復活了。

馬太福音28:11-15說到守墓的士兵向祭司長報告。之後,「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走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兵上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

然而門徒偷走屍體、的說法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這種說法自相矛盾的。守墓的兵丁若醒著,絕不會讓門徒把屍體偷走;但是兵丁如果睡著了,怎麽知道誰把屍體偷走了呢?

第二,門徒如果偷屍體,一定會心虛,不會有勇氣。當耶穌被捕後,門徒都四散逃跑了。連最主要的使徒彼得,都怕得要三次否認跟過耶穌。耶穌釘十字架時,只有約翰在場。耶穌安葬後,門徒因為怕猶太人,都躲在房子裡,不敢出門。在這種狀况下,他們怎麼敢跑去偷屍體?墳墓那裡有全副武裝的士兵把守。就算他們偷進墳墓,又怎麼可能花那麼長時間,把屍體從細麻布中解開,又把細麻布包回原來的樣子?只把屍體偷走?

第三,門徒沒有偷屍體的動機。

偷屍體有什麼可能的動機呢?這樣的說法,是假設門徒要編一個彌天大謊,目的是騙眾人來相信一個宗教。

而門徒在跟隨耶穌三年半時間裡,全心全意教導的,是愛神愛人、不欺騙不說謊。十二個門徒中除了賣耶穌的猶大,都是誠誠實實做人的猶太人。怎麼可能從他們猶太人的基本做人思想中,忽然就搖身一變,成了神棍,編出這麼荒唐的謊話?

再說,如果真是門徒偷了屍體,造了謊言,對他們有什麼好處?謊言通常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但門徒偷屍體,去宣提一個死裡復活的耶穌,得到的回應只是譏笑、謾駡、毆打、入獄和處死。耶穌的門徒中,除約翰外,全部爲主殉了道。歷史上,爲了相信耶穌復活殉道的人成千上萬。編造一個謊言,自己明知是謊言,卻願意犧牲生命,這種事不合常理。

而另一方面,有人說羅馬人偷走屍體。更加不合理。羅馬人是外來的統治者。他們寧可保持社會安定,絕對不會去偷屍體製造社會不安的變數。

當時的猶太教領袖更不可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去偷屍體,而後來門徒到處傳揚耶穌復活的信息,這些猶太人如果有屍體在手中,怎麼可能不拿出屍體來否定耶穌復活的謠言?當權者的沉默成了復活的見證,與門徒的見證一樣有力。

有人猜想,婦女們發現空墓時,是否是她們找錯了墳地?婦女去看耶穌的墓的時間,是黎明,按聖經記載,去看墓墳的婦女分成幾批。如果只有一批婦去去看墳墓,你可以說她們找錯墳墓了。但幾批婦女統統找錯墳地,就完全不可能了。何況婦女後來跑去報信給十二使徒,使徒彼得和約翰就跑去看墳墓。如果婦女找錯地方,怎麼比她們跑得快的彼得約翰也跑錯地方?而後來法利賽人也去證實了。還有墳墓的原主人亞利馬太的約瑟,提供自己的墓穴給耶穌使用,難道連墓穴的原主人自己都找不到自己買的墓穴嗎?

還有些人主張耶穌昏迷論。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只是昏迷不省人事。後來放在空墓中,蘇醒過來,就逃走了。

這種理論直到十八世紀才出現,主要的原因是第一世紀從來沒有人懷疑耶穌確實已經死透的事實。

釘十字架的囚犯,都要經過行刑的羅馬兵檢查。他們都是專門釘十字架的劊子手。對囚犯有沒有死透,有絕對的把握。何況要處死耶穌的法利賽人、祭司長、絕對不會讓耶穌活著離開十字架。聖經記載羅馬兵用槍扎入肋旁,就是當年檢證囚犯死透的方法。如果釘十字架沒有讓囚犯死透,這一槍由心臟旁邊刺透心臟,刺穿肺葉,槍傷加上大量出血,囚犯就會因此而死亡。

連當年猶太人聽說屍體失蹤,也沒有想到耶穌可能只是暫時昏迷。

退一步說,如果耶穌從十架放下來之後沒有死,怎麽可能不吃不喝,在墓穴中躺了一天兩夜,身上緊緊地用布裹上一百十多斤香料,奇迹般地醒過來,推開封墓的巨石、躲過兵土的嚴密防守而逃脫?如果他真能離開墓穴,也只是在死亡綫上苟延殘喘,應讓遠走他鄉暫時躲躲風頭才是,怎麼反而多次顯現,讓門徒四處去宣揚他的復活呢?那他豈不是張著眼說瞎話,欺騙門徒說他從死裡復活嗎?

再說,這樣一位剛剛清醒過來、衰弱至極點的人怎能給門徒那樣大的激勵以至願意為主的復活而殉道呢?在這種情况下蘇醒過來的耶穌,只會削弱門徒對他的信心。反而讓他們更加哀痛。絕不可能將悲傷轉變爲狂熱,更不可能敬拜他。

以上的說法,告訴我們各種解釋耶穌屍體失蹤的理論都站不住脚,留下來唯一的解釋只能是,耶穌確實戰勝了死亡,從死裏復活了。

還不只是屍體不見的問題。我們必須考慮「耶穌復活後的顯現」

新約的頭四本福音書,是四個門徒記載的耶穌生平。裡面說到耶穌在復活後的四十天內顯現了十次,後來又在大光中向掃羅(即保羅)顯現一次,一共十一次。有時是向個人顯現,有時向一小群人顯現,最多一次是同時向五百多人顯現。耶穌的顯現有兩個特點。一是耶穌可以隨時隨地地顯現,出現和消失都相當突然和神秘,已不再受時、空的限制。另一特點是,復活的耶穌不是一個靈魂,路加福音24:42記載,他還特別要門徒給他一塊魚吃。又邀請心中疑狐的多馬伸手去摸他手上及肋旁的傷痕。這些表明復活後的耶穌確實有一幅身體。這個身體保留了原來的傷痕,可以行走、吃飯,卻又不受時間空間限制,隨時可以出現,隨時可以忽然消失。他的身體是一個改變了的身體。我們都不能瞭解是怎樣的情況,將來見到耶穌的時候,一切就必定清楚了。

有人曾用幻覺來解釋耶穌的顯現,認爲人們沒有真的看到耶穌,只是因過度思念,產生幻覺。

首先,人産生幻覺需要一定的條件。比如,一位在戰爭中失去獨子的母親,常常思念自己的兒子,傷心落泪。當她坐在兒子的臥室裏或昔日與他共餐的厨房裏,觸景生情,思慮過度,有可能看見幻覺。但耶穌的門徒的情况則完全不同。雖然他們跟隨耶穌三年,但對主耶穌的認識、瞭解相當膚淺。他們連主耶穌一再告訴他們,他要受難,第三日要復活,但他們仍無法理解和相信。耶穌死後,他們根本沒有切切盼望耶穌從死裏復活的心態,即使婦女們告訴他們耶穌復活,他們還是不信,以爲是胡言。主向他們顯現時,他們驚慌害怕,以爲所見的是魂,還被耶穌責備說他們不信,心裏剛硬。

而耶穌顯現的地方、場合每次都不同,有在房裡的,有在路上、有在白天,有在晚上。所以絕對不會是幻覺。

第二,幻覺都是一個人的經驗。但看見耶穌顯現的不僅是一、兩個人,有時是一群人,最多一次是五百多人同時看見。總之用幻覺無法解釋復活

第三,與幻覺完全不同的是,復活的耶穌的顯現均非驚鴻一瞥就消失了。門徒們不但看見耶穌,而且與他有過長時間的交談。聖經說耶穌復活後,四十天之久與門徒一起交談。但四十天以後,耶穌頻繁的顯現突然停止了,只有一次在大馬色的路上再次顯現給掃羅看。總之都不能用幻覺來解釋。

 

門徒改變了

讀新約的使徒行傳,我們都可以清楚地體會到,在四福音書中靈性遲鈍的門徒們,門徒一掃怯懦、頽廢之氣,充滿了信心、勇氣和愛心,拼死爲耶穌基督做見證。為什麼他們有這麼大的改變?因為是五旬節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聖靈的降臨正是耶穌復活、升天的結果。門徒的改變成爲耶穌復活最有力的見證。

在十二門徒中爲首的西門彼得一向心直口快、熱情衝動,但又常常軟弱、愚頑。他深愛耶穌幷對耶穌有超然的認識,然而當主耶穌告訴門徒他將要受害時,彼得馬上出面阻攔,完全體貼肉體。耶穌被捕之前,帶著彼得一起去客西馬尼園禱告。彼得和其他門徒卻睡著了。猶太人來捉耶穌時,他又冒失地拔刀削掉一來者的耳朵,沒有體會到耶穌的心意。耶穌被捉後,多數門徒們都逃走了,但彼得却遠遠尾隨。想不到被人認出門徒身分。他三次當衆否認是耶穌的門徒。後來就聽見雞叫了。他立即想起主耶穌事前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鶏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的話,于是痛哭悔改。(太二十六34)這樣一介莽夫,在主耶穌復活顯現後,成爲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五旬節後在耶路撒冷放膽證道,一次使三千人悔改、信主。另一次使五千人悔改信主。他的講道,滿有屬靈的力量和智慧。又奉主的名行神蹟。最後彼得在羅馬被倒釘十架而死。

耶穌另外一個門徒叫多馬。《聖經》中記錄了他的三次發言,都顯出疑惑、不信。第一次是馬大、馬利亞的弟弟拉撒路死後,耶穌要讓拉撒路復活,叫門徒一起到耶路撒冷附近的拉撒路所在的村子裏去。當時,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正準備殺害耶穌,多馬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約11:1-16)你看他說的是什麼話?第二次是在最後的晚餐上,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去爲你們預備了地方,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兒去。多馬則說:「我們不知道你往哪里去,怎麽知道那條路呢。」(約14:5)第三次是,耶穌復活的當天晚上,在門徒所住地方向門徒顯現,當時多馬不在場。事後十位門徒同作見證,多馬不相信耶穌的復活,還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二十25)聖經說:過了八日,耶穌再次向門徒顯現,多馬也在。主耶穌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手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在看透他的心思意念的復活的耶穌面前徹底地降服了。虔誠地呼叫說:「我的主,我的神。」從此多馬再沒有疑惑過,傳說他後來到印度傳福音,領人歸主。現在印度仍有歷史悠久的多馬教會。相傳他最後在東印度爲主殉道。

雅各也爲耶穌的弟弟。耶穌受難以前,雅各並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復活後,雅各由疑惑到確信,做了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後來以身殉道,被石頭打死。

使徒保羅原名掃羅,曾竭力殘害基督徒。後來在去大馬色逮捕基督徒的路上,主耶穌向他顯現。掃羅徹底悔改、歸主,成爲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偉大使徒。現在保羅的書信占新約聖經的三分之二,影響力一直傳到今天。保羅最後在羅馬獄中,為主殉道。

門徒們的改變是耶穌復活的極强有力的證據。門徒沒有編造謊言的動機。反而都為宣提耶穌復殉道。他們能如此勇敢地犧牲自己,只有一個可能性,就是他們知道耶穌復活確實復活了。所以自己死亡也沒有關係。因為耶穌答應我們,他會賜給我們永恆的生命。他是初熟的果子,我們都要像他。

世界上被騙到迷糊,上當受騙而死的人很多。為一個虛空的理想犧牲奉獻的人也很多。但從來沒有自己編謊話,害得自己喪命的人。

1973年美國總統Nixon,因為在政敵的競選總部的水門,派間諜竊聽,事情被揭發時,從前效忠Nixon的幕僚,竟然在短短三星期裡全部背叛Nixon。其中有一個人名叫Chuck Colson。那時正在決志信主。他寧可入獄,也不說謊。出獄後說:「水門事件叫我看見,以謊言爲本的密謀很快便會被揭穿,不論行騙的人是多麽有權、有勢、有頭腦。……然而,基督的門徒,一批無權無勢的無名小卒,竟然能够堅定不移為耶穌復活做見證,最後以身殉道。除非基督真的復活,否則爲一個謊言而犧牲生命,根本不可能。」

二、歷史考證

當事人的見證

耶穌復活的史實最詳盡地被記錄在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四卷福音書中。馬太和約翰是耶穌的親自選召的十二個門徒中的兩位。路加是一位醫生,但與使徒保羅的關係極爲密切;馬可則長期追隨使徒彼得。所以,四福音書是當年親眼見證人最重要的文獻。

耶穌復活的見證,最重要的就是關于空墓的記錄。四福音書一致說,幾個婦女首先看到空墓。當時連門徒一開始也不相信婦女的見證,認爲是胡言亂語。當年猶太人一致不相信婦女的見證。而福音書卻記載首先看見空墓的人是婦女。為什麼非要留下這種不利傳福音的記載呢?唯一的理由是,事實原本如此,四福音書的作者們完全忠于事實。

除福音書外,新約聖經的使徒行傳記載了復活的耶穌向保羅顯現。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爲主耶穌的復活提出强有力的見證。哥林多前書是保羅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期間寫給哥林多城的教會的書信,寫作時間約在主後五十五年。耶穌是在主後30年左右受難的,保羅寫信時,距耶穌的受難、復活僅20多年。他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爲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如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幷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個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却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衆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産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15:3-8)保羅在見證復活的主顯現時,特別提到耶穌曾在加利利一次顯給五百多弟兄看;而且還說,當時這五百多弟兄多半還健在。這是何等有力的見證!五百人都是親眼見證人。保證保羅的話完全真實。

如果今天有人說,80年代、或90年代去世的某知名人物死後又復活了,他的文章一定會受到猛烈的抨擊。因為距離那個知名人士過世的時間太近了。還有很多人活著。可以見證這樣的說法是假的。而哥林多前書卻被公認是有權威的著作。被收入新約聖經裡,可見沒有人能駁倒哥林多前書有關耶穌復活的見證。

 

史學家的記載

非基督徒史學家留下的記載不多,但他們的記載是十分可靠的。著名猶太史學家約西弗在猶太戰記說:「耶穌是一位聰明人,假如我們能稱他是人,……這個人是彌賽亞,第三天他活過來,顯現給許多人看。這件事以及許多其他的奇事都說明聖先知所提到有關他的事都是準確的。」

公元221對年左右,基督徒作家猶非利加納斯( Julias Africanu s)在評論他勒的作品時說:「他勒在其所著的史書第三卷中,把耶穌受難時,遍地都黑了的情况解釋爲日蝕,照我看來似乎不合理。」

因為耶穌是在猶太人的逾越節當天受難。逾越節是正月14日。那天晚上,是一年的第一個月圓之夜。

月圓時,地球應位于太陽和月亮之間,在太陽與月亮的連綫上,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反光的全月。日食的發生是因爲月亮恰好位于太陽和地球之間、幷在前兩者的連綫上,月亮以背光面對著地球,我們看不到月亮。當月亮開始通往太陽時,我們就看到太陽出現一個弧形的缺,像是被咬了一口,當月亮全部遮住太陽射到我們眼中的光綫時,就是日全食。耶穌受難時正逢滿月之日,所以耶穌斷氣時遍地變黑絕對不是日食。因為不符合天文常識。

從猶非利加納斯的這一段評論可以看出,當耶穌被釘十字架時,黑暗降臨大地之事大家都知道。以致不信耶穌的人必須要用自然現象來解釋黑暗發生的原因。不信者的這種解釋雖與科學知識相悖,但却成了耶穌受難、從死裏復活的史實的極佳證據。

 

三、聖經預言的應驗

耶穌降世爲人,傳講天國道理、受死和復活這一事件,是神預訂的救贖計劃。舊約聖經預言耶穌基督的死至少有333次。主耶穌自己也多次對門徒預言說,他將在耶路撒冷受難、幷第三日復活。除了詩篇第二十二篇外,對主耶穌將遭受的苦難述寫得最詳細的是以賽亞書五二13~五三12節這段預言。麥道衛(Josh McDowell)在《鐵證待判》(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列舉出舊約中論及主耶穌之被賣、受審、死亡及埋葬的29項預言,如賽53:5, 7, 9,12、詩22:1, 16,18、詩29:218:9、詩34:22。這些預言由不同的作者寫成于耶穌降生前1000年到500年之間。詩篇第22篇是以色列君王大衛的詩,成于耶穌降生前1000年左右,而以賽亞書則是先知以賽亞于耶穌降生前七、八世紀寫成。讀新約後就知道,這29項預言在一天二十四小時中完全無誤地應驗在耶穌一人身上。

有人認爲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也許出于巧合。的確,在其他人身上,我們也可以找到一、兩件應驗的預言。但是,幾十項預言全部應驗在一個人身上,除耶穌以外,沒有任何一個人。

有關主耶穌的這些預言的描寫之細膩、生動、應驗之準確無誤簡直到了令人瞪目的程度,以致于許多虔誠的基督徒也極爲驚嘆地說,在讀這些預言時,人們幾乎要以爲先知以賽亞就站在十字架底下,看到了整個事件的經過。因此,有人從另一個角度提出質疑。

他們說,耶穌的門徒是按照舊約的預言,刻意導演耶穌受難的劇情,以表明其預言的準確。這種觀點對有幾項預言的應驗勉強可以說得過去。但是即使耶穌及其信徒們想這樣做,沒有羅馬人、祭司、法利賽人的配合,這台戲是無法出籠的;而羅馬人、猶太人是耶穌的敵人。他們絕對不可能配合。

還有一種觀點說,會不會有人在耶穌受難以後,按他受難的情節假冒以賽亞先知的名義寫出這些“預言”呢?舊約聖經的這些預言是否真的寫于耶穌受難以前呢?

但死海古卷的發現把問題澄清了。死海古卷中有一卷希伯來文的以賽亞書。死海古卷各經卷寫于公元前200年至公元後68年各不等。但其中以賽亞書被確定抄寫于公元前125年左右。拿死海卷的以賽,和現在的舊約對照,發現歷經千年,抄本都沒有改變,抄寫的文士精確程度令人驚訝。從此關于主耶穌受難、復活的預言確實寫于耶穌受難之前,是真正的預言。再也沒有人能懷疑了。

 

四、耶穌復活的歷史印痕

紀念主日

在耶穌受難、復活前,猶太人及耶穌的門徒都是守安息日,也就是星期六,這是按照主前1400年的十誡的規定。

到耶穌時代,猶太人已守安息日一千多年之久。猶太人對守安息日非常嚴格。但耶穌受難後,他的門徒就改變安息日爲主日。由一周的第七日,改為一周的第一日、星期日。因爲耶穌是在星期日復活的。人們守主日是紀念耶穌的復活、升天。這一習俗一直持續到現在。

 

十字架的榮耀

直到現在,有些國家以十字架作爲國旗的標志,有名的國際衛生組織紅十字會亦是以十字架命名的。十字架被高高地樹立在教堂之上,甚至被人挂在胸前。若是耶穌被釘死後沒有復活,十字架原來只是處死犯人的刑具。意味著犯罪、處決的黑暗。如果沒有耶穌受死、復活,改變十字架羞辱的形像,今天就不會有人把十字架當成榮耀、勝利和神聖的象徵。

 

教會的興起

沒有耶穌的復活,也就沒有基督教。基督教是完全建立在耶穌復活上的信仰,這是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根本區別。曾經有一次,有人發現了佛祖釋迦牟尼的一根遺骨被發現了。于是這遺骨被供奉起來,幷舉行盛大游行,成千上萬的善男信女充塞條條街道,向游行的隊伍致敬。一位基督徒宣教士看著那些虔誠佛教徒跪拜佛陀的遺骨,感慨地說:「如果耶穌基督有一根枯骨被發現,基督教就立刻崩潰了!”此話精闢深刻,值得我們深思。基督徒知道自己的主已復活了升天了,因此少有去敬拜耶穌的遺物或空墓的。不久前有人發現了耶穌埋葬時的裹尸布,一時成爲熱點。無論這塊裹屍布是真是假,它的存在證實一件事:就是耶穌復活了。所以他的裹屍布才會那麼有價值。

談了這麼多,我個人覺得耶穌復活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實。沒有任何人可以否認了。

然而即使耶穌復活了,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呢?基督徒或許把自己的信仰,建立在耶穌復上。那是基督徒信仰的需要。與一般人有什麼關係?

其實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問題。為什麼基督徒願意相信耶穌復活?原來跟耶穌最親密的十二使徒,在耶穌釘十字架之後,都心灰意冷。甚至耶穌最重要的使徒彼得提議說:「我打魚去。」其他的門徒立刻回答說:「我們也與你同去。」

那麼灰心的使徒,怎麼會又回頭呢?不只是他們發現耶穌復活,可以成為他們信仰的基礎。他們發現了耶穌復活的大能,可以讓他們勝過一切。

你是不是正在走過死蔭幽谷?好比生了病、婚姻出問題、兒女不聽管教、前途茫茫、公司裡人際關係一團糟、陷在泥淖裡出不來、生活黑暗痛苦。

無論你經歷的死蔭幽谷有多黑,耶穌復活的大能,足夠讓你勝過。

你知道耶穌是從什麼情況下復活的?按人看來,他是被羅馬帝國的強權、世俗的榮耀壓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在被捕的時候,彼得拿起刀來砍了大祭司的僕人一刀。耶穌說:「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太27:42

他雖然有能力,他的敵人卻以為他是被強權壓服了,無法反抗。你看彼拉多給耶穌定罪的時候,馬可福音15:10說:「他原曉得,祭司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所以彼拉多知道耶穌不該死。但他為什麼又判耶穌死罪呢?聖經說:「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我看到這一節聖經,就覺得彼拉多真的把處決一個無罪的犯人,不當一回事。他只是因為要叫眾人喜悅!彼拉多為什麼那麼輕率的判決讓耶穌上十字架?因為他覺得自己手中有權柄。他要怎樣就怎樣。他代表羅馬帝國的權柄和榮耀。羅馬帝國打勝了。他就用羅馬的權柄和榮耀,把耶穌定上十字架。

你有沒有面對這種不公平的權柄?你被壓得死死的。好像一點出路也沒有。然而耶穌復活告訴我們,無論一個世俗的權柄多大、多強,耶穌一時伏在權柄之下,卻必定突破黑暗,從死裡復活。

不但耶穌突破了羅馬的強權和驕傲。耶穌還突破了死亡。你是不是覺得,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你是不是覺得患了癌症,就是宣判死刑。就連耶穌也沒有辦法?

然而你如果相信耶穌復活,你就不必覺得癌症就是絕望。是的!癌症病人也有很多基督徒。他們要過世。但是相信耶穌和不相信耶穌,在這一點上大有不同。不相信耶穌,死了就沒希望了。沒有未來的希望。但是相信耶穌,死了就突破了。因為耶穌勝過了死亡。基督徒就是死了,將來也會復活。所以我們有復活的盼望。

但是不相信耶穌的人,他們只有今生的盼望。他們或許也向耶穌禱告,求耶穌醫治。但是他們的希望止於今生。如果今生沒有得醫治,他就覺得沒有希望了。因為他不相信耶穌復活的大能能勝過死亡。然而信耶穌的人,就有永恆的盼望。

我們已經聽見許多人作見證,說到他們的改變。最近我們中間有好幾個人失掉工作在找新的工作。在剛剛知道自己失業的時候,一個一個都是垂頭喪氣,覺得沒有希望了。我沒停止為他們禱告。上星期我問其中一個,找工作的情形怎麼樣。他已經失業一個月。他回答說:現在有三個工作等著他選擇。你看復活的大能,是不是很現實的在幫助他?

星期四我又問另外一個找工作的基督徒。他說他有三個面試。其中一個已經給了他offer現在是他要考慮要不要去。而另一個面試還在前面等著他。

你看相信耶穌是不是真好?復活的大能在我們身上。當年親眼見過耶穌的門徒,因為體會到耶穌復活的大能,不顧自己生死的跟隨他。因為他們看出耶穌復活,帶給他們無與倫比的希望。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沒有關係。今天我們也體會到耶穌復活的大能,對我們的意義。你願不願意有復活的希望?

你手上有一張決志單。有三個選擇。你可以決志接受耶穌,就成為耶穌的兒女。分享耶穌的復活大能。

你也可以決志從今起更多追求認識耶穌。

如果你有什麼其他的決定,你可以自己寫在第三項。

請你現在就填上你的姓名、聯絡資料,並且選擇你的決志。請你現在就填寫決志單。如果你沒有筆,請舉手,招待有筆給你填寫。

耶穌的復活大能,現在就在你的手中。你只要下定決心接受他,你就成了他的兒女。聖經說:凡是相信他的,他就保證你得到神兒子的名分。

網路doc.

 

 

耶穌復活之後向人顯現的四次重大記載
2008年03月27日11時43分 (P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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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敬群牧師 曼哈頓華人浸信會主任牧師

耶穌復活,在聖經中是一件驚天動地的事!雖然當時先知們對復活並不是很清楚,甚至連耶穌的門徒,他們雖親耳聽見了有關復活的教導,但仍我行我素,並不理會其真正的意義。因為他們以理性的思考認為人從死裏復活是不可能的。今日,初聽道的人中,他們也有同樣的難題。我們查考聖經知道,耶穌被交給人是因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叫我們稱義。在新約聖經中,至少有下列四次,耶穌親自向門徒顯現:

一,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20:11-18)。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裏看,就見兩個天使。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什麼哭?」馬利亞說:「因為有人把主挪去,我不知道放在哪里…」耶穌又問她說:「婦人,為什麼哭?」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身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耶穌說:「不要碰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他們說:「我已經看見了主。」

二,在提比哩亞海邊耶穌向彼得等顯現(約21:4-14)。那天在提比哩亞海邊,彼得和他的同伴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西庇太兩個兒子,還有另外兩個門徒。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說:「我們也和你同去。」他們跟西門重操舊業,整夜沒有打著什麼。

三,向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路24:28-35)。以馬忤斯距離耶路撒冷25裏路,有兩個門徒,他們知道耶穌被釘十字架而死。他們的信心動搖,並且心情十分沮喪,耶穌就去和他們同行。一面走,一面談,將到他們所去的村子,他們強留耶穌同他們住下。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劈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主來。忽然耶穌不見了,他們回想耶穌與他們同行途中邊走邊談是多麼地美好!

四,向多疑的多馬顯現!(約20:26-31)耶穌的12個門徒中,恐怕多馬是最頑固的,他的生性什麼事都要自己親手換過,親眼看見才信。對別人所講的都要求證。今日,像多馬這樣的人教會中也一樣可以遇到。耶穌對這種人滿有愛心、忍耐。有一天,耶穌復活以後,遇到多馬,對他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卻宣告說:「我的主,我的神!」

我採取上面耶穌復活後向人的四次顯現,可以看見明顯的特點並四個不同的果效:
1,在墓園的空墳墓旁,抹大拉的馬利亞,因為渴望尋找到耶穌的屍體,她驚惶失措的哭泣起來,當耶穌呼叫她的名字,她認出耶穌的聲音,哭泣頓時變成了喜樂。
2,在加利利的海邊,彼得認為耶穌已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自己最灰心喪志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結果彼得因看見復活的主,再次完全獻身,甚至後來為主殉道。
3,耶穌與門徒同往以馬忤斯的路上與門徒邊走邊談使他們靈命復興。門徒回憶說:「...他與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麼?」
4,在某人家裏,多疑的多馬親眼見到了復活的主。耶穌對他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卻宣告說:「我的主,我的神!」據傳說,多馬後來去印度傳道成為一名宣教士。

復活是聖經的主題,復活是教會的動力,復活也是福音的訊息,讓我們一同來讚美復活的主耶穌基督吧!

http://chinese.gospelherald.com/news/edi-9637-0/%E8%80%B6%E7%A9%8C%E5%BE%A9%E6%B4%BB%E4%B9%8B%E5%BE%8C%E5%90%91%E4%BA%BA%E9%A1%AF%E7%8F%BE%E7%9A%84%E5%9B%9B%E6%AC%A1%E9%87%8D%E5%A4%A7%E8%A8%98%E8%BC%89-%E5%9F%BA%E7%9D%A3%E6%97%A5%E5%A0%B1#.U0qw6_mSzzk

 

 

124.主耶穌復活後,在四十天之內,曾有多少次向人顯現?

  (徒一章3節)   一個研究聖經的人,應該憑記意數得出主耶穌復活後向人顯現過多少次,下面所列出的可作參考:   一、首先顯現給抹大拉的馬利亞看(可十六章1一ll節;約二十章11一18節)。   二、隨後顯現給眾婦女看(太二十八章8一10節)。   三、同日也顯現給彼得看(路二十四章33一34節;參林前十五章5節)。   四、黃昏時向以馬懺斯的兩門徒顯現(路二十四章13一35;可十六章12一12節)。   五、晚上向樓上的十使徒顯現,當時多馬不在內(約二十章19一25節)。   六、八天之後,再向十一使徒顯現,似乎特別是為多馬而顯現(約二十章24一29節;路二十四章36一43節)。   七、在加利利海邊向七門徒顯現(約二十一章1一22節)。   八、在加利利某山(傳說為他泊山),向十一使徒顯現(太二十八章16一20節;可十六章14一18節。馬可福音這段經文亦用於第六條)。   九、升天時在橄欖山嚮眾門徒顯現,解經家對此次顯現的說法不一。有人以為只向十一使徒,但多數認為是向一百二十人顯現,因為主升天之後,他們從橄欖山回到耶路撒冷,在“馬可樓”上祈禱,路加記載他們的人數是一百二十人(徒一章12一l5節)。但也有人認為保羅所說,主曾向五百人顯現是在升天的時候(林前十五章6節;路二十四章50一53節)。   還有人因為主耶穌是在加利利長大及傳道的,他在加利利的朋友較多,那五百人可能是主在加利利某山顯現時的對象,即第八條所說的。   十、主也顯給他的兄弟雅各看(林前十五章7節)。這雅各以後成了教會的柱石(加二章19節,這雅各不是使徒雅各,不要弄錯)。   十一、主在大馬色路上顯現給保羅看(徒九章1一22節;林前十五章8節)。   十二、最後,在拔摩海島向“愛徒”約翰顯現(啟一章9、16節)。   研經者可根據上列的次序研究此問題,因為是很細心排列者。

 

 http://cclw.net/gospel/asking/xinyueshenjinnanti/1/chapter123.html

 

 

 

「耶穌進來前,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廿八18)

親愛的朋友:

當主耶穌死在十架上時,撒但及其跟隨者以為它們已取得了大勝利。但它們是大錯特錯了!三天後,耶穌從墳墓裡復活起來,戰勝了撒但及黑暗的權勢。

耶穌從墳墓裡復活

宗教領袖們害怕耶穌的門徒會盜取他的身體而宣稱他已復活,故它們要求彼拉多派兵士看守墳墓。有四位羅馬兵士被派日守住耶穌的墳墓。

禮拜日(一星期的首日),天還未亮的時候,耶穌從死裡復活。那時,地忽然震得很厲害,主的使者從天上來,把石頭滾開。羅馬兵士害怕得好像死了一樣。

過後,有三位婦女照著它們的傳統帶著香料要去膏耶穌的身體。他們來到墳墓前,才發現大石頭已被滾開,有一位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怕,我知道你們在找被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裡,已經照他所說的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他的地方吧。」(馬太福音廿5、6)

 

婦女們看到耶穌的身體已不在墳墓裡。他們感到迷惑和害怕,便跑去告訴門徒。

看見空墳墓的其中一位婦女是抹大拉的瑪利亞。當她遇見彼得和約翰時,便將所發生的事告訴他們。同樣的,他們看到的也是個空墳,裡面只剩裹身體的細麻布。

 

耶穌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

抹大拉的馬利亞過後又回去墳墓那裡。當她站在墳墓外哭泣時,主耶穌向她顯現。起初她以為他是個園丁。她說:「先生,如果是你把他移去了,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什麼地方。」耶穌說:「馬利亞!」她轉過身來,認得是耶穌,就叫出聲說:「老師!」

 

耶穌向門徒顯現

當天晚上,有十位門徒在那關閉著門戶的屋子裡集合。他們在談論著白天所發生的奇怪事件。事二門徒之一人多馬並沒有與他們同在。

忽然,耶穌在他們當中顯現,他說:「願你們平安。」門徒們很害怕。他們以為看見了鬼或靈。但主耶穌說:「你們為什麼驚慌,為什麼心裡疑惑呢?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我是誰。摸我看看,靈沒有骨也沒有肉,你們看,我是有的。」1

主耶穌的身體從墳墓中復活!門徒們怎麼知道呢?他們知道是因為他們看到他、摸到他、與他談話及與他同用餐。

耶穌復活了!門徒們迫不及待得要把這好消息告訴多馬。但是,當他們告訴多馬時,他卻不相信。多馬說:「除非我親眼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我指頭深入那釘痕,又用我的手深入他的肋旁,我決不相信。」2

耶穌向多馬顯現

八天後,門徒們又在同一間屋子裡集合;多馬也和他們同在。主耶穌再次向他們顯現說:「願你們平安。」

耶穌向多馬說:「把你的指頭放在這裡,看看我的手吧!伸出你的手來,探探我的肩膀!不要疑惑,只要信!」

 

多馬不再疑惑。他崇拜主耶穌說:「我的主!我的上帝!」3

主耶穌說:「多馬,你因為看見我才信,那些沒有看見就信的人是有福的。」

耶穌向超過五百位信徒顯現

有一天耶穌在海邊向他的門徒顯現。門徒捕了整晚的魚,卻什麼也沒捕到。耶穌說:「把網撒在船的右邊。」門徒們聽從主的話,他們的網滿了大魚。當門徒們回到岸時,耶穌為他們預備了吃的。他說:「來吃早飯吧。」

主耶穌復活後在地上顯現有四十天之久。有許多人看見他。聖經上記載耶穌向他們的門徒顯現最少有十次之多。有一次他向超過五百名信徒顯現。那些見過耶穌顯現的人對於他的復活絲毫沒有疑惑。他們親眼見到他,親自與他談話,他們知道他已復活!

耶穌升天

在耶穌即將升天之前,他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向他的門徒顯現。耶穌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廿八18)

這是何等奇妙的一句話!只在幾天前,耶穌羞辱地死在羅馬兵的十架上。如今,身為復活的基督,他告訴門徒們天上地上一切的權柄都已賜給他了。耶穌給門徒這個命令:「……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馬可福音十六15)

「福音」即「好消息」。「好消息」即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而後從死裡復活,成為我們永活的救主。耶穌叫他的門徒向每個人傳講這好消息,耶穌過後給他們一個寶貴的應許。他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末了。」(馬太福音廿八20)

 

耶穌升天

當門徒們還看著耶穌時,耶穌開始升天。有一朵雲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主耶穌以其榮耀、復活的身體升回天堂。他的手腳帶著釘痕,他的肋旁有槍痕,他的頭上則有荊棘冠冕留下的傷痕。

上帝使主耶穌成為萬有的主

聖經告訴我們,當主耶穌回去天堂時,父上帝賜給他最榮耀的地位。他使主耶穌坐在自己的右邊。他使耶穌成為萬有的主!

所賜給主耶穌的地位是遠超過宇宙中一切權柄的。聖經上說上帝「使萬有都歸服在他的腳下。」這意即萬物都在他的權柄之下,耶穌基督具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

上帝差遣聖靈

主耶穌在被釘前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很快將會離開他們。但他答應他們他將請求天父賜下另一位保惠師(安慰者)與他們永遠同住。這保惠師就是聖靈。

聖經裡曾說在耶穌得榮耀前,聖靈是不會降臨的。只有在主耶穌回去天堂及被提高為萬有的主後,聖靈才賜下。(約翰福音七39)

耶穌叫門徒們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的降臨。在耶穌復活後第五十日,即五旬節那天,門徒們聚集在一房子裡。他們記得耶穌的應許,正在等候聖靈的降臨。

忽然,有一陣好像強風吹過的響聲從天而來,充滿了整間屋子。有火焰般的舌頭顯現出來,分別落在他們各人身上。他們都被聖靈充滿!聖靈已經到來,故門徒知道主耶穌已得榮耀,並成為萬有的主。五旬節那天,彼得向猶太人說:「故此,以色列全家應當確實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使徒行傳二36)

從那時起,門徒們大有能力。他們所熟悉的那人---耶穌基督---現今已坐在天上的寶座上。他已掌權為萬有的主,而他也是他們的朋友及他們的主。他們便到各處去傳揚基督。

 

耶穌基督---一位新族類的元首

父上帝不只使耶穌成為萬有的主,他也使耶穌做一新家族的元首。這新家族被成為「上帝的兒女」。

現今,這世界上有兩大家族,每一家族各有一元首。由亞當所生出的罪惡家族即以亞當為元首,而上帝的兒女這新家族,則以基督為元首。

我們必須重生

我們每一個人出生便成為亞當罪惡族類的成員。當亞當罪惡家族中沒有一個人能被上帝所接納,也無一人在上帝眼中是義人。在亞當家族裡,無一人能達到上帝的標準。聖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三10、23)

我們怎能脫離亞當罪惡的家族而進入基督的家族?只有一個方法---我們必須重生。主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翰福音三3)

 

 

何謂「重生」?它意即藉著屬靈的誕生而進入上帝的家族。我們不能再從肉身生出來,但我們能在屬靈方面藉著聖靈再生。重生是上帝的工作,是他因著人有真心悔改及信靠他而完成的工作。

在下兩課,我們將學習「悔改」及「得救的信心」的意義。

 

發掘的真理

耶穌基督天上一切的權柄。

他是萬有的主!

註:

1路加福音廿四38、39

2約翰福音廿25

3約翰福音廿28

4以弗所書一22

參閱經文

閱讀:

馬太福音廿八章,

馬可福音十六章,

路加福音廿四1- -12,

約翰福音廿章。

十誡

第七誡

「不可姦淫。」(出埃及記廿14)

起初,上帝造了一男一女,他們彼此互托終身。這是上帝對婚姻的安排--一男及一女互托終身。

上帝賜下性使人得以傳後代及借此使雙方互相喜悅。丈夫與妻子藉著性的交媾能夠完全的表達對彼此間的愛。這也是婚姻中一大祝福與特權。為了保護這祝福,上帝賜下第七誡---「不可姦淫」。

這誡名禁止一切性的雜交。姦淫即一已婚者與他配偶之外的人交媾。淫亂則是未婚男女間發生的性關係。這兩類的姦淫及其他形式的淫亂都是被上帝判為有罪的。

上帝不單看我們的外表行為,他更注重我們的思想及意念。你不一定實際上去犯姦淫,才算是違反這律法,若你看到某人而心中動了淫念,你即已違犯了第七誡。耶穌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了姦淫。」(馬太福音五28)

第八誡

「不可偷盜。」(出埃及記廿15)

偷盜即將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讓我們來思考有關偷盜的一些事實:

.偷盜就是偷竊,不論所偷的物件

的價值是多少。

.偷竊是罪,即使無人曉得。

.盜取富人的財物與偷竊窮人之

物同樣是罪。有些人並沒有想到

盜取任何人的財物,但他們卻在

打一間大公司或打政府的壞主

意;這些同樣也是偷竊。

還有其他形式的偷竊,在考試時作弊即是盜取不屬於自己的資料。多收找回的零錢而不作聲也是偷竊的一種。沒有繳付當還的債務也是偷竊。若你犯了偷竊的罪,你可以得到赦免,但上帝期望你盡所能的與他人和解。

一個人成為信徒後,第一件當做的事就是與他所得罪的人和解。除非你願與他人和解,否則,多少的眼淚及多少聲對不起都是無濟於事的。

 

第六課問題

選出最適當的答案(a)、(b)或(c),然後填進括弧裡。

1.耶穌死後,他的身體……

(a)被埋在地下。

(b)放在公共的地方讓人觀看。

(c)放進由大石頭鑿出來的墓穴裡。………………( )

2.有關耶穌的身體,宗教領袖們害怕……

(a)他會被賊偷去。

(b)他的門徒會偷去他的身體而宣稱他已復活。

(c)人們會崇拜他。………( )

3.門徒們知道耶穌已從墳墓裡復活,因為……

(a)許多人告訴他們這是真的。

(b)他們在異象中見到耶穌。

(c)他們親眼看見他、摸到他、與他談話並與他共餐。

………………………( )

4.當多馬聽到耶穌已從死裡復活時,他……

(a)拒絕相信,直到他親眼見到耶穌。

(b)以為有人假扮耶穌。

(c)很高興地跑去見主耶穌。…………………( )

5.在主耶穌復活後,他在世上顯現有……

(a)一天。

(b)兩星期。

(c)四十天。……………( )

6.耶穌復活後被多少人看見?

(a)只有幾位親近他的門徒。

(b)超過五十位信徒。

(c)超過一百位信徒。

………………………( )

7.當主耶穌回到天堂後,天父以何種方式使他得榮耀?

(a)使他管轄所有的天使。

(b)使他統治全地。

(c)他作萬有的主。……( )

8.主耶穌有……

(a)天上的權柄沒有地上的權柄。

(b)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

(c)天上的權柄多於的地上的權柄。………………( )

9.當聖靈在五旬節那天降臨在門徒身上,這表示……

(a)耶穌已得榮耀並已成為萬有的主。

(b)他們現在都已得救。

(c)上帝將要幫助他們。

………………………( )

10.「重生」意即……

(a)受洗並加入教會。

(b)藉著屬靈的誕生進入上帝的家庭。

(c)改造而活出一個更好的生命。……………( )

在這一課,你所學習到的最重要的真理是什麼?

http://xybk.fuyin.tv/Books/PI_Believe-NewLife/b5/Vol1/06.htm

 

 

 

不知大家是否曾想過:耶穌復活後,有否預先選擇或定下他所要顯現的對象?復活的主為何只向某些人顯現?誰有看見復活之主的權利?讓我們看以下幾個最先看見復活之主的人,來尋求解答以上的問題。

抹大拉的馬利亞 ( 約20:1 - 18)

約20:14-18最清楚;馬利亞不但成為第一位看見復活之主的人,並且是第一位接受復活之主的托付的人!馬利亞為何有此特權呢?其實並非耶穌復活後便馬上選擇馬利亞為第一位他要顯現的人。事實上,是馬利亞一心掛念著主,她是在耶穌安葬後最後一個離開的人(太27:61),也是第一個去探望耶穌墳墓的人。結果她也成為第一個看見復活之主的人。馬利亞在安葬以後第三天便按猶太人的常例,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天還黑的時候便到主的墳墓那裡去。當發現主的身體不見了之後,馬利亞獨自留在墳外哭。可見她愛主之心何等真切。主樂意向她顯現是可以理解。

今天凡真心愛主的人,主都會特別向他們顯現。而顯現末必是由肉眼可見,因那並非是最高層次的; 因主清楚的說: 「那些未見而信的人是更加有福的。」

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 ( 路24:15 )

這兩個門徒並不屬於十二使徒中的二位。然而他們卻比十一個門徒更先看見復活的主。由此有二點值得注意:

1、復活之主對十二門徒之外的信徒,也一樣的看重。

2、那些關心神的事並尋求真理的人,也必蒙主格外的注意與關心。

主向他們顯現並非偶然的;因為他們是正在談論有關主復活以及相關聖經的問題時,主才向他們顯現的。可說,主向他們顯現的基本原因是要幫助他們解答有關聖經神學上的難題。另一個例子可從徒8:26-40看見。復活的主看見埃提阿伯的太監正在讀聖經尋求認識主,主就特地差派正在撒瑪利亞佈道的腓利,專程從撒瑪利亞南下往非洲的路上去給他講解聖經,並給他施洗。

今天凡看重聖經,一心追求明白真道的,主也要向他顯現,也必幫助他明白真理。不一定都能獲得像以馬忤斯路 上的兩個門徒那樣,蒙主親自給他上課;但主也總必會差派人來幫助你,就像腓利被去幫助埃提阿伯的太監一樣

彼得 ( 路24:34;林前15:5 )

復活的主向彼得顯現也是不難了解的:

1、彼得原是耶穌最親近的一位門徒。

彼得曾經代表門徒宣告耶穌就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2、另一個可想得到的原因,就是彼得在耶穌被捕以後曾經三次不認 主。

以後為此他曾痛哭;但他仍未得到主清楚的赦免。他比其他的門徒更加一層的內心中痛苦:不單因耶穌之死而痛苦;並且他還曾經當眾人的面前不認主。相信過去三天,彼得也許是晚上睡不著,白天喫不下,心裡難過,日子也難過。故此復活的主,未向其餘門徒顯現之前先向彼得顯現是可以明白的。否則當耶穌向十一門徒同時顯現時,恐怕彼得自覺羞愧難當。

但主耶穌要我們認識他是一位何等慈仁的救主;凡誠心向他認罪的人,他都必願赦免。今天主耶穌也一樣願意完全的赦免、寬恕、接納那些心裡為罪憂傷痛悔,而願意承認自己的過犯並向神認罪的人。

十一個門徒 ( 路24:36 )

以後才輪到主其餘的門徒。但為何所有的門徒都能同樣有機會一同見到主的顯現呢?是否主持別先發函通知他們聚合,然後才向他們顯現呢?不。乃因門徒們正在聚會。多馬在主第一次顯現的聚會缺席,若主不再向門徒顯現的話,你想多馬將會多麼悔恨呢?也許就成為他一生最後悔的一件事。對他的事奉肯定也湯帶來極大的影響!

復活的耶穌就在門徒聚集的時候,就向他們顯現。正當他們心中充滿著愁煩、悔恨、懼怕;主耶穌就向他們顯現,乃要賜他們平安,喜樂、力量、並且授權給他們成為復活的主的有效的見證人。

今天我們也要經常奉主的名聚會,主也必要向我們顯現; 在我們中間,並以應允禱告,悅納我們的敬拜讚美為印證他的同在。

結語

從以上所提到蒙復活的主向他們顯現的人,可知並非全然是主耶穌單方面的決定;也因這些人本身具備了一些的因素;他們的共同點就是他們都是真正愛主、尋求主,並且都有實際行動的人;復活的主就特別向他們顯現。復活的主並沒有改變,今天他仍然在尋找那些向他心存誠實的人。正如代下16:9所說:「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那些向他心存誠實的人。」

(1997.3.30 楊鍾祿)

 http://vicchew.tripod.com/appear.htm

 

 

 

 

1992.3 第38期

第38期所有文章

加利利山之顯現

陳終道

 

經文: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十六至二十節

  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二十二節:“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六至七節:“祂不在這裏,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祂的門徒說,祂從死裏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看見祂”。

  主耶穌在加利利山的顯現,與祂四十天內向多人顯現最不同的地方,就是這次是預先約定的,而其他的顯現都是忽然發生的,像以馬忤斯路上的顯現,門徒遇見主,走了一大段路,還未認出是主耶穌,但祂忽然不見了,因為主的顯現出乎他們意料之外。但主在加利利山上的顯現卻是早就約定的。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三十二節耶穌在設立新約後,往客西馬尼園時,就對門徒說:“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相信當時門徒未留心主這句話是一個約會,到天使向婦女顯現的時候,要她們快去告訴門徒往加利利去見主。並提醒他們:“正如祂從前告訴你們的”(可一六:7)。

一.復活日的五次顯現

  在耶穌復活那天,有五次顯現:第一次向抹大拉馬利亞;第二次向幾個婦女;第三次向以馬忤斯兩門徒;第四次向彼得;第五次向聚集在一處的門徒,而加利利山的顯現應在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之前。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記載彼得和幾個門徒在提比哩亞海邊打魚,主向他們顯現,叫他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得到許多魚,後來耶穌考問彼得的愛心。提比哩亞海在加利利,而主第一天的復活顯現是在耶路撒冷,與加利利相隔很遠,提比哩亞海又稱加利利海或革尼撒勒湖,因湖的方向與附近有不同村鎮而有不同的名稱。門徒要從耶路撒冷趕路往加利利去見耶穌,故此次顯現應是在第一日的復活顯現與提比哩亞海顯現之間的一次,極可能在特別為多馬顯現那次之前。

二.是第六次顯現嗎﹖

  我們可以相信門徒看見主在第一日幾次的顯現,又聽見婦女們轉達耶穌的吩咐,便趕往加利利赴約。若是如此,聖經雖未說明這次顯現是否在向多馬顯現之前,但頗有可能是在多馬之前,即第六次顯現,且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十七節提及門徒中仍有人疑惑,更增加這個可能性。並且這個約會是在主耶穌設立新約之後早已告訴門徒的,且因門徒長途趕着赴約,更證明耶穌的顯現非常實在。

  有人說耶穌並非真正復活,不過因為門徒過度想念,在迷糊之中以為看見主。難道十一個門徒都一同做夢麼﹖所以這約會像鐵證般確實,無可反駁。照筆者的領受,加利利山的顯現對象是十一個門徒不是向所有人。在天使向婦女顯現時,主耶穌要她們轉告門徒往加利利山見主,暗示並不包括婦女在內。

  注意馬可福音第十六章七節中的“你們”是對門徒說的。英譯本(NIV, NASB)都在此節中加上引號,如:“But go, tell his disciples and Peter, 'He is going ahead of you into Galilee. There you will see Him, just as He told you.'"

三.向十一個使徒的顯現

  許多人把這段經文看作耶穌升天前的一次顯現,這是十分容易有的錯覺。因為事實上所頒佈的命令非常重要,是祂復活升天前所留下的,但並非是升天前那一次的顯現留下,耶穌升天前顯現地點是在耶路撒冷附近的橄欖山,但這次的顯現地點是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並且這次顯現極可能是僅向十一個使徒的顯現,現由如下:

  因:(1)聖經明說“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2)主在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第三十二節與門徒預約時,只約十一個門徒;(3)天使要婦女們轉告門徒時,對婦女用“你們”(太二八:5),對門徒卻用“他們”(太二八:7)。若包括婦女及其他人單用“你們”即可;(4)按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第七節:“快去告訴祂的門徒”,這吩咐頗急切,門徒們可能次日即趕返加利利。從耶路撒冷往加利利,路程較遠,婦女們未及同行不算奇怪;(5)“然而還有人懷疑”這句話可暗示這次顯現是在向多馬之前,並非沒有理由。約翰福音第二十章所記門徒聚會的地方若是在加利利的房子,不是沒有可能,因為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所記打魚的神蹟正是在加利利海行的。

四.大使命與眾教會

  主耶穌並沒有理會那些懷疑的人,只向他們宣告說:“天上地下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這麼有權威的宣告,已自然解釋了他們所有的疑惑,門徒從多疑與不信轉變為堅定不移,反而使他們更確實知道自己所信的是甚麼。

  許多人認為本次顯現是對全教會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基督的大使命既是對全教會而發,這次顯現理當包括十一門徒之外的其他人(例如可能是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六節所說向五百多人顯現的那次)。但主特別向十一個門徒顯現與大使命是否單單給十一個門徒是兩件事。大使命是給全教會可從第二十節末句的應許看出:“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應許既賜給:從主復活到世界末了所有要遵行大使命之人的,則當然不是只給那十一個門徒了,因主早知道他們不會活到世界的末了,例如在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十八至二十三節主早已知道彼得將必為主殉道,但在彼得與眾使徒之後還不斷有許多人興起,要遵行這大使命,直到世界的末了,所以這大使命也是給十一使徒以後的全教會的。

  還有甚麼應許比主耶穌必然同在的應許更寶貴呢﹖有主耶穌同在還用怕誰呢﹖但這應許是賜給遵行祂的命令的人的,所以我們要:(1)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2)凡祂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祂就必常與我們同在了!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glb.php?GLID=03801

 

救主神的湖邊早餐
約翰福音二十一章選解
陳終道

  四福音都詳記主復活的事,但只有約翰福音獨記,主復活顯現中行了一個意義重大的神蹟,是在提比哩亞海邊行的。按使徒行傳第一章三節所記,主復活後曾多次向門徒顯現,共四十日之久,大概可分為三階段如下之一至三:
一.復活日在耶路撒冷顯現
  主在復活那日共顯現五次。祂先向抹大拉馬利亞顯現(可16:9),“先”原文可作“第一”(英譯本KJV, NASB, NIV均作“first”),其次是向幾個婦女顯現(太28:8-9):探墓的幾個婦女正急忙去告訴使徒時,途中見主顯現,且告訴她們說“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裏必見我。”(太28:5-10)第三次是向正在去以馬忤斯途中的兩門徒顯現(路24:13-33),第四次是向西門彼得顯現(路24:34),第五次是向正聚在一起的眾門徒顯現。所以從四福音的記載,可以確知復活日共有五次顯現。
二.在加利利顯現
  除了復活日五次顯現之外,第二階段應算為在加利利的顯現,最少三次(參約21:14),而這三次的計算應留意四福音書末章(或末二章)其前半記復活日在耶路撒冷的顯現,末小段卻記在加利利的顯現。例如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一至十五節是復活日顯現於耶路撒冷,但之後第十六至二十節卻是稍後在加利利山上的顯現。耶路撒冷在南方,加利利在北方,主在加利利顯現多久未知,但主升天之日必不在加利利山,而是在耶路撒冷的橄欖山上(徒1:4,9,11-12)。
  四福音書中只有約翰福音用了兩章之多記載主顯現的事,其中第二十章上半章記復活日之顯現,後半章向多馬顯現卻是在加利利的顯現,茲將在加利利顯現的三次分別如下:
  首先是在加利利約定的山上(太28:16-17)。注意主耶穌復活後四十日之久向不同人顯現;但只有在加利利山的顯現,是主耶穌受死前與門徒到客西馬尼園途中預先約定的一次顯現,主耶穌說:“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太26:32)所以主復活的第一日顯現中一再吩咐婦女們快告訴使徒們到加利利,“在那裏必見我”(太28:10,可16:7),所以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二十六至三十一節所說“過了八日”向多馬顯現應是在加利利的“屋裏”,因主既一再叫門徒到加利利相會,且是在未受死之前預約的,十一門徒不可能在耶路撒冷等待八日後才趕去加利利,因他們根本不知八日後主會另一次特向多馬顯現,而空等八日才去加利利。在加利利山相見時還有人疑惑,“人”是多數式的,應作“有些人”(太28:17),不但多馬需要信心的堅固,還有別的門徒也需要。這樣,向多馬顯現,應是在加利利的第二次,不但為多馬,也為另一些有疑惑的人!這就是為甚麼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十四節說:“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因按在加利利顯現的次數計算,湖邊顯現的那次是第三次。
三.其他顯現(徒1:3,林前15:4-7)
  這第三階段的顯現可說是從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至使徒行傳第一章之間的顯現,也就是在提比哩亞海邊到從橄欖山升天之間的事。這期間主曾多次顯現:
  “祂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1:3)
  讀者若留心將使徒行傳第一,二章或全卷的記載與四福音末一,二章的記載對着看,諒必更了解我們所常說的“大使命”是包括神國的事,應有更廣闊的範圍與目標。信徒應付更大的代價,並非只傳福音,更當按主吩咐建立教會。
四.湖邊顯現中的神蹟(約21:1-14)
  基督降世為人的後三年多之中,聖經較詳記的神蹟約二十四次,但基督復活後向門徒顯現期間所行的神蹟,只有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記的湖邊的神蹟。湖邊神蹟的主要對象和目的,是復興彼得和與彼得一同去打魚的幾個門徒。也可以說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全章以彼得為主角,因為:(1)是彼得首先發起要打魚,其餘六門徒跟着他同去。(2)在知道是主耶穌顯現時,彼得立即跳下海裏要到主那裏。(3)在早餐之後主三次考問彼得的愛心。(4)考問之後主耶穌預言彼得將為主殉道。全章內容重點都在彼得身上,讀四福音及使徒行傳,主耶穌雖沒有為十二使徒設立領袖,事實上卻常是彼得帶頭的。(5)在受死前主耶穌預言彼得將三次不認祂時,曾對彼得說:“但我已經為你祈求…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2)魔鬼攻擊的不僅是彼得,且要藉此影響其他門徒,主耶穌卻為他祈求,使他可以勝過試探重新得力,堅固眾信徒,在此主的顯現而復興彼得的信心,堅固他的眾弟兄,正是近似的眷顧與拯救(事奉道路中的拯救)。
五.重拾魚網與主的顧念
  要了解全章,應先解決彼得發起打魚這件事,應作負面抑正面的領會。這是重要關鍵。筆者個人認為作負面領會較正確,因:(1)彼得曾按主的吩咐,把船開到水深之處打魚,而得了滿載兩隻船的魚穫,卻又立即捨下剛剛收穫的滿滿兩船魚,回應主的呼召作得人靈魂的漁夫。(路5:1-11)這樣他們現今重拾魚網與起初的心志相背。(2)事實上他們整夜勞力毫無收穫,仍然是靠復活主顯現中的一句話“把網撒在船的右邊”而得着一百五十三條大魚。其實問題不在乎撒網在左在右,是復活主的眷顧與恩賜的緣故。(3)主顯現的第一句話是:“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這句話說出了彼得等人重拾魚網的真正原因,是沒有得吃的問題。以往跟着主耶穌雖然貧窮,卻不至於挨餓,現今,主已復活了,但祂還會像從前那樣看顧他們日用所需的嗎?不去打魚難道坐着餓嗎?主耶穌顯現為要讓他們知道這復活的主,仍然看顧他們。
六.湖邊的早餐
  正當七個門徒整夜勞力一無所得的時候,他們極可能又飢又渴,又喪志迷茫,這不但是他們當夜的問題,日後,怎樣行呢,若生活都成問題,如何使萬民作主門徒?正當他們可能偏行己路時,復活主在湖邊顯現了,“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這句像父親對孩兒充滿體恤和顧念的話,切中他們內心憂慮無助的軟弱,足使他們忽然振奮起來,卻慚愧得啞口無言,因為在他們網得一百五十三條大魚之先,岸上已有復活主為他們預備好的早餐了,有炭火,有餅,有魚了!這豈不是證明,那一百五十三條大魚全是多餘的嗎?體恤人軟弱的救主,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放在炭火上一同燒烤,這是主耶穌失了預算要多幾條魚嗎?還是祂喜見這幾個門徒所打的魚,總算派上用場了?他們的主未說過一句責備的話,卻讓那勞力而一無所得的打魚專家們,因主的大能,可以把他們所得的魚穫,跟主耶穌早為他們預備好的,一同在炭火上烤燒,這樣對他們有正面鼓勵啊!他們吃的時候竟沒有人敢問祂是誰,因為知道祂是主耶穌,他們內心歡喜得說不出話,也愧疚得說不出話來。他們心裏憂喜交雜,連一向快言快語的彼得也靜下來了!
  聖經說:“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約21:4)這樣主耶穌與門徒一同用飯的時候,想必太陽已柔和的慢慢昇起,天上的雲彩添上了金黃,紅色用各類姿態反射到湖面,隨着微風向着他們的岸邊搖漾,那景色真是優美,令人畢生難忘的啊!真可惜有畫家畫了不同風格的最後晚餐,為何未見有人畫過復活的主基督,與門徒在提比哩亞海邊共進早餐的景象?
七.考問愛心
  主耶穌與門徒同吃早餐後,特別考問彼得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祂這次顯現的目的是要門徒知道主像以往那樣顧念他們,且要他們學習更深的功課。從前是降世為人,在肉身中與他們同在,那時門徒信的是看得見,摸得着…的主耶穌,現今他們要學習信靠這位摸不着,來無影去無蹤的主神,學習倚靠,順服,敬愛這位再不是按肉身在他們身邊的救主,從前他們愛祂聽從祂,今後仍像從前那樣愛祂順從祂嗎?
  愛我比這些更深嗎?“這些”到底是甚麼?是食物,是金錢,是養生所需,是神蹟,是一般人所沒有的屬靈經歷,是使聽了他的見證之後,人們都會不知覺中對他另眼相看嗎?主耶穌考問彼得的話是否也正是考問我們?我們所謂的愛主,是否不知不覺中變成只是口號或包裝,裏面所裝的大部分都愛自己,愛虛榮?
  主耶穌三次問彼得的問題,對我們有何要訓?我們應留意這三次問的是同一的問題,這已經足夠題醒我們,若有人用同一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問我們,我們就該知道,我們的回答是不及格的了!所以彼得被主問到第三次時,已戰兢而內疚,聖經說他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彼得憂愁甚麼?為甚麼事難過?一方面在心裏愛主,另一方面卻想重拾魚網,怎算愛主?耶穌的問題不是為難彼得,而是要他從內心深處醒悟過來,若真的愛主比這些更深,他就該餵養,牧養主的羊,牧養偏重於引導,餵養偏重於靈命靈糧的供應。雖然彼得三次回答的口與心都是真的,但還未“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來12:12)主耶穌卻三次指出他所該踏出的腳步──“你牧養我的羊…餵養我的羊”那是真實愛主,要忠心牧養,餵養主的羊,必須遵從神的話語,按真理而行。那就難免要受逼迫,毀謗,苦難了。彼得是否從此不再回頭,忠心至死?整本使徒行傳,就是他和眾使徒,愛主“比愛這些更深”的見證!
八.心靈相通的預言(約21:18-19)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着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約21:18-19)
  粗略讀這兩節經文,可能覺得跟上文不緊接,主耶穌似乎講另外的話題,其實不然,主耶穌把上文的問題作了總結,祂特別預言彼得日後將為主殉道,既明說彼得會為祂殉道,也就等於讓彼得知道祂已悅納彼得的心志,且知道他會忠心至死。使徒行傳的前十二章,證明彼得確被聖靈充滿,一次講道三千人悔改信主,在當時猶太教的祭司長,長老,官員的逼迫之中,宣告除祂以外,別無拯救…甚至在被希律王鎖入三重鐵門的牢獄準備處死的情形下,大膽見證基督復活。
  所以主耶穌又特題彼得為主殉道,是安慰彼得,主完全了解他發起打魚的內心矛盾與迷茫,主會在他前面的路程上與他同行,這對今日信徒來說也是很寶貴的實例,我們可能遭遇類似彼得的處境,現實生活的困難必須應付,我們內心仍然愛主,在無助,徬徨之中,不知所措…合神心意的大衛王說:
  “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甚麼好處都不缺。”(詩34:10)
省思,研討:
彼得為何發起打魚?按當時的困境是上策抑下策?這事例怎樣應用於我們身上?
現今,我們也有機會與復活主共進早餐嗎?甚麼是我們現今的“天邊早餐”?(每日讀經,禱告,傾訴…)
曾否留意主向門徒說話時語意中的啟迪,如:三次問彼得,又三次替他答了?最後又預言彼得為祂殉道?其中有甚麼安慰與指引?應如何愛主?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glb.php?GLID=10403

 

 

第十三課  耶穌的復活與升天

 

本課目的:介紹耶穌的復活與升天的經過以及它對今日基督徒的意義。

 

具體目標:上完本課以後,學生應該能夠:

     1.說出支持耶穌復活的兩個證據。

     2.說出基督徒當如何等待主的再來。

 

相關經文:馬太福音 27:51-28:20、馬可福音 16:1-20、路加福音 24:1-53、約翰福音 20:1-21:25、使徒行傳 1:1-11

 

本課金句:羅馬書 1:4

 

  新標點和合本: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

 

  現代中文譯本:

    從聖潔的神性說,因上帝使他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示他是上帝的兒子。

 

  台語白話字:

    Chiau seng-tek e Sin chiu tui si-lang e koh-oah, eng koan-leng hian-beng I si Siong-te e kia, chiu-si lan e Chu Ia-so Ki-tok.

 

  台語漢字:

 

  照聖德的神就對死人的復活,用權能顯明伊是上帝的子,就是咱的主耶穌基督。

 

 

本課大綱:一、宗教領袖對耶穌復活的反應

      二、婦女的見證與使徒的反應

      三、前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

      四、多馬和彼得

      五、耶穌升天

            附錄:有關耶穌復活的記載

討論與分享(請擇題討論):

 

1.    有關耶穌的復活,他的墳墓是空的,你覺得最合理的解釋是什麼?除了耶穌復活之外,有其他的可能嗎?

2.    相信耶穌復活對你的信仰與生活有何影響?如果耶穌沒有復活,你還會相信他嗎?耶穌已經復活,你的生活會有那些地方不一樣?

3.    一個人如果遇見復活的主,他會有怎樣的改變?在現今這個時代,怎樣才叫做遇見復活的主?要如何才能遇見復活的主?

4.    如果是你,你需要怎樣的證據才會相信耶穌的確有復活? 你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了嗎?

5.    關於地上的國與上帝的國,你關心的是什麼?要如何具體行,讓上帝的國實現在地上呢?

6.    宣教與教導這兩項事工,我們的教會實際上如何推動?那一項做得比較多?那裡還需要再加強?

7.    你願意做主耶穌的門徒嗎?你願意接受主耶穌大使命的託付嗎?你可以用什麼樣實際的行動來做?

8.    上完「耶穌生平」這個課程,你對耶穌有那些不一樣的體驗與認識?請分享一、兩件。

 

 

課程內容

 

一、宗教領袖對耶穌復活的反應

 

  每一個偉人的傳記都寫到他死為止,人死了以後留下一些功蹟,但其影響多半不會太大,層面也不會太廣。過了一、兩百年之後,記得他的人就不多了。耶穌卻不是這樣,他的生平不能只講到他的死,他死後所發生的事才更精彩呢!上帝使他從死裏復活了,不但如此,許多人的生命因而改變,人類的歷史也因而改變!

 

  不過,當時的宗教領袖卻不相信這樣的事。首先是兵丁要確定耶穌是否已死,他們用槍扎他的肋旁,結果有水和血流出來(約 19:34)。從醫學上來看,唯有已經死亡血液循環停止者,被扎到大血管或心臟時,血(血球)和水(血漿)才能分開流出來。這就表示耶穌當時確實已經死亡。

 

  在耶穌死後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突然想起來,耶穌說過他死後第三天要復活,於是他們聚集到彼拉多那裡,請求彼拉多查封墳墓,並派兵看守(太 27:62-65)。他們為什麼要這樣費神呢?原來他們怕門徒盜屍而散佈謠言說,耶穌復活了。今天還是有很多人認為耶穌復活是不可能的事,是門徒「捏造」出來的事件,其實祭司長等人早就想到這一點,並加以提防了。他們所做的正好替我們排除門徒盜墓的可能性,

對耶穌的復活反而提供了一個有力的佐證。

 

  祭司長等人在耶穌墳墓外邊加上封條,又派兵丁嚴密地看守。結果,耶穌還是復活了,看守的兵丁見狀,嚇得魂不附體,後來他們把所經歷的一切報告給祭司長。祭司長和長老聚集,看看要怎樣收拾善後。他們收買兵丁,要兵丁承認自己夜裡打盹,說是耶穌的門徒來盜墓(太 28:11-15)。兵丁這樣說,簡直是自打嘴巴,表示他們沒有善盡職守。在羅馬時代,兵丁這樣怠忽職守是要被重罰,甚至處死的,但是祭司長給他們錢,又為他們作保,所以他們就散佈這樣的說詞。祭司長明明聽到兵丁的見證,又知道耶穌的墳墓是空的,他們還是不肯相信耶穌復活。

 

  有關耶穌的復活,他的墳墓是空的,你覺得最合理的解釋是什麼?除了耶穌復活之外,有其他的可能嗎?

 

    二、婦女的見證和使徒的反應(太 28:8-10、可 16:9-11、約 20:14-18)

 

  第一個見到耶穌復活的人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幾個婦女,其他的人在當時見到的都是空墳墓。不過這些婦女們在見到耶穌之前,先看到天使。天使要他們回憶一下,耶穌說過他要再復活的話,並且要她們去告訴其他門徒,叫他們到加利利去和耶穌會面。耶穌的確說過許多次,他要再復活,不過跟隨他的人可能沒有一個人記得,或者根本沒有把它放在心上。所以他們才會在耶穌復活的那一天來墳墓找耶穌的屍體,想要膏他。天使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路 24:5-6)耶穌已經復活了!可是我們卻常常在好像耶穌還是死了的狀況中過生活。

 

    相信耶穌復活對你的信仰與生活有何影響?如果耶穌沒有復活,你還會相信他嗎?耶穌已經復活,你的生活會有那些地方不一樣?

 

  門徒來到空墳墓時,所見到的景象是細麻布放著,裹頭巾捲著另外放一處(約 20:7)。這是十分奇妙的,顯明耶穌的復活不是像有些人所想的,由於斷層地震造成地層忽然裂開,讓耶穌的屍體掉進去,或是有其他什麼混亂的景況發生。因為如果是地層裂開屍體掉進去,絕不會發生細麻布與裹頭巾另外放著,甚至捲得好好的這種景況。這時候,門徒中除了一個以外(約 20:8),其他的都還不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他們還以為婦女們是在胡說八道呢(可 16:11、路 24:11)。這也難怪,耶穌復活,這是何等奇妙的一件神蹟呀!若不是親眼看見,真叫人難以置信。

 

    三、前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路 24:13-35、可 16:12-13)

 

  有兩個門徒,在耶穌復活的那一天正好前往以馬忤斯,他們在路上有奇遇。這兩個門徒,其中一個路加福音有記載他的名字,叫做革流巴(路 24:18)。

 

短劇

 

(耶穌死後的禮拜天清早……)

 

抹大拉的馬利亞:我要到墳墓去看看,有誰要跟我去?

 

雅各的母親馬利亞:我要去,看哪,香料、香膏都準備好了!

 

撒羅米:我的力氣比較大,我也去幫忙!

(邊走的時候……)

 

抹大拉的馬利亞:墳墓門口的石頭那麼大,我們一定搬不動。

 

雅各的母親馬利亞:是啊,聽說祭司長還請羅馬兵丁加了封條呢!

 

撒羅米:這可怎麼辦才好?

(忽然,地大震動……)

 

抹大拉的馬利亞:你看,石頭已經移開了……

 

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那……我們趕快進去!

 

撒羅米:等一下!是誰坐在那裡?

(三個人嚇得渾身戰抖……)

 

天使:不要害怕,我知道妳們在找誰,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他不是跟妳們說過嗎?他死後第三天要復活,妳們怎麼忘了呢?趕快去通知他的門徒們!

 

抹大拉的馬利亞:對,趕快去告訴西門彼得。

 

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唉呀,香料、香膏都派不上用場了,真不知道應該高興還是傷心。

 

撒羅米:我很害怕呣!不知道是不是見到鬼了!

 

抹大拉的馬利亞:妳們先走吧!我馬上就來!

(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和撒羅米就匆匆忙忙地跑走了。)

(抹大拉的馬利亞在花園裡到處逛逛,看能不能找到耶穌的屍體。)

 

天使:妳為什麼在哭?

抹大拉的馬利亞:有人把耶穌的身體搬走了,我找不到。

 

像是園丁的耶穌:妳為什麼在哭?妳在找誰?

 

抹大拉的馬利亞:先生,是你搬走的嗎?趕快告訴我在那裡!

 

像是園丁的耶穌:馬利亞,馬利亞,……

 

抹大拉的馬利亞:老師,是你!

 

耶穌:你趕快去告訴門徒們。

(抹大拉的馬利亞歡喜得不敢相信,趕快跑到門徒那裡去)

 

(耶穌被釘十字架後,第三天又復活了,但是大家都還半信半疑。)

耶  穌:你們兩個人愁眉苦臉的,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呀?

 

學生甲:你還不知道呀?是天下大新聞呢!有一個人名叫耶穌,是我們的老師。他做了許多好事,沒想到我們的官長因為嫉妒,把他判死刑,釘在十字架上。

 

學生乙:對呀,他一走,我們這些做學生的也都完蛋了。

 

學生甲:不過,有一件奇怪的事,我們中間有些做媽媽的說,他復活了。不知道是不是她們老花眼,認錯人了。

 

耶  穌:其實你們的老師死後第三天復活這件事,你們的聖經早就記載了。

 

學生甲:真的嗎? 他要是真的復活,那就太棒了!

 

學生乙:是呀!太棒了!我也想看看他呢!

 

耶  穌:你們肚子都餓了吧?我們一起來用晚餐吧!(用手擘餅) 這是我的身體,為

你們眾人捨的,你們要記念我,相信我。

 

學生乙:原來你就是我們的老師,我怎麼沒有早一點認出來呢?

 

學生甲:對呀,沒想到眼花的是我。好棒哦!耶穌啊,你真的復活了!

 

學生乙:咦,老師怎麼又不見了?

 

學生甲:沒關係,我們趕快去告訴別人說,我們看見耶穌,耶穌已經復活了。

 

大  家:耶穌復活了!

(耶穌復活,顯給抹大拉的馬利亞看、又顯給西門彼得、兩個學生、還有十個門徒看以後……)

 

門徒一:多馬,你那天不在好可惜,老師復活了呣!還向我們顯現,誰叫你不在沒看到,活該!

 

門徒二:是呀,他還跟我們吹氣,要我們領受聖靈,我現在變得比較有膽量,敢出來作見證!

 

多  馬:你們不要跟我胡扯了,這是什麼時代了,你們還相信這些鬼話。人死了,怎麼可能復活呢?

 

門徒一:多馬,你不要這樣血口噴人,當心我揍你。

 

門徒二:不要衝動!我本來也是不相信的。抹大拉的馬利亞說她看見老師時,我們大家都不相信。後來,還有兩個人要去以馬忤斯,在路上老師也向他們顯現。還有西門彼得也看見了。

 

多  馬:只有一、兩個人,會看走眼呀!

 

門徒一:你的耳朵壞掉是不是?剛才不是告訴你了,我們都看見了,一共十個人。老師不是有十二個學生嗎?少掉出賣老師去上吊的猶大、還有你剛好不在,其他的十個,都一起看見了。這下子,你該相信了吧!

 

多  馬:要我相信?沒那麼快!除非我親眼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我的手指頭去摸一摸那釘痕,又用手去探一探他的肋旁,不然,我絕對不相信。

 

門徒二:這也難怪你,我們本來也都是半信半疑的,自己看見了才確信的,那你就等等看有沒有機會吧!

 

(又過了八天,門徒都在屋子裡,門窗都關著……)

耶  穌:願你們平安!

 

多  馬:咦,我有沒有看錯人?

 

耶  穌:多馬,伸出你的指頭來摸摸我的手,看這是我的釘痕。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多  馬:我的主,我的上帝。我信,我相信!      

 

耶  穌:你因看見了我才相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多  馬:各位同學,大家好!你們聽到沒有?耶穌復活了,我看見了,告訴你們,你們沒有看見就相信,比我更有福氣喔!相信耶穌復活的人請舉手!

 

        沒關係,如果你還半信半疑的話,自己禱告,親身經歷看看,耶穌已經復活升天了,他永遠活著,會幫助你!

 

 

 針對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我們可以來思想以下幾個問題:

 他們相不相信婦女對耶穌復活的見證?(路 24:22-23)

 他們對耶穌的死,感想如何?(路 24:17)

 他們對耶穌原來的期盼是什麼?(路 24:21)

 他們在路上為什麼認不出是耶穌?(路 24:16、25)

 耶穌在路上跟他們談話最主要的內容是什麼?(路 24:27)

 他們遇見耶穌,知道是復活的主以後,有什麼樣的改變?

 一個人如果遇見復活的主,他會有怎樣的改變?在現今這個時代,怎樣才叫做「遇見復活的主」?要如何才能遇見復活的主?

 

        四、多馬和彼得 (約 20:26-21:1-14)

 

  多馬和彼得都是耶穌的門徒,但他們兩個是完全同類型的人,他們遇見復活的主經歷也不一樣。記得,主耶穌被捕的時候,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太 26:56),如果不是耶穌復活,向他們顯現,一個一個地把他們找回來,門徒是不可能有膽量去宣揚耶穌基督的。

 

多馬

  多馬很不巧地,在耶穌向門徒顯現時,他剛好不在,其他門徒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但他不信。他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 20:25) 耶穌復活這件事,已經有婦女看見,又有其他十個門徒的見證了,多馬還是不信。他要的是眼見為憑,並且驗明正身。多馬這種求證的精神有點像實證科學家。如果是你,你需要怎樣的證據才會相信耶穌的確有復活? 你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了嗎?

 

  眼見為證,這樣是否就是合乎科學標準呢?在過去,或許是,現在卻不然。現代的科學發現許多眼睛看不到,儀器才可以測量得到的東西。而且,看不見的東西甚至比看得見的還多。以光譜分佈來看,人所能見到的可見光波,紅橙黃綠藍靛紫,只是光譜的一小部份呢。哥林多後書 4:18 說:「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正是一個很好的提醒。

 

  為了多馬,耶穌再一次地顯現。多馬一見到復活的主,並沒有去摸他的釘痕或探他的肋旁,就立刻做這樣的信仰告白說:「我的主!我的上帝!」多馬這樣的經歷,讓耶穌說出一個信仰的原則:「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有很多人羨慕見到異象或神蹟,希望耶穌向他顯現,也有人以為見過這種異象的人比較屬靈。耶穌卻說,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彼得

  彼得在一開始聽到耶穌的身體不見了,就立刻跑到墳墓那裡去,並且進去看個究竟(路 24:12、約 20:1-10)。後來耶穌單獨顯現給他看一次(路 24:34),但是當耶穌不在時,他又回去打魚(約 21:1-14)。主耶穌有重要的工作要託付給他,所以再度向他顯現,並且三次問他說,你愛我嗎?這可能是要彼得彌補他三次不認主的慘痛經歷。不過,耶穌這三次的問話,略有不同。第一次,耶穌問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希臘文的「愛」有許多不同的字,意義也不一樣。耶穌在這裡用的「愛」字是 agapw ,意思是完全的愛,無條件的愛。以彼得過去的個性,他一定會大聲地回答說,是的,我愛你。當耶穌預言他要三次不認主時,他曾經誇口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太 26:35) 結果,不到幾個小時,他卻三次不認耶穌。有了這樣慘痛的經驗,彼得小心多了,這一次,他回答耶穌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他所用的「愛」字,不是 agapw  而是 filw ,這是一種親情的愛。

 

  耶穌又問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這一次,耶穌沒有要他將這愛跟其他東西比較,只問說,你愛我麼;不過,耶穌所用的「愛」字,仍舊是 agapw 。彼得回答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彼得還是不敢用 agapw 這個「愛」字來正面回答耶穌的問題,他還是用 filw 這個「愛」字。

 

  耶穌第三次問彼得說,你愛我麼,這時,耶穌不再用 agapw 的「愛」字,而用彼得所用 filw 的「愛」字了。在此,我們看見耶穌知道彼得的光景,遷就他。其實他顯現給多馬看,也是一樣,遷就他軟弱的信心,目的是要堅固他。當彼得三次都說,你知道我愛你時,耶穌就要彼得餵養他的羊,這是耶穌離開世界時,所託付給彼得的工作。

 

  彼得答應主所託付的,知道將來要遇見患難,甚至為主而死。這時,他看見另外一個耶穌所愛的門徒跟著耶穌,就想知道他的結局如何。耶穌怎樣回答彼得呢?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原來主要我們專心跟從他,不要管別人的結局如何(約 21:21-22)。

 

  我們對主的愛與信有多少?這要如何測量呢?你可以為主放下什麼、擺上什麼嗎?

 

     五、耶穌升天 (太 28:11-20、可 16:19-20、

路 24:50-53、徒 1:6-11)

 

  耶穌復活到他升天,總共有 40 天之久。這段期間,他常常向門徒顯現,講論上帝國的事(徒 1:3)。門徒們這時候所關心的仍然是以色列的國,期待復活的主耶穌來復興以色列國(徒1:6)。但是耶穌的心意是在上帝的國,上帝的國要從耶路撒冷,撒馬利亞,一直拓展到地極,這要靠聖靈的能力並門徒的見證來完成。其實耶穌早就在彼拉多面前受審時說過了:「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 18:36)。

 

  關於地上的國與上帝的國,你關心的是什麼?要如何具體行,讓上帝的國實現在地上呢?

 

  耶穌升天以前,對門徒有兩項重要的託付:第一,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第二,將主的吩咐教導他們遵守(太 28:19-20)。這裡我們看見,宣教與教導,是耶穌所交託給門徒的大使命,也是教會兩項最重要的工作。教會重視這兩項工作,取得平衡,上帝的國才能早日來到,宣教與教導這兩項事工,我們的教會實際上如何推動?那一項做得比較多?那裡還需要再加強?

 

  耶穌升天了,他是否棄門徒於不顧呢?不,他說過:「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約 14:18) 他也曾經好幾次說,要差聖靈保惠師來(約 14:16-27、16:7、16:13、20:22、徒 1:8),在升天之前更應許說,門徒如果照主所吩咐的行:「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 28:20)

 

  你願意做主耶穌的門徒嗎?你願意接受主耶穌大使命的託付嗎?你可以用什麼樣實際的行動來做?

 

  耶穌升天時,有許多人眼睛看見他被接升天,一直到看不見為止。那時,有天使出現,向眾人說:「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 1:11) 耶穌還要再來,但不是像他第一次來到世間那樣以嬰孩的樣式降生。耶穌告訴過門徒:「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路 21:27-28) 願主再來!

 

  上完「耶穌生平」這個課程,你對耶穌有那些不一樣的體驗與認識?請分享一、兩件。

 

 

附錄:新約中有關耶穌復活的記載

 

     經  文         看見的人                時間地點     可能次序

1.  太 28:1-10  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    當天清早         一

2.  太 28:16-20    十一個門徒             加利利約定的山上     九

3.  可 16:9-11     抹大拉的馬利亞             當天清早         一

4.  可 16:12-13   往鄉下去的兩個門徒           走路時          二

5.  可 16:14-18    十一個門徒                  坐席時          五

6.  可 16:19          他 們                耶穌被接升天時      九

7.  路 24:13-35       兩門徒                  正當那日

                                          往以馬忤斯路上      二

8.  路 24:34         西門彼得                   當天           三

9.  路 24:33-49  兩門徒及十一個使徒           耶路撒冷         五

10. 路 24:50-51       他 們                耶穌被接升天時      九

11. 約 20:14-18    抹大拉的馬利亞          墳墓外面,當天      一

12. 約 20:19-25      十個門徒                  當天晚上        四

13. 約 20:26-29     十一個門徒                 過八日          五

14. 約 21:1-14      彼得等七個門徒          提比哩亞海邊       六

15. 徒 1:4-5          使 徒                                    五

16. 徒 1:6-11         他 們                耶穌被接升天時      九

17. 林前 15:5-8

  15:5          磯法(彼得)                                     三

  15:5          十二使徒                                       五

  15:6          五百多人                                       七

  15:7             雅 各                                       八

  15:7            眾使徒                                       九

  15:8           我(保羅)                                      十

18. 徒 9:1-9          保 羅              往大馬士革路上        十

19. 徒 26:13-15       保 羅              往大馬士革路上        十C

 

附註:

  1.有很多人相信,這個門徒就是留下約翰福音的門徒約翰。

背金句:羅馬書 1:4

 

總複習:如果在本課程一開始時沒有機會看四福音的幻燈片,這時可以利

用幻燈安排一次的總複習,放映幻燈的時間約為 14 分鐘 30 秒。四福音幻燈解說在

書末附錄一。

 http://bible.fhl.net/bible_teach/juses/ret-13.htm

 

 

 

 

救主神的湖邊早餐
約翰福音二十一章選解
陳終道

  四福音都詳記主復活的事,但只有約翰福音獨記,主復活顯現中行了一個意義重大的神蹟,是在提比哩亞海邊行的。按使徒行傳第一章三節所記,主復活後曾多次向門徒顯現,共四十日之久,大概可分為三階段如下之一至三:
一.復活日在耶路撒冷顯現
  主在復活那日共顯現五次。祂先向抹大拉馬利亞顯現(可16:9),“先”原文可作“第一”(英譯本KJV, NASB, NIV均作“first”),其次是向幾個婦女顯現(太28:8-9):探墓的幾個婦女正急忙去告訴使徒時,途中見主顯現,且告訴她們說“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裏必見我。”(太28:5-10)第三次是向正在去以馬忤斯途中的兩門徒顯現(路24:13-33),第四次是向西門彼得顯現(路24:34),第五次是向正聚在一起的眾門徒顯現。所以從四福音的記載,可以確知復活日共有五次顯現。
二.在加利利顯現
  除了復活日五次顯現之外,第二階段應算為在加利利的顯現,最少三次(參約21:14),而這三次的計算應留意四福音書末章(或末二章)其前半記復活日在耶路撒冷的顯現,末小段卻記在加利利的顯現。例如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一至十五節是復活日顯現於耶路撒冷,但之後第十六至二十節卻是稍後在加利利山上的顯現。耶路撒冷在南方,加利利在北方,主在加利利顯現多久未知,但主升天之日必不在加利利山,而是在耶路撒冷的橄欖山上(徒1:4,9,11-12)。
  四福音書中只有約翰福音用了兩章之多記載主顯現的事,其中第二十章上半章記復活日之顯現,後半章向多馬顯現卻是在加利利的顯現,茲將在加利利顯現的三次分別如下:
  首先是在加利利約定的山上(太28:16-17)。注意主耶穌復活後四十日之久向不同人顯現;但只有在加利利山的顯現,是主耶穌受死前與門徒到客西馬尼園途中預先約定的一次顯現,主耶穌說:“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太26:32)所以主復活的第一日顯現中一再吩咐婦女們快告訴使徒們到加利利,“在那裏必見我”(太28:10,可16:7),所以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二十六至三十一節所說“過了八日”向多馬顯現應是在加利利的“屋裏”,因主既一再叫門徒到加利利相會,且是在未受死之前預約的,十一門徒不可能在耶路撒冷等待八日後才趕去加利利,因他們根本不知八日後主會另一次特向多馬顯現,而空等八日才去加利利。在加利利山相見時還有人疑惑,“人”是多數式的,應作“有些人”(太28:17),不但多馬需要信心的堅固,還有別的門徒也需要。這樣,向多馬顯現,應是在加利利的第二次,不但為多馬,也為另一些有疑惑的人!這就是為甚麼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十四節說:“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因按在加利利顯現的次數計算,湖邊顯現的那次是第三次。
三.其他顯現(徒1:3,林前15:4-7)
  這第三階段的顯現可說是從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至使徒行傳第一章之間的顯現,也就是在提比哩亞海邊到從橄欖山升天之間的事。這期間主曾多次顯現:
  “祂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1:3)
  讀者若留心將使徒行傳第一,二章或全卷的記載與四福音末一,二章的記載對着看,諒必更了解我們所常說的“大使命”是包括神國的事,應有更廣闊的範圍與目標。信徒應付更大的代價,並非只傳福音,更當按主吩咐建立教會。
四.湖邊顯現中的神蹟(約21:1-14)
  基督降世為人的後三年多之中,聖經較詳記的神蹟約二十四次,但基督復活後向門徒顯現期間所行的神蹟,只有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記的湖邊的神蹟。湖邊神蹟的主要對象和目的,是復興彼得和與彼得一同去打魚的幾個門徒。也可以說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全章以彼得為主角,因為:(1)是彼得首先發起要打魚,其餘六門徒跟着他同去。(2)在知道是主耶穌顯現時,彼得立即跳下海裏要到主那裏。(3)在早餐之後主三次考問彼得的愛心。(4)考問之後主耶穌預言彼得將為主殉道。全章內容重點都在彼得身上,讀四福音及使徒行傳,主耶穌雖沒有為十二使徒設立領袖,事實上卻常是彼得帶頭的。(5)在受死前主耶穌預言彼得將三次不認祂時,曾對彼得說:“但我已經為你祈求…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2)魔鬼攻擊的不僅是彼得,且要藉此影響其他門徒,主耶穌卻為他祈求,使他可以勝過試探重新得力,堅固眾信徒,在此主的顯現而復興彼得的信心,堅固他的眾弟兄,正是近似的眷顧與拯救(事奉道路中的拯救)。
五.重拾魚網與主的顧念
  要了解全章,應先解決彼得發起打魚這件事,應作負面抑正面的領會。這是重要關鍵。筆者個人認為作負面領會較正確,因:(1)彼得曾按主的吩咐,把船開到水深之處打魚,而得了滿載兩隻船的魚穫,卻又立即捨下剛剛收穫的滿滿兩船魚,回應主的呼召作得人靈魂的漁夫。(路5:1-11)這樣他們現今重拾魚網與起初的心志相背。(2)事實上他們整夜勞力毫無收穫,仍然是靠復活主顯現中的一句話“把網撒在船的右邊”而得着一百五十三條大魚。其實問題不在乎撒網在左在右,是復活主的眷顧與恩賜的緣故。(3)主顯現的第一句話是:“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這句話說出了彼得等人重拾魚網的真正原因,是沒有得吃的問題。以往跟着主耶穌雖然貧窮,卻不至於挨餓,現今,主已復活了,但祂還會像從前那樣看顧他們日用所需的嗎?不去打魚難道坐着餓嗎?主耶穌顯現為要讓他們知道這復活的主,仍然看顧他們。
六.湖邊的早餐
  正當七個門徒整夜勞力一無所得的時候,他們極可能又飢又渴,又喪志迷茫,這不但是他們當夜的問題,日後,怎樣行呢,若生活都成問題,如何使萬民作主門徒?正當他們可能偏行己路時,復活主在湖邊顯現了,“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這句像父親對孩兒充滿體恤和顧念的話,切中他們內心憂慮無助的軟弱,足使他們忽然振奮起來,卻慚愧得啞口無言,因為在他們網得一百五十三條大魚之先,岸上已有復活主為他們預備好的早餐了,有炭火,有餅,有魚了!這豈不是證明,那一百五十三條大魚全是多餘的嗎?體恤人軟弱的救主,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放在炭火上一同燒烤,這是主耶穌失了預算要多幾條魚嗎?還是祂喜見這幾個門徒所打的魚,總算派上用場了?他們的主未說過一句責備的話,卻讓那勞力而一無所得的打魚專家們,因主的大能,可以把他們所得的魚穫,跟主耶穌早為他們預備好的,一同在炭火上烤燒,這樣對他們有正面鼓勵啊!他們吃的時候竟沒有人敢問祂是誰,因為知道祂是主耶穌,他們內心歡喜得說不出話,也愧疚得說不出話來。他們心裏憂喜交雜,連一向快言快語的彼得也靜下來了!
  聖經說:“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約21:4)這樣主耶穌與門徒一同用飯的時候,想必太陽已柔和的慢慢昇起,天上的雲彩添上了金黃,紅色用各類姿態反射到湖面,隨着微風向着他們的岸邊搖漾,那景色真是優美,令人畢生難忘的啊!真可惜有畫家畫了不同風格的最後晚餐,為何未見有人畫過復活的主基督,與門徒在提比哩亞海邊共進早餐的景象?
七.考問愛心
  主耶穌與門徒同吃早餐後,特別考問彼得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祂這次顯現的目的是要門徒知道主像以往那樣顧念他們,且要他們學習更深的功課。從前是降世為人,在肉身中與他們同在,那時門徒信的是看得見,摸得着…的主耶穌,現今他們要學習信靠這位摸不着,來無影去無蹤的主神,學習倚靠,順服,敬愛這位再不是按肉身在他們身邊的救主,從前他們愛祂聽從祂,今後仍像從前那樣愛祂順從祂嗎?
  愛我比這些更深嗎?“這些”到底是甚麼?是食物,是金錢,是養生所需,是神蹟,是一般人所沒有的屬靈經歷,是使聽了他的見證之後,人們都會不知覺中對他另眼相看嗎?主耶穌考問彼得的話是否也正是考問我們?我們所謂的愛主,是否不知不覺中變成只是口號或包裝,裏面所裝的大部分都愛自己,愛虛榮?
  主耶穌三次問彼得的問題,對我們有何要訓?我們應留意這三次問的是同一的問題,這已經足夠題醒我們,若有人用同一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問我們,我們就該知道,我們的回答是不及格的了!所以彼得被主問到第三次時,已戰兢而內疚,聖經說他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彼得憂愁甚麼?為甚麼事難過?一方面在心裏愛主,另一方面卻想重拾魚網,怎算愛主?耶穌的問題不是為難彼得,而是要他從內心深處醒悟過來,若真的愛主比這些更深,他就該餵養,牧養主的羊,牧養偏重於引導,餵養偏重於靈命靈糧的供應。雖然彼得三次回答的口與心都是真的,但還未“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來12:12)主耶穌卻三次指出他所該踏出的腳步──“你牧養我的羊…餵養我的羊”那是真實愛主,要忠心牧養,餵養主的羊,必須遵從神的話語,按真理而行。那就難免要受逼迫,毀謗,苦難了。彼得是否從此不再回頭,忠心至死?整本使徒行傳,就是他和眾使徒,愛主“比愛這些更深”的見證!
八.心靈相通的預言(約21:18-19)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着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約21:18-19)
  粗略讀這兩節經文,可能覺得跟上文不緊接,主耶穌似乎講另外的話題,其實不然,主耶穌把上文的問題作了總結,祂特別預言彼得日後將為主殉道,既明說彼得會為祂殉道,也就等於讓彼得知道祂已悅納彼得的心志,且知道他會忠心至死。使徒行傳的前十二章,證明彼得確被聖靈充滿,一次講道三千人悔改信主,在當時猶太教的祭司長,長老,官員的逼迫之中,宣告除祂以外,別無拯救…甚至在被希律王鎖入三重鐵門的牢獄準備處死的情形下,大膽見證基督復活。
  所以主耶穌又特題彼得為主殉道,是安慰彼得,主完全了解他發起打魚的內心矛盾與迷茫,主會在他前面的路程上與他同行,這對今日信徒來說也是很寶貴的實例,我們可能遭遇類似彼得的處境,現實生活的困難必須應付,我們內心仍然愛主,在無助,徬徨之中,不知所措…合神心意的大衛王說:
  “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甚麼好處都不缺。”(詩34:10)
省思,研討:
彼得為何發起打魚?按當時的困境是上策抑下策?這事例怎樣應用於我們身上?
現今,我們也有機會與復活主共進早餐嗎?甚麼是我們現今的“天邊早餐”?(每日讀經,禱告,傾訴…)
曾否留意主向門徒說話時語意中的啟迪,如:三次問彼得,又三次替他答了?最後又預言彼得為祂殉道?其中有甚麼安慰與指引?應如何愛主?

http://archive.hsscol.org.hk/Archive/periodical/ct/CT082/CT082B.htm

 

 

 

 

 

 

 


   約翰福音二十章一至十八節。

 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曾顯現給許多人看。主耶穌最先向誰顯現呢?向抹大拉的馬利亞。主是很急切的要顯現給彼得看,因為彼得正在軟弱中;但是,主更急切要顯現給抹大拉的馬利亞看。主是很急切的要顯現給往以馬忤斯的那兩個門徒看,因為他們走錯了路;但是,主更急切要顯現給抹大拉的馬利亞看。主是很急切的要顯現給約翰看,因為約翰是祂所愛的;但是,主更急切要顯現給抹大拉的馬利亞看。主是很急切的要顯現給多馬看,因為多馬不相信祂的復活;但是,主更急切要顯現給抹大拉的馬利亞看。還有別的門徒,主也要顯現給他們看,但是,主卻沒有先顯現給他們看,主乃是先顯現給抹大拉的馬利亞看。主為甚麼把彼得、約翰、多馬、和別的門徒都放在一邊,把所有的人都放在一邊,而先顯現給一個抹大拉的馬利亞看呢?

 抹大拉的馬利亞,是最末了離開十字架旁的;抹大拉的馬利亞,是最早到墳墓那裏的。得救的,不只一個抹大拉的馬利亞;被主把鬼趕出去的,不只一個抹大拉的馬利亞;可是,一清早到墳墓前來尋找主的,卻只有抹大拉的馬利亞。不錯,她有許多事不明白,也許有人以為她的頭腦不好;但是,她有一分最好的,也許是我們都沒有的。她那一分最好的,就是她的戀慕主。這乃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所應當羨慕追求的。

 在約翰一章二十九節記著說,施浸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是施浸約翰第一次看見主的時候所說的話。到了第三十六節,約翰又看見主耶穌,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約翰這一次沒有說『除去世人罪孽的』這一句話,難道約翰忘了麼?沒有。這是一個得救之人的經歷。當一個人第一次看見主,是想到祂和我,想到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了我的罪孽;等到第二次看見主,就忘了自己,只有主了。第一次是因祂給我典而感謝祂,第二次是因祂的自己而親近祂。我們受浸,是與主聯合;擘餅,是記念主的自己。我們第一步是主的信徒,第二步是主的情人;第一步是相信主的工作,第二步是親近主的身位。許多人只知道主的工作的寶貴,而不知道主自己的寶貴;只知道自己蒙恩,而不知道主的可愛。抹大拉的馬利亞與人不同的地方,就是她不只重看救恩,並且寶貴救主。

 哦,被主把鬼趕出去的很多,但是尋找主的只有一個抹大拉的馬利亞。雖然也有別的婦女來尋找主,但是,最先到墳墓那裏的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她是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就來到墳墓那裏。她甚麼都不顧,就是要來尋找主。有一位弟兄說得很好,他說,『主耶穌死了,世界在馬利亞的眼中,不過是一個空白!』全世界不能吸引馬利亞的心,因為有一個人奪去了她的心。馬利亞的心,是一顆完全被主佔有的心。馬利亞的心,是被主擄掠的心。哦,抹大拉的馬利亞的心,被主奪去了。

 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裏,她看見甚麼呢?她怎樣作呢?她是想:我所愛的主死了,今天若能讓我一見祂的身體也是好的。不料連身體都沒有了!她就只好跑去告訴彼得和約翰,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裏。』彼得和那門徒(約翰)就出來,往墳墓那裏去。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墳墓;低頭往裏看,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只是沒有進去。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裏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這兩個門徒,看見了這一切的光景,就怎樣呢?聖經記著說,『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住處』或譯作『家』。他們在世上還有一個家是最好的,他們還有一個家是他們可以回去的。他們雖然看見主不在那裏了,但是,他們並不覺得甚麼,他們覺得回到自己的家裏是最要緊的。在主之外,他們還有一個去處。

 馬利亞怎樣呢?『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她沒有地方可以回去!她不能去!這一個『卻』,不知是多麼的深!馬利亞的心是以為:你們有家可以回去,但是,我作不來,因為主沒有了。你們以為主沒有了不要緊,但是,我不能。誰把祂挪了去呢?我怎能走呢!她站在墳墓外面哭。在她看來,世界是空白了!主已經沒有了,還有甚麼事可作呢?沒有甚麼可作的了,只好站在墳墓外面哭。哦,馬利亞的心,是一個寡婦的心!跟從主的門徒可以回去,知識深的門徒可以回去,愛主的約翰可以回去,勇敢的彼得可以回去,但是,在這裏有一簡單的女人,曾被主趕出七個鬼的馬利亞,被主抓住了。她沒有安息了,她沒有安慰了,她不能回去。主不在此,就甚麼都沒有了。她的心有所失,她的心從此是空白的,所以她只好哭。

 馬利亞『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裏看,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甚麼哭?她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裏。』馬利亞看見了天使,也不驚異,也不害怕,這是甚麼緣故呢?因為她的心完全注意在『有人把我主挪了去』這件事上面,別的事她都不在意。這一顆心是這樣專一的想到主,以致連天使的顯現都不能使她注意。天使怎樣,馬利亞一點都不在意。馬利亞的心,只在乎她的主。天使不能轉移這樣的一顆心。

 有人也許這樣想過:像約翰那樣一個愛主的人,我只要跟他走過一段路都是好的;彼得是那樣被主對付過,聽彼得講一次道也是好的。但是,馬利亞的心並不在此。她想:雖然還有彼得、約翰在那裏,但是,我不彀。我的心是一個寡婦的心!有人想,如果有天使向她說話,她該多麼高興。但是,馬利亞一點不覺得甚麼。別人也許想著天使有多特別,有多好看,衣服又白又發光。但是,馬利亞是想著我的主被人挪了去,天使也不能補滿我這一個空白的心,我只好哭。她想:主沒有了,我就不彀!主沒有了,彼得、約翰雖在,我不彀!主沒有了,天使雖在,我也不彀!

 天使問她說,『婦人,你為甚麼哭?』她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裏。』她想,我的主雖然死了,我主的身體也是寶貴的。她一點沒有想到主復活了。在馬太福音裏,主曾四次告訴門徒說,祂死後第三天還要復活,(太十六21,十七23,二十19,二六32,)她卻一點不知道。她到了今天,盼望都絕了,她只要有主的身體也是好的。雖然她這樣無知,只因她專一的要主,主就要把自己向她啟示了。

 主所以要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就是要滿足一個飢渴要主的心。彼得和約翰回自己的家去了,主不去尋找他們;在這裏有一顆完全的心是專一要主的,主就要尋找她了。弟兄姊妹們,我們在知識上少一點,並不要緊,只要有一顆心會激動主來尋找你,這是頂寶貴的。

 馬利亞『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裏,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問她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祂說,先生,若是你把祂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祂放在那裏,我便去取祂。』她看見了主耶穌,卻還以為是看園的。主問她找誰,她說,『若是你把祂移了去…』她忘了告訴祂說,她是尋找主,她是尋找拿撒勒人耶穌,她只是說『祂』。在馬利亞看來,世上只有一個『祂』。在馬利亞的心中,以為盡人都知馬利亞的『祂』是誰。馬利亞以為誰都應當認得『祂。』馬利亞誰都不在意,只在意一個『祂。』這是馬利亞的心!

 雅歌一章二節開頭第一句話是說,『願他用口與我親嘴。』這是書拉密女想慕所羅門的話。馬利亞心裏想慕的是『祂』,口裏所說的也是『祂』。在她的心裏、口裏只有『祂』。在她只要有一個『祂』就彀了,在我們心裏也應當只有一個『祂』就彀了。沒有屬靈的知識不要緊,有了『祂』就彀了。不是需要更多的知識,乃是需要一顆完全的心在祂面前。

 『若是你把祂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祂放在那裏,我便去取祂。』馬利亞是甚麼樣的人呢?是一個女人。她的身體是軟弱或者強壯,我們不知道;但是我們知道,她的心就是要去取祂。她沒有想到自己的力氣彀不彀大,她也沒有想到道路相隔有多遠,她只想到要去取祂。愛,是不知道『難』的。世界上最希奇的,就是甚麼地方有愛,甚麼地方就不覺得有難。她甚麼都不顧,只要知道人把祂放在那裏,她便去取祂。這是馬利亞的心。

 就是在這樣的光景中,主不能不把自己向她啟示。主在這時候,不能再讓她哭了。主不能先去找彼得、約翰,不能先去找往以馬忤斯的那兩個門徒,不能先去找多馬,主必須在此先補滿一個飢渴要主的心,主必須先向馬利亞顯現。

 主怎樣向她顯現呢?『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身過來,用希伯來話對祂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我們曾聽見過『馬利亞』這一個聲音麼?在你禱告的時候,在你的內室裏,如果你聽見了這個聲音|﹃馬利亞!﹄就彀了。主一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認得是祂,這是一個啟示。只要主說一句就彀了。牧人呼召他的羊,羊的眼睛就開了。馬利亞一聽見主的聲音,就知道這不是看園的,乃是夫子,她不必哭了。甚麼時候主把自己一啟示給你,就不必再說甚麼了。主只說了一聲『馬利亞!』她就立刻認得是主了。弟兄姊妹,你認識不認識主說話的聲音呢?

 有一位弟兄認識一家人,只有母子二人。每天傍晚,兒子乘腳踏車回來,快到家時,總要用口噓氣作聲,他母親就立刻知道是兒子回來了。有一天,這位弟兄在她家談話,正要走,那個母親留他稍待說,她兒子快到家了。他問她怎麼知道。她說,她已經聽見她兒子噓氣的聲音了。這個聲音,在別人聽不出一點意思,但是,在一個母親的耳中,就特別有意思了。主說『馬利亞!』在別人也許不覺得甚麼,但馬利亞覺得這聲音是她認識的,她一聽就認出是主了。

 接著,『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在馬太二十八章裏,那些婦女摸主,是敬拜,所以主許。在這裏,主不許馬利亞摸祂,是甚麼意思呢?這是因為馬利亞巴不得留主在地上,想要抓住祂不放,但是,主在地上所得著的,不過是荊棘的冠冕,不過是十字架,不過是墳墓,現在主是要升上天去,到『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那裏去,所以,主對馬利亞說,『不要摸我,』不要把我留在地上。主不只復活,並且升天,作新人類的元首,作人的代表。

 天堂從未有過人,主耶穌升天,是第一個人先去,後來信祂的人也要去。希伯來二章說,主『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主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並且許多的兒子也要被領進榮耀裏去。主去了,從今以後,門徒也要去。主在復活以後,起首稱門徒為弟兄;換句話說,主是長子,我們是眾子。主復活升天了,祂的父也是我們的父了,祂的神也是我們的神了。所以主告訴馬利亞說,『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現在馬利亞還有甚麼話說麼?沒有了。她彀了,她真彀了!於是馬利亞就回去了。她現在可以回去了。弟兄姊妹們,如果你缺少這個啟示,沒有看見主,沒有聽見主的話,能不能怪主呢?絕不能;這是因為你沒有像馬利亞那樣飢渴。請問你自己有沒有深切的渴想主呢?有沒有從心裏渴慕神的兒子呢?你知道麼,主的心不能被你的地位,被你的名聲摸著一下,但是,你若真的渴想主,只要你渴想一下,祂的心就必定被你摸著了!但願神在我們裏面造出一個心願,叫我們羨慕神的兒子,專一的愛祂。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2new_believer/books/read.asp?file=07-935-003-08

 

 

馬太福音》 預查 第二十八章
講員:于宏潔
今天我們查考《馬太福音》第 28 章,這一章講到耶穌復活以後的顯現。若對照四本福音書看就會
發現,單是《馬太福音》28 章不足夠對主耶穌的復活有一個很完整的圖畫,一定要參考其他相關
的經文。平行的經文是在《馬可福音》16 章,《路加福音》24 章,以及《約翰福音》20 章和 21 章。
一.主耶穌復活,向門徒顯現
1. 主耶穌顯現的目的
我們首先來看,主耶穌復活之後向門徒顯現的主要目的是什麼?為什麼祂復活以後不直接回到天
上,還要在地上留四十天?
我們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看一下《使徒行傳》第一章 3-5 節:『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
自己活活地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
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約翰是
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再看第 8 節:『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
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做我的見證。』在這段
經文裏,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見,主耶穌復活留在地上這四十天,向門徒們顯現,祂的目的是為了
什麼?我們可以簡單的列為五點:
第一,是主復活的明證。第 3 節說:祂『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
久向他們顯現。』
第二,是講說神國的事。
第三,祂招聚灰心、四散的門徒。這在聖經裏面多處可以看見:祂恢復了許多姊妹;恢復了彼得;
多馬;也恢復了很多灰心,而回去打魚的門徒。還有《路加福音》24 章記載,下以馬忤斯的兩個
門徒,主耶穌一路上陪他們談話,恢復了他們。講到祂很重要的目的是:招聚灰心、四散的門徒。
第四,祂囑咐門徒要等候所應許的聖靈。就在第 4-5 節說道:『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
應許的….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同樣的話,在《路加福音》24 章 49 節也說到:『我
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第五,講到主把見證的使命託付給他們。換句話說,就是託付了見證的使命。《使徒行傳》第一章
第 8 節說道:『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
撒瑪利亞,直到地極做我的見證。』
2. 主耶穌十次向門徒顯現 2

從四卷福音書裏面的記載,我們去綜合比較,可以列出在主耶穌復活以後,至少有十次向門徒們的
顯現。在耶穌生平的課,我們特別講到這十次的顯現,其時間、地點,和重要的意義。在這裡我們
很簡短的復習一遍。
1)第一次的顯現,記載在《馬可福音》16 章第 9 節,《約翰福音》20 章 11-17 節。說到在耶路撒冷
城外,各各他旁邊,耶穌向馬利亞顯現。這是聖經裏講到主復活以後第一次的顯現,突顯出它的重
要性。這位抹大拉的馬利亞,曾經被七個鬼所轄制,但當主耶穌被釘、被安葬在墳墓裏以後,在七
日的第一日,她卻是在天未亮的時候(《約翰福音》20 章第 1 節,『天還黑的時候』),馬利亞就來
到墳墓那裡,到處尋找主耶穌。當她看不到耶穌,她回來告訴門徒,彼得和約翰就跑去了。當他們
到了那個空墳墓,看不見耶穌的時候,彼得和約翰就走了。但是馬利亞卻繼續站在墳墓外面哭,直
到主的使者向她顯現,對她說話;直到耶穌後來向她顯現,對她說話。而且主耶穌也告訴她,叫她
往弟兄那裡去,傳達主的話:『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 神,也是你
們的 神。』這事記載在《約翰福音》20 章 17 節。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她已經看見
主了,這是第一次的顯現。
馬利亞因為特別的愛主,也特別單純的相信主會復活,所以在天未亮的時候,天還黑的時候,她就
那麼勇敢的跑去。雖然當耶穌顯現,她一下沒認出來,以為是個園丁,還問他說:你把祂放在哪裡,
我要把祂取回來。說到她的勇敢,不只在天黑,心裏面沒有懼怕,而且願意把主耶穌的屍體取回來。
我們從這裡看見馬利亞在一開始的時候,似乎也不見得相信耶穌已經復活,因為她以為是他們把耶
穌的屍體拿走了,她要把祂給取回來。但是主向她顯現之後,她就相信了,就立刻跑去告訴門徒。
2)第二次的顯現,是耶穌在途中向回去報信的婦女們顯現(在《馬太福音》第 28 章 9-10 節)。耶
穌的十次顯現,馬太福音 28 章只記載了兩次,其餘八次記載在其他三卷福音書裏。馬太福音 28 章
兩次,其中的一次就是這裏所說的,耶穌在途中向婦女們顯現,是 28 章 1-10 節所記載的:『婦女
們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跑去要報給祂的門徒。』在這裏我們說到主耶穌的復活,堅固了愛
祂的人的信心,這一班愛她的婦女們(好像弟兄們都不在)首先碰到了耶穌的復活。在《馬可福音》
16 章 10-11 節,『她去告訴那些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在哀慟哭泣。他們聽見耶穌復
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這是講到大家一下子還沒有辦法接受耶穌復活這麼偉大的
事實。
3)第三次的顯現,是耶穌向西門的顯現,在耶路撒冷,這是在《路加福音》24 章 34 節。聖經並沒
有很詳細的記載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但我們知道這是在主復活的當天,向他顯現。因為這句
話是記載在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回耶路撒冷作見證之前。那裡記載到主已經顯給西門看了,然後
兩個人就把路上與主見面、擘餅的這些經歷訴說給大家聽。
4)第四次的經歷,就是在以馬忤斯的路上。《馬可福音》16 章簡單提了一下,《路加福音》24 章把
整個故事很生動的記載給我們。每次讀到這一段,我心理面都非常的感動,看見他們離開耶路撒冷,
他們灰心,他們軟弱;從外面看似乎真的在走下坡路,他們離開了耶路撒冷。但是主一路上陪著他
們走灰心下坡的路,一路上卻對他們講說聖經上關於耶穌的記載,也幫助他們能夠重新火熱起來,
重新看出這是復活的耶穌。所以他們『在路上,祂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
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路 24:34-35)等到他們認出耶穌的時候,他們就立刻回耶路撒冷。
5)第五次的顯現,是耶穌向十個門徒顯現。這也是在四月九號,主耶穌復活照猶太曆法的算法,3

是在他們的四月九號當天,第五次的顯現也是當天發生的。在這十次的顯現裏面,我們從聖經的前
後文可以找得出來,前五次的顯現都是在當天發生的。這第五次顯現,是耶穌向十個門徒顯現,地
點也是在耶路撒冷,這是記載在《約翰福音》20 章 19-25 節,《路加福音》24 章 36-49 節。門徒們
聚在一處,因為害怕就把門關了,以馬忤斯的門徒被主恢復,回來的時候,就對他們做見證。《路
加福音》24 章 36 節告訴我們,當他們作見證,兩個門徒『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
當中,說:'願你們平安!'』這是第五次。耶穌安慰,堅固門徒們的信心;耶穌開他們的心竅,
使他們明白聖經;耶穌對他們託付見證的使命,差遣他們要出去傳福音;耶穌向門徒們吹氣,讓他
們受聖靈,囑咐門徒們要等候所應許的聖靈。在這一次的顯現裏面,主至少做了這五件事情:
第一,安慰堅固門徒們的信心。幫助他們,他們甚至喜得不敢相信,而且很稀奇。
第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明白聖經。
第三,託付見證的使命,而且差遣門徒們出去傳福音。這是在《路加福音》24 章 46-48 節記載的。
『照經上所寫的,耶穌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
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第四,講到向門徒們吹氣,讓他們受聖靈。這是在《約翰福音》20 章 22 節說的。
第五,吩咐門徒們要等候所應許的聖靈。這是在《路加福音》24 章 49 節:『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
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6)第六次的顯現,就是隔了一個禮拜,耶穌向多馬等十一位門徒顯現。因為耶穌第一次向眾門徒
顯現的時候,多馬正好不在,所以在 8 天之後又再一次顯現,這次完全是為了多馬。這個故事在《馬
可福音》16 章 14 節,只簡單提了一下。主要是記載在《約翰福音》20 章 26-29。當多馬說,『我非
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他講這些話,
說:一定要親自去探耶穌的傷痕、肋旁,他才能相信。當主真的讓他來探探主的釘痕和肋旁的時候,
他不僅不需要再去探,也不敢再去探,而是從內心發出了他最深的敬拜,他說『我的主!我的
神!』這是第六次。主在這裡也告訴我們,信心的原則是:憑信心,不憑眼見。『你因看見了我
才信;那沒看見我就信的,有福了。』這是在《約翰福音》20 章 29 節說的。
7)第七次的顯現,是為那些已經灰心喪氣,又回去重操舊業的門徒。記載在《約翰福音》21 章第
1-3 節,在提比利亞的的海邊,他們又重新去打魚。聖經中很清楚地告訴我們,好幾個都是耶穌得
意的門生,除了彼得以外,聖經上還告訴我們有多馬、有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等等。他
們都回去打魚去了。那一天耶穌恢復了他們,特別恢復了彼得。這是《約翰福音》21 章,非常生
動的故事。
8)第八次的顯現,是在《哥林多前書》15 章第 6 節記載的。耶穌曾經向五百多弟兄顯現,時間地
點我們並不是很清楚,只是根據這段的記載。那裡說,『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
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
也有已經睡了的。』所以從這個記載,我們可以知道,耶穌曾向五百多弟兄顯現。 4

9)第九次的顯現,是特別向雅各的顯現,地點不詳。但是在《哥林多前書》第 15 章的 7 節,那裡
記載到:『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
10)第十次的顯現,就是在加利利約定的山上,就是《馬太福音》28 章 16-17 節。我開始說過,《馬
太福音》28 章記載了兩次耶穌復活以後的顯現:一次是對去報喜訊的婦女們,在途中向她們顯現;
另外一次就是在這裏所說的約定的加利利山上,這是《馬太福音》28 章 16 節:『十一個門徒往加
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在那裡,主耶穌頒佈了大使命,這是第十次的顯現。
有人(像 Dr. Scroggie)把耶穌這一次頒佈大使命的顯現,跟第八次那五百個弟兄顯現并在一起;而
把《使徒行傳》第 1 章,主耶穌在橄欖山被接上升的那一次顯現算成第十次。這是有一些的學者這
麼做(像 Dr. Scroggie)。但也有一些學者,就像我們這裡列的這十次,不把《使徒行傳》第 1 章當
做復活以後的顯現,而是當做耶穌升天的記載,那是特別的一次,所以並不算在這十次之內。
我們很簡單的提了聖經裏的這十次顯現,當然這不包括後來對使徒保羅的顯現等等,這是集中在主
耶穌剛復活四十天裏對門徒們的顯現。
二.本章中兩件需要再強調的事情
1. 主恢復門徒的信心
第一,我們剛提到,主耶穌復活是召聚四散的門徒,並且恢復他們,就是恢復他們的信心。在這裡
我們看到:以馬忤斯的門徒被主恢復。多馬被主恢復。彼得,特別在《約翰福音》21 章,主耶穌
三次問他說:`你愛我麼?'然後主重新給他新的託付;尤其在《馬可福音》16 章第 7 節,那裡
講到要叫婦女們去告訴門徒們的時候,特別說到`和彼得',表示主心裏面特別記得彼得正在沮
喪,正覺得很羞恥,因為他三次否認主,而且是發咒起誓的否認主。主耶穌藉著這些很細微的小事,
讓我們看見祂的愛,祂永遠不肯放棄我們的愛,祂也在這裏恢復了彼得。對馬利亞特別的顯現..等
等。這是我們第一個注意到的。而馬太福音 28 章的前半主要也就是記載了關於耶穌復活之後顯現
的故事。
2. 主頒佈了大使命
第二,大使命既然是 28 章非常關鍵的一件事,我們要特別的來看。
16 節記載到,他們到了加利利『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18 節:『耶穌進前
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我們要知道,整個大使命的頒佈,是建
立在耶穌完全的得勝,耶穌得到了所有的權柄,所以大使命的根基是從基督的得勝、基督的王權、
基督至高的權柄開始的。所有 神的兒女們都需要順服,所有 神的兒女們在實踐大使命的時候,我
們所依靠的、我們所穩踏的乃是耶穌的權柄、耶穌的得勝。這是我們在接著講大使命之前,特別要
強調的。
大使命本身的內容,19 節,`所以',這個`所以'就再一次的強調了下面大使命的內容,都是
建立在前面耶稣的權柄,就是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已經賜給耶穌了。19 節講到:『你們要去,
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5

然後,中文漏翻了“看哪",接著才是『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在大使命的內容裏面,有四個很重要的動作、行動(action)是動詞方面的,在英文、希臘文都是
這樣。三個是正在進行式的(on going)動詞,其中只有一個是命令式的(in command form)動詞,
就是`使'(make),`使'人成為、`使'萬民做我的門徒(make disciple),`使'(make disciple
的 make)是最主要的動詞,是命令式的動詞。其他的進行式的動詞,就是我們怎麼樣`使'萬民
做我的門徒(make disciple),要做(by doing)下面的三件事情:第一是要去(by going out),第二
是為人施浸(baptizing),第三就是教導(teaching),就是要教訓他們。所以要去,要為人施浸,要
教導主的話,『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要教訓他們遵守。』我們知道這個大使命的內容,不僅包括
我們要出去傳福音,重要的是要叫人成為主的門徒,這是量的增加。所以教會負的使命是要得救的
人,要叫歸到主名下的人能夠增加。然後質也需要增加。20 節:『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要教訓
他們遵守』就是講到 神兒女的品質要增加。然後我就『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在這一段的大使命裏面,我們基本也可以看見,今天教會在地上很重要的幾個要素:
第一個,是 神的同在。
第二個,講到 神的權柄,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已經賜給基督。我們支取祂的得勝,我們靠著主
執掌祂的權柄,我們趕出仇敵,我們勝過世界,我們藉著福音的大能,叫人能夠歸向 神,從黑暗
中歸向光明,從撒旦的權下歸向 神。講到教會的權柄。
第三個,我們需要有 神的話。 神的教導、 神的真理在這裡能夠被傳揚,能夠很清楚的被傳揚,
叫人能夠歸向 神,叫人能夠成為門徒,也用主的話來建立祂的兒女們,讓我們真的能夠成為門徒
(disciple),能夠被建造,被餵養。
第四件,講到我們需要有非常活潑有力的見證。這個也是從相關的經文,就是《馬可福音》16 章
可以看到的。在《馬可福音》16 章 15 節:『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
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
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說到教會藉著傳福音,藉著給人施洗,藉著神蹟奇事隨著我們,要有非常活潑的見證。
三.本章小結
28 章這裡提到的幾件重要的事:主耶穌復活顯現的目的; 主耶穌每一次顯現的過程、內容,和對
象;主耶穌在祂的顯現裏所帶下來的祝福:讓以馬忤斯的門徒、彼得、馬利亞、多馬等等這些門徒
們都有一些個別美麗的故事,因著遇見耶穌,他們有了很大的不同;最後講到了榮耀的大使命託付
給教會,讓教會在質和量上都能夠增加,而且教會一定要採取行動,因為大使命的內容全是行動,
就是我們要去、使人做主的門徒(make disciple),藉著我們要出去(going out),藉著要使人受洗歸
到主的名下(baptizing),藉著教導(teaching),我們要傳揚主的真理,傳揚主的話。這都是 28 章
很重要的教導。
四.《馬太福音》結語 《馬太福音》就此到了一個段落。《馬太福音》並不是容易讀的書,有人說,在新約聖經裏最難讀
的其實是《馬太福音》。無論如何,《馬太福音》是一本榮耀的書,基督耶穌用王的身份,為我們頒
佈了天國的律例典章;為我們啟示了 神國度的偉大。也讓我們認識了這位偉大的君王,祂為此而
生,為此來到地上,祂也為我們完成了所有的救贖,成就了 神的旨意。今天祂已經坐在至高者的
右邊,萬膝要向祂跪拜,萬口要向祂承認, 神把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賜給了祂。今天祂把這個權
柄賜給了教會,我們在地上肩負這一個榮耀的使命,就是要成為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見證人。我們
不只在這裡傳揚祂,我們也在這裡見證祂;我們不只告訴人信耶穌可以得救,更是告訴人我們信了
耶穌之後,我們有一個全新的生命。在這個復活生命的大能裏面,我們能夠在地上過一個跟世人不
一樣的生活,我們的品質,我們的標杆,我們的未來,全都是榮耀。
http://www.svca.cc/sermon/Matthew-Prestudy-chap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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