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於2020.02.29 更新 20230104153395/34
股票漲停(跌停)了掛市價優於漲停(跌停)喔,13:25分前掛的市價單已被取消,
你知道嗎?
股票已經漲停(跌停),要追(賣),你知道掛市價, 會排在漲停(跌停)之前嗎?
因為市價優於漲跌停,但是你知道你一直掛市價在排漲停的股票, 雖是ROD當日有效,
但13:25就會被取消喔, 取消後就要重掛, 然後一旦重掛, 本來優於漲跌停就會變成
要排到漲跌停之後囉, 甚麼狀況, 看看影片就知道了喔!
強勢股, 開盤一定要買到, 要怎麼掛?
米達回答:
開盤前掛"漲停"買進, 一開盤沒成交, 立刻改為市價買進(開盤後, 市價優於漲停)
(當然若很強勢, 漲停鎖住, 市價也是要排隊, 只是市價的人排在漲停之前, 但注意
市價單只有效到13:25分)
弱勢股, 開盤一定要賣出, 要怎麼掛?
米達回答:
開盤前掛"跌停"賣出, 一開盤沒成交, 立刻改為市價賣出(開盤後, 市價優於跌停)
(當然若很弱勢, 跌停鎖住 市價也是要排隊, 只是市價的人排在跌停之前, 但注意
市價單只有效到13:25分)
*市價單除了開盤前和最後一盤不能掛, 還有盤中瞬間延緩, 及分盤交易都不能掛市價
米達想想: 股市新手常見問題播放清單
米達ing (youtube)
花藝設計紀錄(米達)
米達在youtube的熱門影片集
2020年3月23日逐筆交易如何下單? 開盤價及最後一盤要怎麼掛單?
*溫馨提醒, 初期搞不懂逐筆交易的ROD,FOK,IOC 即市價/限價,等要如何使用
就一律選ROD(當日有效單), 然後選限價打價格, 其他照舊
,所以, 若照過去的下單模式.
1. 我要買進(賣出)鴻海一張, 那我就點 "ROD" 然後該填的填一填,填上價位,然後
選"限價" 下單送出就好了(下單系統進去其實就是預設好了,如下圖左邊)
2. 那我過去我習慣漲停(跌停) 買進(賣出), 盤中就一樣選"ROD"然後價格不
用填選"市價" 送出就好了(當然還是可以用漲跌停,只是市價優於漲跌停)
(但是開盤第一盤, 最後一盤, 還有盤中瞬間帳跌3.5%的集合競價, 不能
用市價, 只能用漲跌停喔)
過去5秒集合競價,只會成交一個價格,現在逐筆交易, 可能下單成交會是多種不同價格
逐筆交易重點: (一般投資大眾, 選ROD 和 限價, 手機已預設囉)
1. 過去集合競價交易每五秒搓合, 搓合在最大量滿足, 成交價一個
逐筆交易,隨到隨搓, 有時一秒內就可能多筆成交
2. 最大兩點差別:
A) 時效上: 逐筆交易在新增 ROD FOK IOC, (過去集合競價就是"ROD" )
ROD(Rest of Day)當日有效單 (就是掛單有效到收盤為止)
IOC(Immediate-or-Cancel)立即成交否則取消(例如下6張,成交2張,其餘直接取消)
FOK(Fill-or-Kill)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例如下6張,若無法全部,那單子直接取消)
B) 價格上: 特別要注意的是多了 "市價"
一定要買到, 盤中可用市價(市價優於漲跌), 但注意以下狀況不適用
** 注意:
開盤第一盤/最後一盤/盤中瞬間漲跌3.5%都是集合競價,還是用漲跌停下單)
以上三種狀況就不能用市價,一定要買到用"漲停", 一定要賣掉用"跌停"
3. 9點第一盤還是集合競價 盤中是逐筆交易, 最後一盤的5分鐘也是集合競價
4. 盤中逐筆交易,原委託單可直接改價及減量喔 (過去集合競價,要先刪單再重掛)
逐筆交易新增的委託功能
有了以上概念後, 就可以看以下影片說明了, 至少心裡有個底囉!
*逐筆交易2020年3月23日上線
逐筆交易:開盤和最後一盤一定要成交該掛"市價"還是"漲跌停"?
一定要買到, 盤中可用市價(市價優於漲跌), 但注意以下狀況不適用
( 開盤第一盤/最後一盤/盤中瞬間漲跌3.5%都是集合競價,要用漲跌停下單)
逐筆交易和集合競價,在盤中交易時的狀況有何不同? (集合競價5秒搓合,逐筆隨到隨搓)
逐筆交易和集合競價在成交上有何不同(同一筆下單條件在成交上會有怎樣的不同?)
股票新手 - 如何掛價才容易買到或賣出股票(什麼是內盤?什麼是外盤?)
逐筆交易實施後, 有很多投資者的問題, 集合回答在以下這篇,會持續更新
有興趣者可點此篇,看看是否也是你的疑問
逐筆交易新制是甚麼(特色)? 逐筆交易何時開始實施? 逐筆交易對主力和散戶的影響? 逐筆交易的時間.逐筆交易要怎麼下單? 逐筆交易的平台,逐筆交易對現股當沖有何影響? 逐筆交易介紹懶人包瞭解.逐筆交易新手須知,逐筆交易搓合常見問答,逐筆交易優缺點/平台/活動/介紹/影響/改價/必懂/該注意事相/需知
股票(股市) 新手常識 影音集
米達談的都是較基礎的, 若想要深入研究可去坊間買書來研究,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有興趣可點 以下文章看更多~~~)
( 一)股市新手 入門篇
最新上路 2020.10.26 零股盤中交易, 讓存股更容易. |
( 二)股票買賣交易篇
( 三) 有關股東會及股東會贈品紀念品如何領取, 股務/代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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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疏困貸款: 勞保年資15年,每年元月初申請辦理. 有興趣點此進-->
2020年3月23日起盤中採用的是逐筆交易, 也就是有價位就立刻隨到隨搓合
(過去股票市場採用的昰5秒鐘集合競價. 也就是5秒鐘才會搓合一次
(另外,2020下半年會開放零股盤中交易)
2020年3月23日逐筆交易實施 集合競價和逐筆交易下單/成交有何不同差別優缺點-:什麼是逐筆交易?
逐筆交易是投資人下的委託單隨到隨撮,也就是證券交所及本中心的電腦主機,
一收到證券經紀商輸入的委託單,立即執行撮合成交,與現行的集合交易(集合競價)
每隔5秒撮合一次不同。逐筆交易與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兩者主要差異點如下:
(一)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每5秒(集合買賣委託單)撮合一次,
逐筆則是委託單隨到隨撮。
(二)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單一次撮合僅會成交在一個價格,
逐筆則單一次撮合可能成交在多個價格
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單一次撮合僅會成交在一個價格,故投資人習慣下單
後每次成交回報僅會有單一價格的成交價格,而未來逐筆則單一次撮合可能成交在多
個價格,因此,逐筆交易單一次成交回報即可能有多個價格成交價格。
(三)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僅有「限價」且「當日有效」1種委託方式,
逐筆交易實施後除「限價」委託外還有「市價」委託, 再分別搭配
「立即成交否則取消(I0C)」及「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OK)」
共會有6種委託方式,提供不同需求的投資人使用
逐筆交易新增市價」委託、「立即成交否則取消(10C)」及「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
(FOK)」等新種委託草功能,等同從現行只有「限價且當日有效委託」一種委託方式,
增加為「限價且立即成交否則取消」、「限價且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一般市價
(「市價且當日有效委託」)「市價且立即成交否則取消」「市價且立即全部成交
否則取消」等6種委託方式,!
(四)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無自動刪單機制,逐筆交易實先後一般市價之委託單有可
能會被自動刪單如每次撮合前試算成交價格達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標準時,即進入
延後撮合2分鐘之集合交易 (集合競價)時段,此時因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時段無法留存
一般市價之委託單,故系統將自動刪除留存於委託薄中的一般市價之委託單並且回報予
證券商,再由證券商回報給投資人,以利投資人重新擬訂投資
(五)現行交易系統未提供改價功能,逐筆交易實施後限價委託單可以直接改價
現行交易系統並未提供改價之功能,未來配合逐筆交易系統上線時,新增交易系統限價
改價之功能(在集合交易(集合能價)及逐筆交易時段均可限價改價),惟僅提供限價委
託有改價格功能,市價委託已無委託價格,不提供改價功能,限價亦不可改為市價委託,
市價委託不可改為限價委託。此外,委託單經更改價格後,原委託時間調整為改價後時間
二:逐筆交易之適用時段為何?
現行股市之交易時間為上午9時開始,至收市(即交易時間結束,原则上為13:30分)
一律採集合交易(集合競價);自民國109月3月23 日起,股市當市第
一次撮合(即開盤)採集合交易(集合競價)交易。
其後至13:25分採逐筆交易报合,
13:25至收市仍維持採集合交易(集合競價),
故逐筆交易之適用時段為當市第一大振合後至13:25之時段,市場也慣稱為盤中時段,
貳、逐筆交易時段新增委託單種類
三:在逐筆交易時段下,委託單種類有哪些?
逐筆交易時段下,委託單種類以其價格類別:分為限價及市價,搭配委託單有效期別:分為
當日有效(Rest of Day,簡稱ROD)、
立即成交或取消(I0C)、
立即全部成交或取消(FOK),共計有6種委託方式
四:現在不就有市價單了嗎?
我國證券市場在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制度下,委託種類僅有當日有效的限價委託
一種方式,日前市場上投資人俗稱之市價單,像以張停價格委託買進或以
跌停價格委託賣出之限價委託單、像因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乃依價格優先原則進
行撮合,以漲跌停價格委託可在撮合時取得最優先順序(除非更早即有漲跌停價格之委託
單存在),以期建成優先成交的目的,但委託單仍應輸入深跌停價格、故性質上仍屬於
限價單。
五:我知道限價單就是和現在的委託單一樣,要指定價格,但什麼是市價單?
我若下市價單會成交在什麼價格?
:*:
(一)逐筆交易提合的成交價格為已存在委託簿對手方的指定價格成交,但由於市價單
並未指定價格,所以當對手方是市價單時,系統會給予市價單一個轉換參考價格,以利執行
摄合成交(對手方如為市價單,即為系統已給予之轉換參考價格) ,再依先存在委託薄內的
市價單之轉換參考價為成交價格。
(二)轉換參考價之轉換原則如:
1、市價「買進」委託以最近一次成交價(如無最近一次成交價時採當市開始交易基準
價)、最高委買限價、最高委責限價三者中「最高價」作為轉换參考價格;
2、市價「賣出」委託則以最近一次成交價(如無最近一次成交價時採當市開始交易基
準價)、最低委買限價、最低委責限價三者中「最低價」作為轉換參考價格。
(三)市價單之轉換參考價格如與最高委買限價或最低委賣限價相同時,其撮合順序優
先於限價 買賣,也就是市價單有最優先之撮合順序。
六:委託單的有效期別又是什麼呢?
有效期別共有三種,分別是當日有效(ROD)、立即成交否則取消(I0C)
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OK),說明如下:
(一)當日有效(ROD):指委託單在當日未成交或投資人自行撤銷之前,該筆委託單會一
直留存在委託薄中,如至當日收盤時仍未成交,該筆委託單就會被視為無效單,投資人無
須做取消的動作。這種委託方式就是現在的套託方式,未來在逐筆交易的時段下,當日
有效的委託方式仍然存在,只是增加市價當日有效之委託單本成交都分通集合交易
(集合競價)時段,會由交站系統自動剛除該筆去託單。
(二)立即成交否則取消(100):你指若不能立即成交之委托數量即
自動取消的委託,此等委託特性為不會留存於委託薄中,由系統自動取消。例如委託下
單10張後,僅立即成交6張,則剩餘4張未成交之委託自動取消
(三)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OKD :指委託必須全數成交,若该筆委託不能全部成交,
则全數取消不予成交,此等委託特性性亦不會留存於委託薄中。例如委託10 張,
若立即只能成交6張,則全數10張均取消不予成交。
七:市價單適合散戶?
因市價單的本質為不限定價格一一定要成交,且較限定漲停板或跌停板價格之委託具有
最優先之指撮合順序,加以市價單於撮合前系統會給予轉換參考價格,並以該價格視為
其買賣之申報價格,成交之價格可能會與投資人預期有落差,故散戶應視本身風險承受
能力及投責策略,選擇自行適合之委託單程類,如一定要使用市價單的話,建議搭IOC
或FOK,以降低投資風險:若使用 ROD 市價單者,因為未成交部分留存於委託薄,而
市價單的轉换參考價格會隨委託薄內新進的委託單價格而一直在變動,最後成交的價格
可能與稍早投資人下單時預期的成交價格有差距,有一定的風險
八:是不是所有的上櫃有價證券都可以用市價單買進或責出呢?
不是,在下列少數特殊的情形下,不能使用市價單委託買賣的:
一、 初次上櫃(IPO)之普通股沒有漲跌幅度限制期間,或是沒有源跌幅度限制之有價
證券:考量無漲跌幅限制之上櫃有價證券,其市價買賣中報之成交價格恐超逾預期,為避
免風險過高,所以限制該等股果不得使用市價單。
二,管理股票 分盤交易(延長撮合時間)之有價證券,及平盤以下不得放空證券:管理股票
及分盤交易之有價證春(如符合本中心常務規则第12條第5項等規定施以延長撮合間隔時
間者)因採集合交易依規定無法適用市價之買賣申報;另外,考量平盤以下不得放空證券
如果使用市價賣出恐會使得成交價低於平盤價,所以限制平盤以下融券及借券賣出之
有價證券,不適用市價委託。
九:有了市價單之後,還會有人用漲停板價買進或跌停板價責出嗎?
在集合交易的撮合時段(開盤、收盤及過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並無市價之委託功能,
投資人欲取得最優先之撮合順序,仍可能選择以漲停板價格委託買進或跌停板價格委託
賣出,逐筆交易時段有市價之委託功能「因市價委託的本質為不限定價格想取得優先成
交權,所以只要委託潭相對方己有委託單存在,應會立即成交(成交價格之決定方式請
詳第五題),市價相較漲停板或跌停板價格之委託單具有更優光之攝合順序,所以在逐筆
交易時段,投
資人若想取得最優先之操合順序,可以選擇使用市價之委託功能,而非循過往之習慣使
用漲跌停板價委託買進或賣出,敬請投資人要特別注意。
參、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十: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逐筆交易實施後是否會改變?
(一)現行盤中第間價格穩定搭施,於開盤價格產生後,每次撮合前依集合交易(集合競價)
規則試算撮合成交價格若超過前一次成交價格上、下 3.5%時,則暫不撮合,延緩該盤
撮合2分鐘,而該暫緩撮合時段仍持續接受買賣之輸入、取消及修改等,待時間結束後,
不再檢核價格,以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方式撮合成交。
(二)改採逐筆交易制度後,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仍然和現行相同,只是計算超過3.5%
時之參考價格改為採行5分鐘滾動式計算加權平均成交價,當個股可能成交價超逾前
5分鐘(即時計算)加權平均成交價之3.5%時,該個股實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延緩撮合
2分鐘,待延緩操合時問終了時,不再檢核價格,直接以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操合成交。
(三)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投資人仍可輸入限價且當日有效之委託單,但不接受市價委託
、立即成交或取消(10C)、立即全部成交或取消(FOK)之委託。進入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時,交易系統會自動刪除所有已存在委託薄上之一般般市價之委託,並回報證券商,再由
證券商回報給投資人。
十一:可否舉例詳細說明瞬間問價格穩定措施是如何施行?
間價格穩定措施是為了避免因行情波動劇烈,使成交價超出投資人預期,若個股之任一試
算交價超過參考價格之3.5%(包含上漲及下跌),將延緩逐筆攝合2分鐘,並於2分鐘後以
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操合,之後再恢復為逐筆攝合。參考價格之決定方式如下:
(一)9:00-9:05:以集合交易(集合競價)產生之書市第一次撮合成交價作為基準,
第一次撮合如無成交價,則為開始交易基準價(原則是前一營業日的收盤價)為準。
(二)9:05以後:當筆委託輸入時點往前5分鐘,計算該段期問內各筆價格及數量之加權平
均成交價(即滾動式計算加權平均成交價)。若5分鐘內無任何一大成交價,則參考價以
最近一次成交價為標準,若無最近一次成交價,則以開始交易基準價為準。
(三)盤中通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之實施方式:
1、自個股當市第一次援合後至收市前10 分鐘(即算開盤後至13:20 分)之時間內,
若遇實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後5分鐘內,以該次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之
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成交價作為參考價一5 分鐘後恢復滾動式計算加權平均成交價。
2、如該次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以集合交易(集合競價)進行撮合後,買賣委託無法成交
(即無成交價) 恢復逐筆交易後,回復以5分鐘滾動式計算加權乎均成交價作為標準。
若5分鐘內無任何一次成交價,則以最近一次成交價作為標準。
若無最近一次成交價則以開始交基準價為準。
(四)舉例如下:9:10 遇瞬間價格穩定措施,9:10~9:12 暫緩撮合,
9:12 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成交價為 10 元,
9:12~9:17的模擬成交價均以10 元為參考價並據以計算是否超過 3.5%,
9:17以後恢復滾動式計算加槿平均成交價格為參考價,
但若 9:12 集合交易(集合競價)無成交價,則恢復每筆委託往前5分鐘計算
滾動式加權平均成交價為其參考價。若5分鐘內無任何一大成交價,則以最
近一次成交價為參考價,若無最近一次成交價,則以開始交易基準價為參考價。
十二:遇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我可以下的委託單種類也是有六種嗎?
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為延緩逐筆报合 2分鐘,並於2分鐘後以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撮合,
在集合交易(集合競價)下,市價要的及I0C FOK 委託均無法適用 (與開收盤時段相同),
故投資人於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仍可輸入限價且當日有效之委託,但不接受市價委託
、IOC委託、FOK 委託。
進入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時,交易系統會自動刪除已存在之市價且當日有效之委託。
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比照開收盤,每5秒揭露模擬撮合成交價、量及最佳5檔買賣價
量之訊息供投資人參考。
十三:所有的上櫃股票都有施以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嗎?
答:
並非所有的上櫃有價證券都適用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有價證券於等價成交系统交易,
除下列情形之外,自當市第一次撮合後至收市前十分鐘(13:20)之時段內,
均有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一)初次上櫃( IPO)之普通股沒有漲跌幅度限制期間。
(二)管理股票。
(三)分盤交易之有價證券(如符合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5項等規定施以延長撮合
間隔時間者)。
(四)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低於一元之有價證券。
(五)認購(售) 權證及分離後認股權憑證。
肆、實施逐筆交易對市場及投資人之影響
十四:逐筆交易是不是有利於法人與外資,卻不利於散戶?
一、交易制度本身為中性,且不論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或逐筆交易,皆以價格優先、
時間優先原則撮合成交,不論何類投資人除仍可依現行限價委託方式進行交易外,
逐筆交易制度提供了更多元的委託方式,供不同需求之投資人靈活運用,應不至不
利於散戶投資
二、我國權證市場早已採行逐筆交易,散戶投資人不乏逐筆交易經驗,
並未發生滯礙難行或投資人不適應之情形,
三、逐筆交易增增加責訊透明度,散戶與法人均可以獲得交易前及成交後之資訊,應更
有利於投資之判斷。
四、法人外資雖然有電子式專屬線路下單(DMA),散戶則可利用證券商提供之 API
下單介面或電子式下單方式,下單管道多元。此外,本中心將配合證交所、證券商公會
要求證券商提供一般投育人更完善的服務
十六:逐筆交易後,散戶看盤會有影響嗎?
一、考量投資人所需之責訊類率不同,目前已規劃採逐筆交易後,會提供「即時交易
黃訊」及「5秒行情快照」等不同頻率資訊供投資人選擇,投資人可依其需求選擇
適合的資訊(「5秒行情快照」就是將「即時交易資訊」每隔5秒照一次相效果和現
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的揭示相同)
二、撮合速度快並不代表行情跳動劇烈,證交所曾挑選180檔個股模擬逐筆撮合最佳
1檔買賣價約9成以上介於前一次最佳一檔之揭示價,也就是說責訊更新很快
,但是行情未必跟隨著迅速跳動。、現行證养商提供的看盤下單軟體功能多元,
例如可提供股價到價提醒的功能皆可減輕人工訂盤的負擔
十七:實施逐筆交易,投資人需要調整電腦嗎?
答:不需要。下單軟體由證券調整,看盤軟體則由資訊廠商配合調整,投責人依現行作業
模式交易即可,無須調整個人電腦系統。
十八:櫃買市場散戶比重偏高,是否適合採逐筆振合的交易方式?
(一)目前全球盤中交易時間除我國採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外,其餘證券市場於均採逐筆
操合之交易方式,顯示逐筆撮合能應用於任何市場發展階段及投資人結構,應無獨特不
適用於台灣市場之理由。此外,鄭近國家投資人結構與我國類似者如韓國交品
所及上海交易所,亦均採逐筆交易,顯示逐筆交易與投資人結站構或自然人比重多寡似
無直接相關
(二)我國期貨市場及權證市場均已採行逐筆文易,該兩市場仍呈現
蓬勃發展,並未發生滯礙難行或投責人不適應之情形。
(三)考量我國股市長久以來採集合交易(集合競價),逐筆交易實施
前本中心與證交所已規劃對市場投責人及證券商進行全面且
完整之教育宣導,俾使新制度在上線前,證券商能熟悉及投資
人能充分瞭解逐筆交易制度,確保逐筆交易順利實施。
十九:逐筆交易是否會引來高頻交易?
(一)所謂高頻交易(High Frequency Trading,簡稱 HFT),一般係是指運用演算法交
易(Algorithmic Trading),從下單決策、送出委託單到成交之過程中皆不經人工。
高頻交易主要倚靠股價在秒內的微小變動,然後迅速進行大量交易,交易速度以微
秒來計算,極度頻繁的交易和微小的股價變化是高頻交易得以賺錢的途徑。
(二)國外因有單一股票可以跨市場交易及交易成本低廉之因素,有高頻交易業者生存的
空間:我國單一股票無法跨市場交易易及有課徵證券交易稅等因素,高類交易業者應尚
無太多發展空間。
伍、其他
二十一:是不是所有的上櫃股票都可以改價?認購(售)權證及可轉
(交)换公司債也可以改價嗎?
一、上櫃有價證券(含股票、認購(售)權證、可轉(交)換公司債及 ETF 等),只要是在交易日
自上午8:30 接受委託單起至收盤操合前(原則上為 13:30)進行的限價委就,原上皆
可以申請變更買賣中報的價格,委託單一經更改價格後、原委託時間亦調整為改價時。
但下列情形不供更改價格功能!
(一)盤中暫停交易期間因不接受新增買賣申報,故不提供改價功能
(二)平盤以下不得放空證券,不得改為平盤以下價格
(三)處置證券經本中心提報监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對證券商每日買賣該有價證券之
申報金額設定上限之有價證券為避免額度計算失準,不提供改價功能
三、改價係指限價改限價,市價委託已無委託價格,不提供改價功能,限價亦不可改為
市價委託,市價委託不可改為限價委托
證交所及櫃檯買賣中心簡章
證券交易的集合競價和逐筆交易的差別
-:什麼是逐筆交易?
逐筆交易是指投資人所下的委託單隨到隨撮,也就是證券交所及本中心的電腦主機,
一收到證券經紀商輸入的委託單,立即執行撮合成交,與現行的集合交易(集合競價)
每隔5秒撮合一次不同。逐筆交易與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兩者主要差異點如下:
(一)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每5秒(集合買賣委託單)撮合一次,
逐筆則是委託單隨到隨撮。
(二)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單一次撮合僅會成交在一個價格,
逐筆則單一次撮合可能成交在多個價格
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單一次撮合僅會成交在一個價格,故投資人習慣下單
後每次成交回報僅會有單一價格的成交價格,而未來逐筆則單一次撮合可能成交在多
個價格,因此,逐筆交易單一次成交回報即可能有多個價格成交價格。
(三)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僅有「限價」且「當日有效」1種委託方式,
逐筆交易實施後除「限價」委託外還有「市價」委託, 再分別搭配
「立即成交否則取消(I0C)」及「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OK)」
共會有6種委託方式,提供不同需求的投資人使用
逐筆交易新增市價」委託、「立即成交否則取消(10C)」及「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
(FOK)」等新種委託草功能,等同從現行只有「限價且當日有效委託」一種委託方式,
增加為「限價且立即成交否則取消」、「限價且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一般市價
(「市價且當日有效委託」)「市價且立即成交否則取消」「市價且立即全部成交
否則取消」等6種委託方式,!
(四)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無自動刪單機制,逐筆交易實先後一般市價之委託單有可
能會被自動刪單如每次撮合前試算成交價格達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標準時,即進入
延後撮合2分鐘之集合交易 (集合競價)時段,此時因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時段無法留存
一般市價之委託單,故系統將自動刪除留存於委託薄中的一般市價之委託單並且回報予
證券商,再由證券商回報給投資人,以利投資人重新擬訂投資
(五)現行交易系統未提供改價功能,逐筆交易實施後限價委託單可以直接改價
現行交易系統並未提供改價之功能,未來配合逐筆交易系統上線時,新增交易系統限價
改價之功能(在集合交易(集合能價)及逐筆交易時段均可限價改價),惟僅提供限價委
託有改價格功能,市價委託已無委託價格,不提供改價功能,限價亦不可改為市價委託,
市價委託不可改為限價委託。此外,委託單經更改價格後,原委託時間調整為改價後時間
二:逐筆交易之適用時段為何?
現行股市之交易時間為上午9時開始,至收市(即交易時間結束,原则上為13:30分)
一律採集合交易(集合競價);自民國109月3月23 日起,股市當市第
一次撮合(即開盤)採集合交易(集合競價)交易。
其後至13:25分採逐筆交易报合,
13:25至收市仍維持採集合交易(集合競價),
故逐筆交易之適用時段為當市第一大振合後至13:25之時段,市場也慣稱為盤中時段,
貳、逐筆交易時段新增委託單種類
三:在逐筆交易時段下,委託單種類有哪些?
逐筆交易時段下,委託單種類以其價格類別:分為限價及市價,搭配委託單有效期別:分為
當日有效(Rest of Day,簡稱ROD)、
立即成交或取消(I0C)、
立即全部成交或取消(FOK),共計有6種委託方式
四:現在不就有市價單了嗎?
我國證券市場在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制度下,委託種類僅有當日有效的限價委託
一種方式,日前市場上投資人俗稱之市價單,像以張停價格委託買進或以
跌停價格委託賣出之限價委託單、像因現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乃依價格優先原則進
行撮合,以漲跌停價格委託可在撮合時取得最優先順序(除非更早即有漲跌停價格之委託
單存在),以期建成優先成交的目的,但委託單仍應輸入深跌停價格、故性質上仍屬於
限價單。
五:我知道限價單就是和現在的委託單一樣,要指定價格,但什麼是市價單?
我若下市價單會成交在什麼價格?
:*:
(一)逐筆交易提合的成交價格為已存在委託簿對手方的指定價格成交,但由於市價單
並未指定價格,所以當對手方是市價單時,系統會給予市價單一個轉換參考價格,以利執行
摄合成交(對手方如為市價單,即為系統已給予之轉換參考價格) ,再依先存在委託薄內的
市價單之轉換參考價為成交價格。
(二)轉換參考價之轉換原則如:
1、市價「買進」委託以最近一次成交價(如無最近一次成交價時採當市開始交易基準
價)、最高委買限價、最高委責限價三者中「最高價」作為轉换參考價格;
2、市價「賣出」委託則以最近一次成交價(如無最近一次成交價時採當市開始交易基
準價)、最低委買限價、最低委責限價三者中「最低價」作為轉換參考價格。
(三)市價單之轉換參考價格如與最高委買限價或最低委賣限價相同時,其撮合順序優
先於限價 買賣,也就是市價單有最優先之撮合順序。
六:委託單的有效期別又是什麼呢?
有效期別共有三種,分別是當日有效(ROD)、立即成交否則取消(I0C)
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OK),說明如下:
(一)當日有效(ROD):指委託單在當日未成交或投資人自行撤銷之前,該筆委託單會一
直留存在委託薄中,如至當日收盤時仍未成交,該筆委託單就會被視為無效單,投資人無
須做取消的動作。這種委託方式就是現在的套託方式,未來在逐筆交易的時段下,當日
有效的委託方式仍然存在,只是增加市價當日有效之委託單本成交都分通集合交易
(集合競價)時段,會由交站系統自動剛除該筆去託單。
(二)立即成交否則取消(100):你指若不能立即成交之委托數量即
自動取消的委託,此等委託特性為不會留存於委託薄中,由系統自動取消。例如委託下
單10張後,僅立即成交6張,則剩餘4張未成交之委託自動取消
(三)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OKD :指委託必須全數成交,若该筆委託不能全部成交,
则全數取消不予成交,此等委託特性性亦不會留存於委託薄中。例如委託10 張,
若立即只能成交6張,則全數10張均取消不予成交。
七:市價單適合散戶?
因市價單的本質為不限定價格一一定要成交,且較限定漲停板或跌停板價格之委託具有
最優先之指撮合順序,加以市價單於撮合前系統會給予轉換參考價格,並以該價格視為
其買賣之申報價格,成交之價格可能會與投資人預期有落差,故散戶應視本身風險承受
能力及投責策略,選擇自行適合之委託單程類,如一定要使用市價單的話,建議搭IOC
或FOK,以降低投資風險:若使用 ROD 市價單者,因為未成交部分留存於委託薄,而
市價單的轉换參考價格會隨委託薄內新進的委託單價格而一直在變動,最後成交的價格
可能與稍早投資人下單時預期的成交價格有差距,有一定的風險
八:是不是所有的上櫃有價證券都可以用市價單買進或責出呢?
不是,在下列少數特殊的情形下,不能使用市價單委託買賣的:
一、 初次上櫃(IPO)之普通股沒有漲跌幅度限制期間,或是沒有源跌幅度限制之有價
證券:考量無漲跌幅限制之上櫃有價證券,其市價買賣中報之成交價格恐超逾預期,為避
免風險過高,所以限制該等股果不得使用市價單。
二,管理股票 分盤交易(延長撮合時間)之有價證券,及平盤以下不得放空證券:管理股票
及分盤交易之有價證春(如符合本中心常務規则第12條第5項等規定施以延長撮合間隔時
間者)因採集合交易依規定無法適用市價之買賣申報;另外,考量平盤以下不得放空證券
如果使用市價賣出恐會使得成交價低於平盤價,所以限制平盤以下融券及借券賣出之
有價證券,不適用市價委託。
九:有了市價單之後,還會有人用漲停板價買進或跌停板價責出嗎?
在集合交易的撮合時段(開盤、收盤及過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並無市價之委託功能,
投資人欲取得最優先之撮合順序,仍可能選择以漲停板價格委託買進或跌停板價格委託
賣出,逐筆交易時段有市價之委託功能「因市價委託的本質為不限定價格想取得優先成
交權,所以只要委託潭相對方己有委託單存在,應會立即成交(成交價格之決定方式請
詳第五題),市價相較漲停板或跌停板價格之委託單具有更優光之攝合順序,所以在逐筆
交易時段,投
資人若想取得最優先之操合順序,可以選擇使用市價之委託功能,而非循過往之習慣使
用漲跌停板價委託買進或賣出,敬請投資人要特別注意。
參、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十: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逐筆交易實施後是否會改變?
(一)現行盤中第間價格穩定搭施,於開盤價格產生後,每次撮合前依集合交易(集合競價)
規則試算撮合成交價格若超過前一次成交價格上、下 3.5%時,則暫不撮合,延緩該盤
撮合2分鐘,而該暫緩撮合時段仍持續接受買賣之輸入、取消及修改等,待時間結束後,
不再檢核價格,以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方式撮合成交。
(二)改採逐筆交易制度後,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仍然和現行相同,只是計算超過3.5%
時之參考價格改為採行5分鐘滾動式計算加權平均成交價,當個股可能成交價超逾前
5分鐘(即時計算)加權平均成交價之3.5%時,該個股實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延緩撮合
2分鐘,待延緩操合時問終了時,不再檢核價格,直接以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操合成交。
(三)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投資人仍可輸入限價且當日有效之委託單,但不接受市價委託
、立即成交或取消(10C)、立即全部成交或取消(FOK)之委託。進入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時,交易系統會自動刪除所有已存在委託薄上之一般般市價之委託,並回報證券商,再由
證券商回報給投資人。
十一:可否舉例詳細說明瞬間問價格穩定措施是如何施行?
間價格穩定措施是為了避免因行情波動劇烈,使成交價超出投資人預期,若個股之任一試
算交價超過參考價格之3.5%(包含上漲及下跌),將延緩逐筆攝合2分鐘,並於2分鐘後以
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操合,之後再恢復為逐筆攝合。參考價格之決定方式如下:
(一)9:00-9:05:以集合交易(集合競價)產生之書市第一次撮合成交價作為基準,
第一次撮合如無成交價,則為開始交易基準價(原則是前一營業日的收盤價)為準。
(二)9:05以後:當筆委託輸入時點往前5分鐘,計算該段期問內各筆價格及數量之加權平
均成交價(即滾動式計算加權平均成交價)。若5分鐘內無任何一大成交價,則參考價以
最近一次成交價為標準,若無最近一次成交價,則以開始交易基準價為準。
(三)盤中通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之實施方式:
1、自個股當市第一次援合後至收市前10 分鐘(即算開盤後至13:20 分)之時間內,
若遇實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後5分鐘內,以該次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之
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成交價作為參考價一5 分鐘後恢復滾動式計算加權平均成交價。
2、如該次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以集合交易(集合競價)進行撮合後,買賣委託無法成交
(即無成交價) 恢復逐筆交易後,回復以5分鐘滾動式計算加權乎均成交價作為標準。
若5分鐘內無任何一次成交價,則以最近一次成交價作為標準。
若無最近一次成交價則以開始交基準價為準。
(四)舉例如下:9:10 遇瞬間價格穩定措施,9:10~9:12 暫緩撮合,
9:12 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成交價為 10 元,
9:12~9:17的模擬成交價均以10 元為參考價並據以計算是否超過 3.5%,
9:17以後恢復滾動式計算加槿平均成交價格為參考價,
但若 9:12 集合交易(集合競價)無成交價,則恢復每筆委託往前5分鐘計算
滾動式加權平均成交價為其參考價。若5分鐘內無任何一大成交價,則以最
近一次成交價為參考價,若無最近一次成交價,則以開始交易基準價為參考價。
十二:遇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我可以下的委託單種類也是有六種嗎?
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為延緩逐筆报合 2分鐘,並於2分鐘後以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撮合,
在集合交易(集合競價)下,市價要的及I0C FOK 委託均無法適用 (與開收盤時段相同),
故投資人於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仍可輸入限價且當日有效之委託,但不接受市價委託
、IOC委託、FOK 委託。
進入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時,交易系統會自動刪除已存在之市價且當日有效之委託。
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比照開收盤,每5秒揭露模擬撮合成交價、量及最佳5檔買賣價
量之訊息供投資人參考。
十三:所有的上櫃股票都有施以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嗎?
答:
並非所有的上櫃有價證券都適用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有價證券於等價成交系统交易,
除下列情形之外,自當市第一次撮合後至收市前十分鐘(13:20)之時段內,
均有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一)初次上櫃( IPO)之普通股沒有漲跌幅度限制期間。
(二)管理股票。
(三)分盤交易之有價證券(如符合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5項等規定施以延長撮合
間隔時間者)。
(四)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低於一元之有價證券。
(五)認購(售) 權證及分離後認股權憑證。
肆、實施逐筆交易對市場及投資人之影響
十四:逐筆交易是不是有利於法人與外資,卻不利於散戶?
一、交易制度本身為中性,且不論集合交易(集合競價)或逐筆交易,皆以價格優先、
時間優先原則撮合成交,不論何類投資人除仍可依現行限價委託方式進行交易外,
逐筆交易制度提供了更多元的委託方式,供不同需求之投資人靈活運用,應不至不
利於散戶投資
二、我國權證市場早已採行逐筆交易,散戶投資人不乏逐筆交易經驗,
並未發生滯礙難行或投資人不適應之情形,
三、逐筆交易增增加責訊透明度,散戶與法人均可以獲得交易前及成交後之資訊,應更
有利於投資之判斷。
四、法人外資雖然有電子式專屬線路下單(DMA),散戶則可利用證券商提供之 API
下單介面或電子式下單方式,下單管道多元。此外,本中心將配合證交所、證券商公會
要求證券商提供一般投育人更完善的服務
十六:逐筆交易後,散戶看盤會有影響嗎?
一、考量投資人所需之責訊類率不同,目前已規劃採逐筆交易後,會提供「即時交易
黃訊」及「5秒行情快照」等不同頻率資訊供投資人選擇,投資人可依其需求選擇
適合的資訊(「5秒行情快照」就是將「即時交易資訊」每隔5秒照一次相效果和現
行集合交易(集合競價)的揭示相同)
二、撮合速度快並不代表行情跳動劇烈,證交所曾挑選180檔個股模擬逐筆撮合最佳
1檔買賣價約9成以上介於前一次最佳一檔之揭示價,也就是說責訊更新很快
,但是行情未必跟隨著迅速跳動。、現行證养商提供的看盤下單軟體功能多元,
例如可提供股價到價提醒的功能皆可減輕人工訂盤的負擔
十七:實施逐筆交易,投資人需要調整電腦嗎?
答:不需要。下單軟體由證券調整,看盤軟體則由資訊廠商配合調整,投責人依現行作業
模式交易即可,無須調整個人電腦系統。
十八:櫃買市場散戶比重偏高,是否適合採逐筆振合的交易方式?
(一)目前全球盤中交易時間除我國採集合交易(集合競價)外,其餘證券市場於均採逐筆
操合之交易方式,顯示逐筆撮合能應用於任何市場發展階段及投資人結構,應無獨特不
適用於台灣市場之理由。此外,鄭近國家投資人結構與我國類似者如韓國交品
所及上海交易所,亦均採逐筆交易,顯示逐筆交易與投資人結站構或自然人比重多寡似
無直接相關
(二)我國期貨市場及權證市場均已採行逐筆文易,該兩市場仍呈現
蓬勃發展,並未發生滯礙難行或投責人不適應之情形。
(三)考量我國股市長久以來採集合交易(集合競價),逐筆交易實施
前本中心與證交所已規劃對市場投責人及證券商進行全面且
完整之教育宣導,俾使新制度在上線前,證券商能熟悉及投資
人能充分瞭解逐筆交易制度,確保逐筆交易順利實施。
十九:逐筆交易是否會引來高頻交易?
(一)所謂高頻交易(High Frequency Trading,簡稱 HFT),一般係是指運用演算法交
易(Algorithmic Trading),從下單決策、送出委託單到成交之過程中皆不經人工。
高頻交易主要倚靠股價在秒內的微小變動,然後迅速進行大量交易,交易速度以微
秒來計算,極度頻繁的交易和微小的股價變化是高頻交易得以賺錢的途徑。
(二)國外因有單一股票可以跨市場交易及交易成本低廉之因素,有高頻交易業者生存的
空間:我國單一股票無法跨市場交易易及有課徵證券交易稅等因素,高類交易業者應尚
無太多發展空間。
伍、其他
二十一:是不是所有的上櫃股票都可以改價?認購(售)權證及可轉
(交)换公司債也可以改價嗎?
一、上櫃有價證券(含股票、認購(售)權證、可轉(交)換公司債及 ETF 等),只要是在交易日
自上午8:30 接受委託單起至收盤操合前(原則上為 13:30)進行的限價委就,原上皆
可以申請變更買賣中報的價格,委託單一經更改價格後、原委託時間亦調整為改價時。
但下列情形不供更改價格功能!
(一)盤中暫停交易期間因不接受新增買賣申報,故不提供改價功能
(二)平盤以下不得放空證券,不得改為平盤以下價格
(三)處置證券經本中心提報监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對證券商每日買賣該有價證券之
申報金額設定上限之有價證券為避免額度計算失準,不提供改價功能
三、改價係指限價改限價,市價委託已無委託價格,不提供改價功能,限價亦不可改為
市價委託,市價委託不可改為限價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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