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油使用6小時 劣化恐致癌

 更新日期:「2009/06/22 20:08」 冉祥蓓

 

 

 

【記者冉祥蓓報導】針對台北縣政府昨天大動作稽查速食業門市炸油的品質,各門市換油都未達標準,任教於師大化學系的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指出,連續高溫使用6小時,油脂會開始劣化,如果此時不換油,油脂內將會產生致癌物質,影響消費者健康。


吳家誠表示,嚴格上來說,一般業者6小時就應換油,否則劣化的油脂將會導致胃癌、肝癌、腸癌以及胰臟癌等消化器官的癌症產生,即使做不到,速食業者至少也應該天天換油。


台北市聯合醫院營養部主任金惠民表示,油對人體健康有不好的影響,尤其會造成心血管疾病;不過如果都不吃油,例如青菜都用開水燙,大家也吃不下去,所以用對油更重要,她建議少量麻油就很美味了。煮菜時用油也要注意。金惠民說,油不能太熱,例如鍋子都冒煙時才下菜就不好,因其不飽和脂肪酸的結構會被破壞,不利健康。而外食者特別要注意的是,要多詢問店家使用什麼油、炸多久時間。像她去買油條,就會這樣問,如果使用的是沙拉油,其實就不適合久炸。


消保官稽查結果顯示,各門市並未天天換油,消保官要求各業者在三天內提出使用油名稱,更新換油、廢油回收資料,以及使用安全證明。業者只強調他們有「天天濾油」。由於各企業換油標準不同,據業者表示,只要炸油開始起泡,或油炸顏色有所不同,即會換油。


對此,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謝定宏表示,換油標準為油炸的劣化程度,包括由色變深且黏漬、發煙點溫度低於攝氏170度、泡沫面積超過炸鍋二分之一以上,以及泡沫多有異味,都應馬上換新油。


對於油的保存方法,食品衛生局指出,應使用高穩定度的油,冷卻期間應避免油炸油脂快速氧化,也要做好防護措施,可將油放在沒有日光照射的陰涼處,用畢且需蓋緊蓋子。亨煮過程中,應避免不必要的加熱,且隨時把油渣與懸浮物除去。


針對家庭油炸用油,食品衛生局也建議,用不完的油,可在過濾與撈除油渣後冰入冰箱,避免變質,將重複用油冰起來保存的優點,是可以讓炸油中的動物性脂肪凝固,方便撈除。

 


資料來源: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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